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报送优秀村党组织书记
创先争优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鼓舞基层干部和广大党员投身经济社会建设,在新的起点实现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于近期选树一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典型进行集中宣传报道。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重点推荐近年来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各县(市、区)推荐上报3-5名。
二、推荐条件
拟推荐的村党组织书记要能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全面建设****城、****城、****城”的目标,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服务群众、带头完成党组织安排的任务、带头践行社会主义价值体系。各地在确定人选时要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的方式,对照标准严格审核,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真正做到反复筛选、好中选优,确保推荐的典型选得好、树得起、唱的响。为掀起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热潮,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这次推荐的优秀典型原则上要求近几年来涌现的新面孔。
三、材料要求及时限
1、材料要求。要围绕每个典型形成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要求重点突出、内容鲜活、语言精炼、角度精准,有一定的典型性和说服力,适合在各类媒体上进行集中宣传报道。
2、上报时间。上报的事迹材料要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3月16日前将电子版本报送市创先争优办公室。
电子邮箱:
联系人: 电话:
中共嘉兴市委组织部
2012年3月6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