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全国人大与全国政协的职能
热动121207120219林峰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具有: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
权,最高监督权,以及其他一切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一切权力。中国
共产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领导核心,实施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全国人大是我国
国家立法机关,实施国家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
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修改宪法;(二)监督宪法的
实施;(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四)选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
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九)审查和
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
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不适当的决定;(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十四)决定战争和
和平的问题;(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全国政协是全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
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这三大职能,是各党派团体、
各族各界人士在中国政治体制中参与国事、发挥作用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形式,体
现了人民政协的性质和特点,是人民政协区别于其他政治组织的重要标志。
1.政治协商是人民政协的首要职能。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主要是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
就涉及国计民生重大问题进行的协商,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
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重要体现,是党和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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