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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区助学贷款操作规程2017版

时间:2018-04-10 14:54:53    下载该word文档

重庆市涪陵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规程

2017版)

重庆市涪陵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贷款)是国家的惠民政策,是国家开发银行向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信用助学贷款。实施生源地贷款有利于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经济压力、提高学生自理自助能力。为进一步落实党和国家的优惠政策,保证我区生源地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以下操作规程:

一、贷款政策

(一)贷款条件

1.申请人是国家批准的全日制高校已正式录取的新生或在校大学生;

2.申请人必须具有涪陵区户籍;

3.生源地贷款需由学生父母或其他亲属作为共同贷款人,共同贷款人必须具有涪陵户籍;

4.在涪陵就读高中的外区县户籍学生,向户籍所在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贷款金额:本专科学生就读大学期间每人每年可贷款8000元,研究生可贷款12000元,基本满足大学每年的学费和住宿费需要。

(三)贷款期限:按全日制学历就读年限加13年确定,贷款期限最长可达到20年(详见贷款年限对照表)。

(四)利息计算:在校期间,学生及其家长无需支付贷款利息,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代为偿还;从学生毕业当年9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家长共同承担,利率按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

(五)贷款还款助学贷款还款包括“提前还款”和“合同约定还款”2种类别,供学生选择。

1.提前还款

1)概念:提前还款是指在合同约定的最后还款时间前偿还助学贷款。提前还款又包括毕业前提前还款和毕业后提前还款2种类别供选择。

①毕业前提前还款是指:贷款学生在毕业当年8月前偿还的助学贷款。毕业前所偿还部分只需偿还本金,不需支付利息。

②毕业后提前还款是指:贷款毕业学生在毕业当年9月至合同约定的最后还款日期前偿还助学贷款。毕业后提前偿还部分包括所偿还本金和还款前所产生的利息。

2)还款时间

①毕业前提前还款时间:第一笔助学贷款发放后至毕业当年8月前,每月110日(11月除外)。

②毕业后提前还款时间:毕业当年8月后,每月110日(11月除外)。

3)还款方式

助学贷款还款有支付宝还款和POS还款两种方式,贷款学生可自由选择。具体办法如下:

①支付宝还款。

首先,申请还款学生可于每月110日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提前还款申请,网址为:www.csls.cdb.com.cn

其次,申请还款学生每月1115日登录支付宝进行充值,网址为www.alipay.com,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见首次贷款时“贷款受理证明”下联

最后,支付宝公司于当月21日扣收当月还款。

不明之处,可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免费客服电话(95593)。

POS还款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支付宝提前还款操作的学生,借款学生本人、共同借款人或受委托人可持借款学生身份证号码和足额的银行储蓄卡到就进区县或高校学生资助中心直接还款,每月还款时间同上。

2.合同约定还款

1)概念:合同约定还款是指自毕业当年起,每年按助学贷款合同约定,逐年偿还助学贷款本息。

2)还款时间:每年111日至1130日为合同约定偿还助学贷款本息时间。但贷款期限中,最后一年的还款时间为91日至20日。

3)还款方式:

①支付宝还款

首先,当年应还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www.csls.cdb.com.cn)查询当年应还本息金额。

其次,当年应还款学生登录支付宝进行充值,网址为www.alipay.com,支付宝账户初始密码见首次贷款时“贷款受理证明”下联

最后,支付宝公司于1220日前扣收当年应还本息。

POS还款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进行支付宝还款操作的学生,借款学生本人、共同借款人或受委托人可持借款学生身份证号码和足额的银行储蓄卡到就进区县或高校学生资助中心直接还款,每月还款时间同上。

(六)其它优惠政策:

1)按涪陵区政府文件精神,获得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如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涪陵区政府将为学生代为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并可优先享受公租房、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条件包括:①毕业后回涪陵工作(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外)或自主创业,②将农村户籍转为涪陵城镇户籍或将户籍由区外迁入涪陵城镇户籍(如是迁出后再迁回,期间需间隔3年以上);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获得生源地贷款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或在校生应征入伍,国家财政将代为偿还助学贷款本金及利息,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二、贷款预申请

为加强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提高贷款资格认定的准确性,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关于申请助学贷款的要求,贷款学生可在高中毕业前提交贷款预申请。具体做法为:

应届高中毕业生于当年34月,向就读的高中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重庆市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表》(在校大学生不需要预申请),由学校汇总上报资助中心(外区县户籍学生的预申请表由学生自己保存,待正式贷款时交给相应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预申请表将作为生源地贷款贫困证明材料。

三、贷款正式申请

贷款正式申请主要环节包括:证件审核、网上申请、现场签约三个基本环节。为方便学生复印申请资料,我中心特设立审核引导处、复印处、申请处、签约处四个工作环节,每个环节职责及办理流程如下:

1.审核引导处

工作职责:

1)审核贷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的证件;

2)发放《涪陵区2016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须知》(以下简称《贷款须知》,见附件),并指导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准确填写基本信息;

3)为贷款学生取顺序号、分流;

4)负责维持现场秩序。

工作流程:

1)区分贷款类别、审核证件

2)发放《贷款须知》、指导填写基本信息

3)发放贷款顺序号

工作要求:审核引导处为现场受理的第一步,是贷款有序开展的保障,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执行,做到热情有礼,耐心细致。如人员和证件不齐、不符者不得取号。

3.申请处

工作职责:

1)帮助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网上完成贷款申请;

2)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申请与合同审查”模块,为贷款学生做网上申请;

3)为贷款学生扫描及上传证件;

4指导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在手写板上签字,同时提交电子签章

5)指导贷款学生签订《助学贷款承诺书》

6讲解注意事项

工作流程:

工作要求:严格明确工作职责,态度热情,熟悉系统操作流程,耐心细致,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讲解清楚。

注意事项:

1.签字注意事项:1)续贷签字签字时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各签其名,不得代签和代为捺印。如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因特殊原因只有一人到场,另一方需按要求代签。如:借款学生“小陈”一人到场,共同借款人签字捺印处应为:“老陈(小陈代签)”。

2首次贷款(含新生和在校生首次贷款)签字。签字时贷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应各签其名,不得代签。

2.其他注意事项:1)指明支付宝账户及初始密码所在位置;

2)指明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初始密码所在位置;

3)说明到高校报到时应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给高校资助管理部门;

4)强调电子回执录入时间为本年1010日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录入电子回执,视为自动放弃贷款。

5)提醒学生或家长如贷款有结余,可自行提取作为生活费,操作流程见《贷款指南》。

6)向明年毕业的贷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讲明还款时间及方式,内容详见“涪陵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告知书”。学生并在老师指导下上网完成“毕业确认”。

3.收取部分资料。

1)将2份贷款合同和1份受理证明返还给学生或家长。提醒学生凭受理证明到校报到注册,学费不足部分自己缴纳;

4.记录首次贷款未预申请或未在申请表盖章的学生,同时提醒贷款学生将贷款申请表带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盖章后,再和共同借款人带上所有证件原件到资助中心完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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