纳雍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
根据《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126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办法>的通知》(黔教师发〔2011〕127号)、《地区教育局 地区财政局 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地教〔2011〕116号)、《毕节地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毕节地区2011 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实施细则〉的通知》(毕地教〔2011〕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可招部分应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和初中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学科)。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下同)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具有一定教育教学实践经验(有半年以上从事中小学教学经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学科一致(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不能报考),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4、对已取得2011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按《贵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2011〕76号)要求,提前招聘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二)县“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和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为主,可招少量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全日制普通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年龄均要求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年龄在30岁以下(1981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以上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必须一致。
3、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岁以下(1971年5月1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2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4、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除外)、年龄在45岁以下(1966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连续代课5年(截止2011年5月1日)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
凡符合代课人员报考条件者,原则上只能报考小学岗位。
5、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
国家“特岗计划”面向全国招聘;县级“特岗计划”面向本县招聘(在纳雍县有一年以上常住户籍。即:以2010年5月1日前落户纳雍县的户籍为准)。报考者可在毕节教育网和贵州教育网(www.gzsedu.cn)查询纳雍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招聘信息。
不论是国家级“特岗计划”,还是县级“特岗计划”,在编教师(含2008、2009和2010年的特设岗位教师)均不能报考。
二、招聘指标
2011年纳雍县拟招聘特设岗位教师500名。其中,国家级“特岗计划”招聘初中特设岗位教师100名,小学特设岗位教师233名;县“特岗计划”招聘小学特设岗位教师167名。
具体指标分配见附表1、附表2、附表3。
三、招聘原则
(一)教师招聘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
(二)优先招聘报考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本县代课人员。
(三)招聘的教师安排为何种计划类别(指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特设岗位教师,由地区教育局根据报考者条件和岗位需求确定。在国家“特岗计划”指标招聘范围内,原则上优先安排招聘的本科生为国家“特岗计划”教师。
(四)招聘的教师安排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县以下农村乡(镇)初中和中心学校任教,也可以安排到部分村级学校任教。“硕师计划”研究生安排在农村乡(镇)初中任教。
四、招聘程序
特设岗位教师招聘按照公布招聘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录取、签订合同、培训等程序进行。
招聘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招聘符合报考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报考学科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和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幼儿教师资格不能报考)、年龄在45岁以下且连续代课5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本县代课人员。第二阶段招聘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第一阶段招聘结束后,公布第二阶段招聘岗位,进入第二阶段招聘。
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第一阶段的考试免笔试,只设面试;第二阶段的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统一组织。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录取等工作由地区教育局负责组织。
报名采用先网上注册报名,然后现场审核确认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阶段报名时间内登录“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 http://tg.ncss.org.cn/),点击特岗报名→注册考生信息→选择设岗省份申报岗位,注册并申报岗位成功后,下载打印出《特岗教师报名表》。同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并填写。
(一)第一阶段招聘(免笔试人员的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5月13-17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5月16-17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学院(毕节市学院路)现场审核确认。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和系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5年以上且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代课证明以经相关单位审查签字的《纳雍县2011年代课人员报考“特岗计划”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表5)为准]。
(5)填写好的《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样表见附表4)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6)“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7)已婚人员须提交《纳雍县2011年报考“特岗计划”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样表见附表6),要求按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相关单位逐级审查签字盖章。县计生部门必须签署报考者“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的意见。
2、资格审查
报考者经纳雍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程序。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县教育局建立报考档案。
3、面试及体检
面试时间:2011年5月21日-22日。面试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的具体办法及评分标准见《毕节地区2011年第一阶段特岗教师面试方案》,面试地点:毕节学院。
体检时间:在通知面试合格人员名单时将通知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地区教育局将按国家、县级“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学科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4、录取、签约
面试及体检均合格者方可进入录取程序。录取原则按照填报志愿及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在报考县落选的,由地区教育局根据其填报的第二志愿在本地区所辖“特岗计划”县及时进行调剂。根据各地调剂后的岗位缺额情况,在省的协调下,地区教育局可对符合国家“特岗计划”招聘条件的落选考生,根据其调剂志愿进行跨市(州、地)调剂。
被录取者(含“硕师计划”研究生)须在地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与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硕师计划”研究生在签订聘任合同时,须提交“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交的所有材料。凡未签订聘任合同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应届毕业生在开学报到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其签订的聘任合同自然解除。
5、上报和公布第一阶段招聘录取签约名单
县教育局于6月1日前完成第一阶段招聘的录取签约工作。6月6日前将第一阶段录取签约名单和本县“特岗计划”第二阶段招聘岗位数报地区教育局,并上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教育厅审核后于6月8日在贵州教育网公布。
(二)第二阶段招聘
1、报名: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现场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6月9日-13日。
符合本阶段报名条件的人员,完成“网上注册报名”后,在“现场审核确认”时间内,携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报名点留存)到毕节学院审核确认。
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
(3)报考国家“特岗计划”的往届本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往届非师范类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从教经历证明。
(4)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应往届非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应往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报考县级“特岗计划”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书。
(5)代课人员的教师资格证和系本县代课人员、连续代课2年以上、目前仍在教学岗位的证明[代课证明以经相关单位审查签字的《纳雍县2011年代课人员报考“特岗计划”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表5)为准]和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
(6)填写好的《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报名表》(样表见附表4)和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7)“网上注册报名”成功后打印出的《特岗教师报名表》。
(8)已婚人员须提交《纳雍县2011年报考“特岗计划”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样表见附表6),要求按样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经相关单位逐级审查签字盖章。县计生部门必须签署报考者“是否违反计划生育”的意见。
2、资格初审。
报考者经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县教育局进行资格审查并签署意见后,建立报考档案(录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计划”教师个人档案),并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报地区教育局。地区教育局汇总审核后,连同考务安排于6月16日前报省教育厅师范处。6月17日后,省教育厅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公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并公布地区提供的考务安排,地区教育局同时在毕节教育网公布,供报考者查询。
3、获取准考证和查询考务安排。
6月17日后,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贵州教育网”查询具体考务安排,并在“贵州教育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4、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分均以100分计算,并按笔试成绩占80%、面试成绩占20%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80%+面试成绩×20%”。
(1)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试题不分初中和小学,按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地理、音乐、美术、体育、政史类、生化类命题。报考政治、历史、思品、心理健康学科的考生考政史类试题;报考生物、化学、科学学科的考生考生化类试题;报考信息技术的考生考数学试题。每套试题总分100分,其中专业知识70分,教师综合素质30分。专业知识含高中(中师)至大学阶段专业基础知识,以大学阶段知识为主。教师综合素质包括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大专阶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知识、2010年9月至2011年5月的国内时事政治。
笔试时间:6月2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报考者必须同时持准考证、身份证到地区教育局确定的地点(见地区教育局公布在毕节教育网的考务安排)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与面试人员名单公布:笔试成绩由地区教育局统计汇总,并按国家、县“特岗计划”的类别,以招聘数的1:1.5比例,分报考学段、学科,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地区教育局于7月8日前将所有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师范处,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身份证号于7月12日后在“贵州教育网”查询。
凡未被确定为面试人员的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有关面试人员的增补信息,以便及时递补面试。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者须在地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前须接受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复审须提供报名时所交材料的原件。面试的具体办法和评分标准与第一阶段招聘相同。面试的具体安排可在毕节教育网查询。
面试于7月20日前完成。未进入面试名单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候补。
5、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按县分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数的1:1.5比例确定(当考试人数低于招聘数时,则全部进入体检)。体检在地区教育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于7月25日前完成。
6、录取、签约。
录取须在面试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按县分类别(指国家“特岗计划”和县级“特岗计划”)、报考学段、学科,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报考者被录取后须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签订聘任合同书。凡未签约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录取和签约工作于7月30日前完成。
请随时在毕节教育网关注体检时间、地点的通知;签约、录取等方案的通知。
7、上报和公布录取签约人员名单。
地区教育局于8月5日前将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汇总审核后的录取签约人员名单报省教育厅师范处,经省审核后于8月10日在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网和贵州教育网进行公示。
五、岗前培训和报到
已签订聘任合同书的人员(含“硕师计划”研究生),于8月27日前参加由省统一组织、地区教育局具体实施的岗前培训。具体培训时间按地区教育局确定执行。培训合格后,由地区教育局发给《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已录取签约人员须持《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和个人档案(个人档案已邮寄到达县教育局的除外),于2011年8月30日前到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或报到时无地区教育局发给的《2011年特岗教师报到证》和个人档案未提交者视为自动弃约,县教育局将取消其录用资格,且依据聘用合同书追究其有关责任。
六、有关要求
(一)为确保完成今年的“特岗计划”招聘任务,在招聘过程中,如有签约后不到岗的,县教育局将报请地区教育局按本招聘办法进行补录。
(二)报考人员必须亲自到报名地点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候审,不得请他人代交报名材料。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及个人有关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县教育局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直至解除合同。
1、有犯罪前科、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或有其他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2、伪造有关证件、证明材料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3、有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聘体检标准,具备教师正常任教的健康体质要求。
(四)特设岗位教师招聘的各项信息将及时公布在贵州教育网和毕节教育网上,报考者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五)有关咨询电话
纳雍县教育局办公室:0857-3521496
纳雍县教育局人事管理股:0857-*******
七、特岗教师聘期内管理
(一)三年聘期内,县教育局负责对特设岗位教师的管理和考核。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二)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设岗位教师,将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将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将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相应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三)特设岗位教师三年连续考核合格且本人愿意继续在当地留任的,由县相关单位负责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将其工资发放纳入县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享受当地教师同等待遇。工龄和教龄自2011年9月1日起计算。对重新择业的,县相关单位将为其重新选择工作岗位和办理户口迁移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八、组织领导
为确保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纳雍县2011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郭 华(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雷光文(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王道森(县委常委、副县长)
李 涛(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
李龙舟(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成 员:韩咏梅(县委办主任)
张习渊(县政府办主任)
许定平(县政府外事侨务办主任)
张升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苏 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胡 迅(县监察局局长)
左鸿彬(县教育局局长)
蒙文燕(县财政局常务副局长)
龙卫军(县编办主任)
宋邦达(县人口计生局局长)
陈文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龙 敏(县监察局副局长)
何 勇(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 勇(县教育局副局长)
李 瑜(县教育局纪检组长)
何林森(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 宏(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光友(县教育局局长助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由左鸿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文香、龙敏、李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教育局抽人具体办公。
招聘工作由纳雍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控,应聘者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规违纪现象,可向纳雍县纪委(监察局)投诉。
纳雍县纪委(监察局)联系电话:0857-*******
纳雍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0857-*******
附表:
1.《纳雍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国家级计划初中学段)
2.《纳雍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国家级计划小学学段)
3.《纳雍县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学科教师指标分配表》(县级计划小学学段)
4.《贵州省201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报名表》
5.《纳雍县2011年代课人员报考“特岗计划”资格审查表》
6.《纳雍县2011年报考“特岗计划”已婚人员婚育状况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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