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号
扬 州 大 学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
姓 名:
学科专业:
所在学院:
指导教师: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填 表 说 明
1. 本培养计划应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结合研究方向来制订。
2. 培养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如有变动,必须由研究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字同意后由各学院分管院长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3. 研究生培养计划应在入学后三个月内制订完毕。
4. 本培养计划一式三份(可复印),研究生本人、导师、学院各一份。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籍贯 | |||||||
政治面貌 | 入学时间 | 学历 | ||||||||
本科毕业专业、时间 | 学位 | |||||||||
宿舍地址 | 联系电话 | |||||||||
导师姓名 | 性别 | 职务、职称 | 学位 | |||||||
攻读硕士学位的主要目标:(个人培养方向、学习目标、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初步设计等)
研究生签名 年 月 日 | ||||||||||
注:同等学力者补修的本科阶段课程列入“补修课程”,并在“备注”栏注明“本科”字样,不计学分。
类 别 | 课 程 名 称 | 学 时 | 学 分 | 修读 时间 | 备 注 |
学 位 课 程 | |||||
非学位 课 程 | |||||
补 修 课 程 | |||||
导师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学科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院长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