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0版)为规范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保障符合在深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关于印发深圳市义务教育就近入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8〕130号)、《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和《关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试行积分入学办法的指导意见》(深教〔2013〕10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南山区实际,在《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19版)》的基础上修订为《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积分入学实施办法(2020版)》。一、积分项目积分入学的对象包括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和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文件规定的非深户籍学位申请人,享受政府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按市、区有关规定办理。共设置3个基础积分项目和3个加分项目,满分为100分。(一)基础分项目1.学位申请人户籍情况(满分为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