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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论坛改善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之我见□张孝贤李吕庆非税收入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非税收入监管,是理顺政府分配关系,建立健全公共财政职能的客观要求。为确保政府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制度有效执行,积极促进非税收入管理改革,努力做大财政收入“蛋糕”,在近年来的财政监督检查中,对非税收入征缴情况的监管成为一项重要工作和主要内容。实践中通过实地检查与调查了解,我省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情况不很乐观,转移、隐瞒、偷逃、坐支非税收入等问题均不同程度地存在。本文就非税收入征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造成问题成因进行分析,并结合实践提出改善非税收入管理的对策。一、非税收入征缴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转移、隐匿、截留政府非税收入情况比较严重一种情况是将本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转移到所属单位收取,一方面得以维持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所属单位日常生存,另一方面主管部门也在其中列支费用。最为常见的是部分行政单位将本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取得收入转移到本单位后勤服务部门,为机构改革中失去财政供给的后勤服务等部门变相“输血”。第二种情况是权力转嫁,将行政收费权限交由不具备资质的所属单位执行,收取的非税收入由主管部门视情况在主管部门与所属单位间进行分配,其中分配给所属单位的一部分很有可能流失。第三种情况是将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变相转化为经营服务收入。部分行政机关利用行政权力,与行政规费缴纳单位签订一纸千篇一律的经营服务协议或技术服务合同等,将非税收入以经营服务费的名义收取,开具税务发票后留归本单位使用。(二)偷换概念刻意偷逃非税收入个别单位在非税收入计缴基础上偷换概念,达到偷逃非税收入的目的。如某煤炭企业在计提水资源补偿费时,其计费基础为矿产资源管理部门核定的年生产能力,但实际中该煤炭企业的实际生产和销售能力已远远超过核定生产能力。根据水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有关规定,煤炭生产企业应按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