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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学习]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时间:2019-05-06 01:29:04    下载该word文档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是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开展评选xx县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对于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对于总结近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对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全县广大基层党组织和共产党员在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柳州市域次中心城市建设中奋勇争先,建功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分配

  县级先进基层党组织100个、优秀共产党员15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各评选单位按评选分配名额(见表1)以及评选办法上报候选单位和个人。

  二、评选重点和范围

  这次推荐评选对象的重点是,近五年来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应向基层倾斜,原则上应从各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先进人物中评选产生。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参加推荐,特别优秀的可以推荐,但要从严掌握。

  要结合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注意发现、总结和推荐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深入挖掘和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发展、深化改革、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联系群众,敢于当担、积极作为,业绩显著、事迹突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并热爱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评选办法

  .评选单位的划分

  本次评选活动以直接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党内统计报表的单位来划分,以15个党(工)委为评选单位(见表1)。

  2.评选对象初步人选(集体)的产生(530-610日)

  各评选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内的各级党组织开展评选活动。评选活动采取逐级推荐、综合评比的办法,对基层党组织拟推荐的名单进行集体研究确定,并按照多于评选对象分配名额30%的比例上报表彰对象初步人选(集体)。

  3.评选对象的初评(611-15日)

  县委组织部对各评选单位上报的推荐名单进行联评,并按照多于评选对象名额20%的比例确定评选对象预备人选(集体)名单。

  4.评选对象的确定(616-25日)

  县委召开常委会从评选对象预备人选中,研究确定各类别评选对象,即xx县先进基层党组织100个、xx县优秀共产党员150名、xx县优秀党务工作者100名。

  开展评选活动期间,党组织隶属关系发生变动的,其评选、报批工作,由原评选单位党组织向县委组织部报告,由县委组织部与有关单位党组织协商处理。

  (二)评选要求

  .采取自下而上推荐,逐级遴选,认真考核,党委审定的办法。各级党组织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严格考核程序,确保质量。具体程序是:(1)由党支部组织党员进行民主评选;(2)基层党(工)委根据各党支部的意见,对初步推荐人选(集体)进行考核;基层党(工)委召开班子会对初步人选(集体)进行讨论并征求同级纪检、计生、政法综治部门及推荐人选(集体)所居住地党组织的意见,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2.实行考核审查责任制。在推荐和评选过程中,各评选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特别是要把好政治关和廉政关。基层党(工)委主要领导要在推荐报告上签名。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增加透明度,人选要在适当的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保证评选先进的质量。

  3.评选对象应具有代表性和广泛性。推荐优秀共产党员要注意向生产、工作、科研、教学一线等基层单位倾斜,注意结构合理。

  五、报送评选材料要求

  (一)按时报送《xx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呈报审批表》、《xx县优秀共产党员呈报审批表》、《xx县优秀党务工作者呈报审批表》、《xx县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对象名册》、《xx县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推荐对象名册》、《xx县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推荐对象名册》,推荐对象名册要做好排序工作。

  (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还需附上廉政材料和当地计划生育主管部门提供推荐对象执行计划生育有关政策的情况材料。

  评选材料请于XX61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报县委组织部组织股,word文档发送至组织股邮箱。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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