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区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个人)
姓 名 | xxx | 单位及职务 | xxx区房产管理局 物业管理科工作人员 | ||||
一岗双责 | 岗位职责 | 负责分管片区内的业主大会设立、业主委员会换届、变更的指导、培训工作,建立监管台帐;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工作,督促街道按时报送物业管理报表及有关资料,物业管理纠纷协调处理;指导监督和日常巡查工作及安全检查监管工作。物业招标和中标备案及住宅物业五级服务核准备案;负责五个街道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备案、物业服务企业承接验收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工作,建立监管台帐; | |||||
廉政职责 | 根据工作分工抓好个人防腐倡廉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 ||||||
风险点 | 风险级别 | 防控措施 | |||||
一、 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类 | 1.政令执行不力 | 1.不执行; 2.拖延执行; 3.执行不到位。 | 一级 | 按要求在时限内抓紧交办事项的落实。认真梳理、总结办理情况,及时完成任务。 | |||
二、 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类 | 1.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 | 1.邀请管辖或服务对象参加并收取礼金; 2.讲排场,奢侈铺张,造成不良影响。 | 一级 |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有关配套规定,不得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规范从政行为。 | |||
2.利用职务之便占有、占用公私财物 | 1.非法占用公私财物; 2.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 3.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等方式接受服务、使用劳务; 4.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 | 一级 |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有关配套规定,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占有、占用公私财物,规范从政行为。 | ||||
3.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和消费活动 | 1.本人收受对方财物; 2.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它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受对方财物; 3.接受对方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等消费活动。 4.收受礼品不登记、不上交。 | 一级 |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有关配套规定,绝对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馈赠和消费活动,规范从政行为。 | ||||
4. 违规为亲属谋取利益 | 1.介绍管辖范围内的业务; 2.亲属在职权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 | 一级 |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有关配套规定,禁止为亲属谋取利益,规范从政行为。 | ||||
5. 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 1.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 2.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 3.超标准接待。 | 一级 |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有关配套规定,切实防止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现象,规范从政行为。 | ||||
6.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 1.个人或者借用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2.违规兼职或兼职取酬; 3.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 一级 |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有关配套规定,禁止从事营利活动,规范从政行为。 | ||||
7.违规报销个人费用 | 1. 在本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2.在其他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或亲属个人支付的费用。 | 一级 |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有关配套规定,遵守报销制度,规范从政行为。 | ||||
三、 违反财经纪律类 | 1.违规使用办公经费 | 1.审核不严; 2.虚报支出。 | 一级 |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及有关配套规定,严格审核,如实申报,规范从政行为。 | |||
四、 失职渎职类 | 1.党风廉政建设不力 | 1.教育不到位; 2.管理不到位; 3.科室党员干部发生与职务有关的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 一级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严格按照内部制度管理规定,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 |||
2.泄密 | 1.外泄需保密的会议议定事项; 2.不按《保密法》的相关规定保管处置涉密文件,致使文件外泄; 3.对外泄露涉密文件; 4.对外透露需保密的信息。 | 一级 | 严格执行保密纪律和各项保密规章制度。 | ||||
3.私人印章管理不严 | 1.违反规定使用私人印章; 2.对私人印章保管不当。 | 一级 | 严格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增强责任意识。 | ||||
4.不按规定管理公车 | 1.管理制度不健全; 2.私自外借公车. 3.维修保养不及时。 | 一级 | 完善车辆管理制度,严格车辆外借审批程序。 | ||||
5.目标管理工作不力 | 1.任务分解不及时; 2.管理督查不到位。 | 一级 | 及时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目标进度的管理督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 ||||
6.国有资产管理不力 | 1.账目不清; 2.使用不当。 | 一级 | 认真清理资产,做好资产登记,确保帐卡相符, | ||||
7. 重大活动组织协调不力 | 1. 安排部署不到位; 2. 应急预案不周密。 | 一级 | 提前做好应急预案,严密组织协调活动,周密安排部署,确保重大活动落实。 | ||||
五、 失职渎职类 | 1.重大事项不按规定报告 | 1.隐瞒不报; 2.不如实报告; 3.不按规定的时限和方式报告。 | 一级 | 严格“三重一大”决策执行制度要求,按照规定的时限、方式,如实报告重大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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