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浙江省艺术特色学校名单公示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建设的通知》(浙教体〔2007〕183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选省级艺术教育特色学校的通知》(浙教办体〔2008〕87号)文件精神,经各地推荐、我厅审核和实地抽查,认定杭州市学军小学等110所学校(具体名单见附件)为浙江省艺术特色学校。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予公示,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公示期为2010年2月8日至2月12日。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我厅反映。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单位反映请加盖公章。联系电话(传真):0571-88008887、88008736,通讯地址:浙江省教育厅体卫艺处(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
附件:第二批浙江省艺术特色学校名单
二○一○年二月八日
附件
第二批浙江省艺术特色学校名单
(110所学校)
学校名称 艺术特色项目
一、 杭州市(13)
二、宁波市(14)
三、 温州市(10)
四、 嘉兴市(8)
五、 湖州市(10)
六、 绍兴市(9)
七、 金华市(9)
八、 衢州市(10)
九、 丽水市(6)
一十、 台州市(8)
十一、舟山市(10)
十二、义乌市(3)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