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核心理念作者:张岂之来源:《青春期健康·青少版》2018年第10期
作者简介:张岂之,江苏南通人,我国著名历史学家、思想史家、教育家。长期从事中国思想史、哲学史、文化素质教育研究。现任西北大学名誉校长、西北大学中国思想文化所所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中华炎黄文化研究会副会长等职务。
“道”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核心理念,本意是道路,引申为自然法则,称为“天道”,而“人道”则是关于社会和人自身的道理、即社会和人的价值标准。“天道”和“人道”相互关系的研讨,与中国古代农业生产密切相关。《周易·贲卦·彖辞》:“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天文”是关于季节、时令变化的学问,使人们能适时地进行农耕活动;“人文”则是“文明”的同义语,含人的道德情操和社会制度。先秦时期、特别是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一个焦点就是:如何理解“天道”与“人道”。
老子在其所著的《道德经》中赞扬“天道”,认为“道”演化为万物,没有神力,自然而然。“天道”不争、不言、不骄,没有制物之心,它像无形的巨网广大无边,将世界上的一切都囊括在其中。与此不同,“人道”自私、偏狭、不公,“损不足以奉有余”。为克服这种社会弊病,老子倡导“人道”效法“天道”。
治国者要有“柔弱”“无为”的品格:淳朴,谦卑,像水一样与百姓在一起;圣人“以百姓心为心”。这样经过“天道”改造过的“人道”,达到“道法自然”,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道德经》关于“天道”与“人道”的论述,展示出中华古代辩证思维的绚丽画卷,充满智慧和洞察力。不过,《道德经》用自然“天道”否定“人道”,在理论上也有其偏颇的一面。
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在孔子看来,“道”指人的理想和高尚道德情操,是人成为“君子”的必备条件。当“道”与个人的生命冲突时,志士仁人应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生命,维护“道”的尊严。这是可以做到的,因为“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意思是:人有认识能力,有道德自觉,有使命感,能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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