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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范文-廉租房申请条件2xxx_2xxx上海廉租房补贴
2xxx上海廉租房补贴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扩大廉租住房政策受益面,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调整和完善本市廉租住房政策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四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200元(含25200元、人均财产低于80000元(含8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7720元(含27720元、人均财产低于88000元(含88000元; (五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因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
符合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优先承租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房源(以下简称廉租房源: (一本市无子女的老年人家庭; (二中重度残疾人或者1~4级残疾军人家庭; (三重大疾病患者家庭; (四完全丧失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人员的家庭; (五烈属、因公牺牲人员家属; (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家庭; (七获得全国三八红旗手或者两次获得省(部级三八红旗手称号人员的家庭; (八1966年底以前归国华侨的家庭。 (二)、配租标准 (一配租面积
廉租住房配租面积为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下同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照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申请家庭配租面积不足居住面积10平方米的,按照10平方米计算。 (二实物配租选房面积标准
廉租房源最小按照成居室供应。根据供应的房源情况,允许申请家庭在配租面积基础上放宽一定幅度,选择租赁廉租房源。申请家庭的最小选房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居住面积10平方米;最大选房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配租面积的(1)、5倍,但该面积不是必须达到的选房面积标准。
申请家庭选择经批准可转化为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济适用住房,下同的廉租房源,可以按照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应标准,租赁成套住房。申请家庭租赁居住满一定年限后,具有支付能力并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按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有关规定申请购买。具体办法,由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另行制订。
申请家庭自愿将已有住房交区(县政府指定机构代理经租,且区(县政府指定机构同意的,区(县政府可以酌情放宽房源供应标准。
放宽选房面积或者房源供应的具体标准,由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备案后实施。 (三)、租金配租补贴标准
按照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的家庭,即3人及以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0元(含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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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或者2人及以下、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840元(含15840元的家庭,每月每平方米居住面积租金补贴: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86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68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