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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根学校2017年教师职称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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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根学校2017年教师职称评聘

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聘的积极作用,促进我校教师队伍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国家、省、市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及《深圳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深人社发[2015]107号)、《宝安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深宝人〔2015〕107号)、《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荣根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赖建华

副组长: 庄丽君

成员: 梁文钟、邱林、王星宏、聂小林、韦慧宁、李新连、陈雪飞

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称评聘实施办法的制定,职称评聘委员会、监督委员会成立的组织,及职称评聘的指导审定等工作。

(二)领导小组下设评聘委员会和评聘监督委员会。

1.评聘委员会

学校设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两个评聘委员会。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于2017年9月27日产生。

评聘委员会负责评聘的具体组织工作,召开评聘委员会会议时,委员应全部出席,因故未出席的,由候补委员依次递补。

2.评聘监督委员会

评聘监督委员会的3名委员,按照《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于2017年9月27日产生。

监督委员会负责评聘全过程监督,包括评前会示,评聘结果公示期间异议的受理和核实,列席评聘委员会会议,评聘委员会投票监票、监督并确保评聘工作按照规定程序开展等。

二、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

区教育局按照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重新核算学校专业技术岗位数量。学校结合实际按核定岗位设置岗位等级。

三、评聘条件

我校高级、一级、二级、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价标准,按照不低于《广东省试点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粤人社[2013]214号)执行,并遵循“注重师德素养、教育教学方法、工作业绩和一线实践经验”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荣根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详见附件一)

我校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聘硬件要求如下表:

四、量化评分指标

职称评聘量化考核测评,按教师个人资历分、专业能力分、考核评分,各占30%、60%、10%的比例计算个人综合得分。各项权重和评分细则见附件二《荣根学校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评分表》

五、程序安排及时间进度

1.报名(9月27日—10月9日)

符合相应层级(等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条件的教师,向学校申报,填写《深圳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登记表》,并依据《荣根学校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评分表》准备并提交相应材料。

3.报名资格审核(10月10日—10月19日)

评聘委员会根据申报人员资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则取消其申报资格。

4.学生评议或家长评议(10月20日—10月23日)

对一至三年级任课教师进行家长评议,四至六年级任课教师进行学生评议,评议方式为满意度调查。满意率大于60%为合格,可以参评,满意率低于60%取消参评资格。

5.评前公示(10月24日——10月26日)

对资格审核情况、学生评议或家长评议情况,进行评前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6. 量化评分(10月27日)

(1)科组、级组考核评分

符合评聘条件的申报人员,在其所在的学科组、年级组组织测评,参加测评人员不得少于学科组、年级组教师总数的80%。科组、级组根据参评教师的德、能、勤、绩表现情况,为参评教师考核评分。

(2)评聘委员会考核评分

评聘委员会根据参评教师的德、能、勤、绩表现情况,为参评教师考核评分。将科组、级组和评聘委员会的考核评分合计为考核总得分。

(3) 综合量化评分

评聘委员会根据《荣根学校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评分表》和申报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对申报人员的“个人资历”、“专业能力”的自评分进行复核。计算出量化得分,量化评分=资历分×30%+专业能力分×60%+考核评分×10%,填写评分表。

7.面试答辩(10月30日)

评聘委员会组织申报高级教师岗位人员面试答辩,给出答辩分数。答辩形式为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面试答辩时间8分钟,满分为100分。

8.量化答辩排名(10月30日)

评聘委员会按照量化评分占80%,答辩得分占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进行排名(对申报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岗位的人员,只进行量化评分排名)。

9.票决(10月31日)

对于、二、三级职称申报人员,评聘委员会根据其量化评分进行投票,同意票数超过列席会议委员人数二分之一,即可确定为拟聘人选;高级职称申报人员,由评聘委员会根据其量化评分和面试答辩情况进行投票。在同意票数超过列席会议委员人数二分之一的申报人员中,按同意票数由高到低确定为拟聘人选。如同意票数相同,则按量化评分高低排序。

10.评后公示(11月1日——11月9日)

评聘委员会的评分和投票结果当场进行统计公布。评聘委员会指定两名委员分别负责唱票、计票,监督委员会指定一名委员负责监票。

评聘委员会在投票结果统计完毕后的当日即进行评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1.聘任(11月10日——11月30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评聘委员会报学校职称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学校印发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评聘结果文件,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度的有关要求,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准,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附件:1. 《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教师水平评价标准》

2. 《荣根学校教师职称评聘量化评分表》

3. 《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学历资历对应表》

深圳市宝安区荣根学校

2017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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