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基本情况
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隶属于江西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是专门从事地质环境监测和地质灾害调查与治理的全民所有制公益性事业单位。
一、总站组建、沿革及人员、资产等基本情况
(一)、总站成立情况
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地处江西省南昌市,1981年7月在江西省地质局水文地质大队水文观测站(第三、四分队)的基础上组建的。1982年11月地质矿产部以地劳[1982]573号文件批准设立:“江西省地质局环境水文地质总站”,属县、团级事业单位。1983年9月局(83)370号文将“江西省地质局环境水文地质总站”更名为“江西省地矿局环境地质大队”;1991年8月30日,局(1991)248号文,将“江西省地矿局环境地质大队” 更名为“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并同时挂“江西省地质矿产局环境地质研究所”的牌子,单位的性质、隶属关系、驻地、经费渠道不变。至此,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沿革、发展到现在。
(二)、职工情况
总站现有职工总数219人,其中:退休职工65人,在职职工154人。
1.在职职工年龄结构:平均年龄41岁;25岁以下7人;26~35岁29人;36~45岁71人,46~55岁47人,55~60岁3人。
2.学历结构:博士1人,硕士1人,在读硕士3人,大学20人,大专29人,中专30人,高中(技校)57人,初中16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在岗职工总数的47%。
3.专业结构:全站各类专业人员98人,占全站职工人数的62.4%;其中水工环专业技术人员51人,占总站专业技术人员的54%,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占48%。专业技术人员有高级职称的16人,占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的20%;中级技术职称43人,占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的55%;初级职称20人,占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数的25%。
4.野外第一线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及比例:全站各方面专业人员98人,野外第一线专业技术人员48人;野外第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与全站技术人员之比为49%。
二、领导班子及成员简介
总站设立党委,实行站长负责制。党委成员由肖旦红、颜春、孙健、寇颖、黄长生5人组成。颜春任站长,肖旦红任党委书记。
班子成员基本情如下表
三、组织结构图及部门职责
(一)、组织结构图
(二)总站性质和职能
总站为县团级事业单位,实行站长负责制。其组织机构健全,内设党委建制。现任站领导有5人:站长1人,书记1人,副站长1人,副站长兼总工1人,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1人(另正处级调研员2人,助理调研员1人)。
性质:江西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以下简称“监测总站”)是经省编办批准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性事业实体,是专门从事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地质环境监测调查研究和地质灾害防治的专业队伍。其经常性和基本建设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并在省地矿局(或省国土资源厅)的部门预算中统一安排。
职能:监测总站承担中央与地方财政出资的区域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的调查与防治工作,其主要任务有:
1.组织实施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计划;
2.承担全省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并负责提出地质灾害预警工程项目的设置建议;
3.承担全省重大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调查研究和评价工作,指导全省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4.承担全省城市地质环境调查研究工作;
5.承担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研究工作;
6.承担全省地质环境监测日常工作和监测资料的接收、汇总、分析和处理,承担全省地质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向国土资源厅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提交各类监测成果和对策建议;
7.参与起草、拟订地质环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及实施办法;
8.开展国内外地质环境监测的技术交流和合作;
9.承办省地矿局、省国土资源厅和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交办的其它事项。
根椐以上职能,总站下设7个管理科室和11个生产单位(科级建制)。
(三)各科室职能
1、办公室(综合):含党办、行办、工会、组织、宣传、纪检、监察及车队等;
职能:组织协调行政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通讯、保密、接待等工作;负责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工会等工作。
2、人事教育科:含劳动工资、人事管理、职工教育等;
职能: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养老保险、职工教育及再就业等工作。
3.计划财务科。负责草拟年度计划、编制预决算、财务管理规章、建立各类资产台帐;负责总站和各地级市站的财务日常管理工作。
4.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用电、用水、食堂、车辆调度、庭院绿化美化等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
5.物资安全科。负责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保卫及物资设备管理等工作。
6.总工程师办公室。职能:负责地质环境监测规划、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负责技术质量的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工作要求、技术质量标准;负责成果审查验收工作;负责成果汇交;负责资料管理工作;负责新技术方法的推广工作,开展地下水与土地资源和环境相关性研究。
7.信息中心
负责全省环境地质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和维护;承担信息的收集、汇交、整理;负责项目成果出版及信息系统应用软件的开发;向决策部门提供地质环境管理决策依据和水工环技术支持及信息服务。
8.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研究中心
建立并不断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机制,与省气象局、江西电视台合作,增加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服务,建设与维护江西地质环境信息网。负责提出地质灾害预警工程项目的设置建议。承担地质灾害的数据汇总、分析、处理和预测预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监测技术指导、培训和普及工作。负责重大地下水异常调查和解释工作。
9.地质灾害调查研究中心
组织开展全省重点县(市)较大比例尺地质灾害调查,查清地质灾害发育规律;承担重大地质灾害监测、调查研究和评价工作;负责全省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工作。
10.矿山地质环境研究中心
负责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研究和评价工作。
主要承担崩滑流地质灾害、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基础设施变形监测,以及全省公益性环境地质测绘工作,并向预警预报中心、地质灾害研究中心、矿山研究中心提供相关测绘成果。
11.实验室
负责水质、水样分析及岩土测试试验等工作。
12.各地级市监测站
负责本市的地下水动态监测和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应急调查、研究、数据采集和监测工作;按时向省总站汇交各项地质环境监测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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