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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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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文件

党发〔20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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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构建与高等教育发展形势和我院建设发展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中共河南省教育厅党组制定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意见》(豫教党〔20088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证我院创建特色鲜明的教学型优质本科院校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从严治党,依法治院,民主决策,规范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惩防并举重在建设、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统筹推进、立足实际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我院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创新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工作目标

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符合我院实际情况,具有操作性、实效性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使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惩防腐败的能力和成效显著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意识不断增强,实现干部无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学院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党风、政风、校风良好,群众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健全反腐倡廉教育体系,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

(一)加强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党风廉政教育

健全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制度。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党的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记“两个务必”,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精神,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时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坚持院、系(部)两级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制度,从2009年起,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至少安排2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每年至少安排1次针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专题教育活动。各党总支(机关党委、院办工厂党委,下同)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至少安排1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健全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院、系(部、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要讲1次廉政党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和示范警示教育,丰富教育内容,注重教育效果。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等方面,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校教学计划,对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坚持进行任职廉政谈话及签订“廉政承诺书”制度,逐步形成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律和他律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纪委;协办单位:党办,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各党总支)

(二)加强廉洁从教教育与校园廉政文化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制定《洛阳理工学院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贴近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分类分层次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面向全体教职员工,在思想政治教育计划、教工预备党员培训计划和新教职工岗前培训计划中,开展廉洁从教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学术道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把发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结合起来,形成“执教为民,廉洁从教”的文化氛围,推进廉洁从教与廉政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学院德育体系,积极探索学生的廉政教育新途径,将廉政教育与遵纪守法教育、诚实守信教育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打好“以德倡廉”的思想基础。结合学生特点,采取新颖有效、形式多样的的书画比赛、廉政讲座、理论研讨、文艺演出等形式的廉政活动,让廉政文化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在学生党员和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中开展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使学生廉洁教育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至2012年,形成比较完备的廉洁从教教育与校园廉政文化建设的制度和体系。

(牵头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团委;协办单位:纪委,组织部,党校,各党总支)

(三)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基层党组织、各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将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学院宣传教育工作总体部署,融入全院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制定具有操作性、实效性、针对性的宣传教育规划,整合宣传教育资源,创新载体和形式,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的作用,利用校园网、黑板报、宣传橱窗和广播等宣传工具,积极组织实施各类专题报告会、知识竞赛、论坛交流、在线调查、网上答题等形式的活动,加强反腐倡廉宣传与信息反馈和互动,把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思想灌输与自我教育、理论教育与形象化教育、正面典型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积极营造良好的反腐倡廉宣传氛围,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效性。纪委监察处要努力办好纪检监察网,有针对性地编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学习资料,宣传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好典型、好经验及新成效。适时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坚定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宣传部,各党总支)

三、注重制度建设,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根据反腐倡廉新形势、新情况,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现有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各项规章制度,至2010年,形成一整套完整的院、系(部、处)两级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和严格的管理规章制度,纪委监察处严格各项制度的落实检查,确保规划总体目标的实现。

(一)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

  切实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内监督制度、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申报制度、述职述廉制度等,学习执行好《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政纪条规。

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考核、责任追究制度及配套制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两级中心组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决策制度;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和处分条例;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的完善和惩防体系建设。注重制度改革和创新,探索建立反腐倡廉预警机制,力争2010年建成较完善的反腐倡廉预警机制。加强对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党办,组织部,宣传部)

(二)规范决策行为

充分发挥全院师生员工参与管理决策的积极作用,不断推进科学民主治校进程。健全和完善院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的决策规则和程序,坚持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的制度;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咨询、决策评估;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要广泛征求师生员工的意见,加强预案研究、公示听证等制度建设;学院重要改革举措,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民主治院,实行民主决策,对决策及其实施结果评估、报告等要进行公示。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用人。探索建立决策执行、反馈纠偏、失误追责等制度。各系(部)要贯彻执行党政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牵头单位:党办,院办;协办单位:工会,各党总支)

(三)强化院务公开

坚持全面真实、透明公开、服务师生的原则,坚持和完善院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数字化校园”网络平台,积极推行学院电子政务系统建设,努力构建学院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深化院务公开,全面落实院党委制定下发的《洛阳理工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推进院务、系(处)务公开工作,实行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坚持教代会制度,充分发挥教代会民主治校的作用。

(牵头单位:工会,党办,院办;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处,各系、部、处)

(四)规范办学行为

规范办学秩序,深化学院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学院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形成“自主管理、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规范学科建设、专业建设、科学研究等方面的行为,依法规范各类合作办学、办班行为。加强学术道德建设,规范科研管理。加强学术诚信机制建设,加强科研经费管理,制订科学合理的科研激励政策和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学生管理。进一步完善学生行为规范、心理健康教育、课外活动管理,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特困生补助等规章制度。

(牵头单位:院办;协办单位:教务处,学工部,科研处,财务处,对外合作处,继续教育学院,各系部党总支)

四、强化监督制约,完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

(一)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

加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监督,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精神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反对和防止个人专断。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实行民主生活会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保障党员各项权利,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等制度。加强纪委书记和基层纪检委员对同级班子成员的监督,健全纪委、组织、人事、监察联席会议制度和纪委与组织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

(二)深入开展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

强化行政监察职能。通过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和廉政监察,加强对学院各职能部门和各基层单位及其负责人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工作程序的监督检查,纠正和查处失职、渎职行为。重点围绕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学院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情况等开展效能监察。针对人、财、物等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部门和环节,加强风险分析和事前事中监察,对上级法规、制度的执行情况、学院重大战略和决策落实情况进行监察,抓住学院改革发展、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培养、队伍建设、党建和校园文化建设等重点,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政令畅通。

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重点开展对财务预决算、基建工程项目、科研经费、专项学科经费和院办企业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工作,建立审计结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和公告制度,做好领导干部任职、离任审计工作,充分发挥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中的作用。

(牵头单位:监察处,审计处;协办单位:教务处,科研处,人事处,财务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院办工厂)

(三)加强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坚持院、系(部、处)两级政务公开,不断扩大和细化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主动接受全院师生员工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离退休干部的监督作用。畅通监督渠道,办好书记、院长信箱,做好信访工作和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广泛听取和采纳师生员工的合理意见和建议。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引导领导干部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

(牵头单位:党办,院办;协办单位:工会,宣传部,纪委监察处,离退休工作处)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推进源头遏制腐败

(一)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继续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制度改革。至2012年形成一套较为完善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考核评价、任职试用期等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完善党委会议讨论干部任免票决制度,建立健全选拔任用干部书面征求纪委意见制度,建立干部推荐和考察责任制,形成科学、民主、规范的选拔任用机制。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纳入考察内容。研究制定适合我院实际的领导干部任期制、轮岗交流、任职回避、辞职等制度。推行人财物等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人员实行定期轮岗交流机制。规范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兼职、公务出国(境)等事项的管理。在学院人事制度改革中,严格执行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政策。

(牵头单位:组织部,人事处;协办单位:纪委监察处)

(二)强化制约机制,确保权力正确有效行使

深化财务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经费预算编制与执行制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清理“小金库”。杜绝乱收费现象。健全内控制度,建立健全二级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财务公开工作,向教代会报告财务收支及重大开支预决算情况以及依法公开关系学院和群众经济利益的有关财务事项。加强各类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管,促进管理规范化,不断提高管理效能。

加强和规范基建工程管理,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确保监督的时效性、有效性、长效性。抓好项目立项、工程招标、工程变更、款项支付、质量验收、竣工决算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和监督制度建设,防止招标过程的违规行为和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发生。

完善物资管理与物资采购体系,严格各类物资进出库手续与借用、使用登记手续,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制定并完善物资、设备、教材、图书、食品、药品等采购制度,加强采购内控机制及监督机制建设,加强对采购计划制定、预算编制、招标过程、验收付款等重要环节的系统管理及监督。继续深入开展商业贿赂治理工作,规范学院各项经济行为。逐步建立完善违约处罚、保证金、采购工作失职追究等制度。

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对学院国有资产的监管制度。加强合同签订和执行环节管理,加强学院资产对外出租、经营承包项目的管理,加强对学院各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流失、浪费。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财务处,审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基建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院办工厂)

六、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进和谐校园建设

(一)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加强招生和考试管理。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高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和《关于实行高校招生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继续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杜绝违规录取及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乱收费行为。加大整治考试环境力度,严格考试管理,完善各类考试管理规章制度及试卷保密和考试巡查制度,严格命题、组考、阅卷等环节的管理,防范试题泄密和阅卷舞弊等违规行为。完善并严格执行有关命题、考务组织与管理制度,加强对考试的巡视和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舞弊行为,促进良好考风的形成。

(牵头单位: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协办单位:学工部,各系部)

2、坚决贯彻教育部和河南省物价部门关于教育收费的政策精神,健全完善教育收费公开公示制度,坚决杜绝乱收费现象。

(牵头单位:财务处;协办单位:后勤管理处,纪委监察处)

3、建立健全受理群众来访举报机制。建立健全教师、学生申诉制度,实行规范、民主、公开、透明的处理程序。重视发挥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保护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工会,学工部)

4、坚决纠正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学生管理、后勤服务当中的各种不正之风,加强过程管理和监督,确保风清气正。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学工部,审计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

(二)加强和谐文明的校风建设

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结合党建创优工程和精细化管理,扎实开展“和谐机关”创建活动,逐步建立健全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管理制度,提倡和践行八个优良作风,全面加强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不断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牵头单位:机关党委;协办单位:机关各处室)

加强师德教风建设。建立健全育人和师德规范体系,建立《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师德考核办法》等制度,把师德教育纳入新教师岗前培训内容,将师德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教师各项选拔评比考核体系,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加强学风建设,坚持以学风建设为核心的学生工作思路,加强学生的理想、信念和使命教育,激发学生班级和个人积极性,推动学风建设不断深入进行。提倡学术诚信,端正学术风气。建立健全规范学术权力的各项制度,制订我院学术道德规范以及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倡导并形成崇尚诚实劳动、鼓励科研创新、遵循学术道德、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教务处;协办单位:宣传部,学工部,工会,人事处,科研处)

(三)健全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坚持纠建并举、以评促建、注重建设的思路和方法,加强行风建设。坚持定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重点针对招生、考试、收费、学术道德、采购等师生员工关注的领域,科学制定评议方案,周密实施,加强反馈,及时解决评议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持久开展学院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学院机关作风转变。建立学院机关人员工作纪律规定,规范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切实转变机关作风,提高为教学、科研等中心工作服务、为基层服务、为师生员工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总支,各系、部、处)

七、做好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严厉惩处腐败分子

(一)加强信访举报工作

重视并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拓展信访举报渠道,建设网上举报平台,提倡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坚持重要信访件向学院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和信访件集体研究及批复制度。实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信访件筛选分析制度和信访监督通知书、信访谈话制度,严格信访工作规则、程序和信访工作人员守则。

维护勇于改革和干实事的党员干部,对为学院改革与发展不懈努力工作,敢于触及矛盾的党员干部的举报,要调查核实,经查不实或错误的,要在适当范围予以澄清,对轻微违纪问题,全面分析、恰当评价、帮助吸取教训、保护工作热情和改革的积极性,对于恶意诬告陷害党员干部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组织部,各党总支)

(二)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加强组织协调,发挥纪委监察的惩处职能,坚持以查处领导干部违反经济工作纪律、组织人事纪律和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国有资产流失、财务管理、教育收费、职务职称评聘、招生考试、基建工程项目及大宗物品采购招投标、损害师生员工利益以及失职渎职造成重大损失等违纪违法案件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案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正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参与赌博以及利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以及学术造假、学术不端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组织部,人事处,科研处,财务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处)

(三)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增强办案综合效益

重视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增强办案的综合效果,建立防范的长效机制。通过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剖析发生案件的诱因、特点和规律,在依纪依法惩处的同时,针对暴露出来的管理、监督、内控中的薄弱环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及时提出建章立制和规范行为的建议,及时堵塞漏洞。对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提出专项治理的建议,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建议书作用,坚持和完善案件通报制度和回访制度,并及时听取反馈信息。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案件调查和案件剖析“一案双报告”制度,并利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增强办案综合效益。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各党总支)

(四)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宽严有据,文明办案

认真贯彻中纪委《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健全办案程序,严格案件审理,严明办案纪律,提高办案能力,确保办案质量;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注意保护举报人。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实行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正确把握政策,体现宽严相济。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加大组织处理力度。加强对办案人员的教育、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办案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执纪执法能力,重视办案工作研究,推行文明办案。充分发挥总支、支部纪检委员在查办案件中的作用。加强对上级纪委的请示与沟通,完善案件查办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合力,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组织部,各党总支)

八、健全保障机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一)党委领导、党政共管、全面贯彻

《工作规划》是今后5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进一步强化党政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建立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建设领导小组。要把《工作规划》中提出的各项任务纳入到全院各项工作总体规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党委要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全年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省、教育系统关于反腐倡廉的工作部署。建立督查机制,及时解决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组织部,党办,院办)

(二)纪委协调、部门主导、层层落实

纪委监察处根据不同业务职能协助党委分解惩防体系中的具体任务,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有步骤有计划地采取边研究、边试点、边实施、边完善的办法,协调落实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并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根据本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分工,分解责任,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和逐级负责的原则,逐级抓落实,促进上下联动,切实将惩防体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取得工作实效。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组织部,各党总支)

(三)制度衔接、措施配套、确保实效

各部门要将贯彻落实《工作规划》的情况,列入本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和考核的内容,尤其要针对本部门容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部位和环节,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堵塞漏洞,从源头上积极预防。

纪委监察处要根据惩防体系的各项任务,研究、制定监督检查和评估制度,学院党委每年将对各部门落实本方案情况进行抽查,及时总结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院纪委每2年组织评估1次,促进惩防体系各项任务的如期完成。各部门要加强自查,定期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切实把本方案提出的各项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党办,组织部,各党总支)

(四)加强调研、把握规律、完善措施

学院将根据反腐倡廉工作发展变化情况和改革发展进程,加强调查研究,注重舆情分析,重视理论与实践研究,把握工作规律性,健全相关制度,改进有关措施。纪委监察处和各部门要总结新做法,创造新经验,取得新成效,不断完善和改进落实惩防体系的相关措施。

(牵头单位:纪委监察处;协办单位:党办,组织部,各党总支)

中共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

20081212

主题词:高校 监察 廉政建设 意见

中共洛阳理工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081212

(共印:7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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