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师范学院实验室用房分配标准与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实验室的管理,规范实验室用房的配置和使用,更充分、合理、高效、公平地利用学校教学资源和办学条件为教学、科研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淮南师范学院实验室用房指在校区所有建筑目的为实验室的建筑。实验室面积以室内有效使用面积计算。
第三条 实验与设备管理处是实验室用房的直接管理部门。凡是实验室用房的分配、调整、使用、日常维护和室内装修改造等,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负责。
第四条 学校关于实验室用房的分配标准、使用方法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由实验与设备管理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实验室用房分为实验教学用房、科研用房和实验行政办公用房。实验教学用房包括公共基础课实验室、专业基础实验室和专业实验室;科研用房包括科研办公室、研究生用房和科研实验室。
第六条 实验室用房的分配标准主要依据各学院及有关单位所承担的本科生实验教学基本任务和科研队伍的基本结构以及所承担的科研基本任务,并综合考虑各学院教学、科研及学科建设发展的需要。
第七条 教学实验室用房面积分配标准
(一)实验教学用房面积标准b09f51cba71a7dcf3383e68df61ebe69.png
公共基础课实验室主要指大学物理实验室、电工电子实验室、计算机基础实验室、机械设计原理实验室、基础化学实验室(含有机、无机、分析和物化实验室)和力学实验室。
其中7b5d0dfed04dd70af5578b22a011e6ff.png
(二)训练中心1f5083ef4762da20826145d4fc417e11.png
单独计算。
第八条 科研、教研用房分配标准
(一)科研、教研办公室面积标准ff79c47f572f60de88f1ad387abb5396.png
以各学院教学、科研队伍的基本结构为基数,并考虑职称及学历结构因素。基本单元面积为6平方米。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