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征用与有偿使用
【发文字号】哈政办综[2009]14号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3.26
【实施日期】2009.03.26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9〕14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哈尔滨市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方案
为保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黑政发〔2008〕101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逐步提高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拓展被征地农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偿费用及时到位,保证养老保险政策落实到位,将就业和再就业的优惠政策和困难群体就业援助政策延伸到被征地农民,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服务体系,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建立征地共同责任机制,搞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衔接,提高征地工作效率,促进征地工作依法有序、公平合理,维护城乡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二、组织领导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