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2014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调研督查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督导
【发文字号】甘教基一函[2014]18号
【发布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05.12
【实施日期】2014.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对2014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进行调研督查的通知
(甘教基一函〔2014〕18号)
有关市、县(区)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省2014年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任务目标如期实现,结合《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建立2014年厅领导(处室)联系包干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对今年接受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省级评估和国家认定的肃州区等8个县(区)进行督导检查(敦煌市、肃北县已接受过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安排
5月31日之前,到每个县(区)的具体时间由各督查组提前告知相关教育行政部门。
二、督查重点内容
根据《义务教育法 》、《甘肃省义务教育条例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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