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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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许可流程图
承办科室:医政科联系电话:289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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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1、设置申请书;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3、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设置人(机关、单位、团体或个人)首先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卫生局进行相关性资料的审查。
30日
材料齐全的,提交局审议未通过的,不予
长办公会研究审议。受理。
提交材料:公示无异议,符合设置
1、医疗机构申请执业条件的下发《医疗机构
登记注册书;2、资信设置批准书》。
证明和经济担保书;
3、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4、房屋产权设置人在《医疗机构设置批准书》的有效材料不齐全的,当场
证明或租赁合同;5、时限内完成筹建,筹建完成后,向卫生局或者在五日内一次
申请登记注册,并依法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设置平面图告知申请人需要补
正的全部内容。6、规章制度;7、负
5日内责人身份复印件;8、
从业人员资格证复印卫生局对其进行审查和实地考察、核实。不符合《医疗机构件;9、从业人员名单;
基本标准》的收回
5日内10、《医疗机构设置批其《医疗机构设置
准书》;11、所需的其批准书》并书面通它材料。经局长办公会同意的,知其设置人。在有关媒体公示一周。5日内
申请不服的,可
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以提起行政复议
准》的,核发《医疗机构或行政诉讼。
执业许可证》。
实施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件》第九条、第十五条监督电话:卫生局283509公开形式:社会、公开栏
医疗机构变更许可流程图
承办科室:医政科联系电话:2899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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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1、填写《医疗机
医疗机构直接向卫生局提交申请材料。构变更注册申请
书》;2、所需的
其它材料。卫生局进行相关资料的审查。
15日内
卫生局对其进行审核验
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