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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基础知识培训

时间:2020-04-20 01:17:24    下载该word文档

消防基础知识培训

消防工作的意义:

消防工作是人们与火灾作斗争的一项专门性工作,做好消防工作是我们全体成员共同的责任。

一﹑火灾的定义

火是以释放热量并伴有烟或两者兼有为特征的燃烧现象。火灾是在时间或空间是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凡是失去控制并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燃烧现象称为火灾。

二﹑火灾的危害

1.1, 毁坏财务,易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

1.2, 残害人类生命

1.3, 破坏生态平衡

1.4, 引起不良的社会和政治影响

三﹑火灾的特征

1.1发生频率高

1.2突发性强

1.3破坏性大

1.4灾害复杂

1.5易形成灾害连锁和灾害链

1.6灾害事故处理艰巨。

四.火灾的分类

﹝一﹞按火灾中可燃物的类型和燃烧特性分类。

国家标准《火灾分类》将火灾定义为A类、B类、C类、D类、E类、F类六种不同的类别。

1.A类火灾是指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等。

2.B类火灾是指液体或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3.C类火灾是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4.D类火灾是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5.E类火灾是指带电火灾。物体带电燃烧的火灾。

6.F类火灾是指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如动物植物脂)火灾。

(二)按火灾损失严重程度分类

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按火灾损失严重程度把火灾划分为四个等级。

1. 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一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2. 重大火灾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一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3. 较大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4. 一般火灾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

一、消防工作的主要目的

1.1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

1.2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1.3保护人身、财产安全。

1.4维护公共安全。

二、消防工作的特点

1.1社会性

1.2行政性

1.3经常性

1.4技术性

消防工作的方针、原则、和基本制度

《消防法》明确指出: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一、 消防工作的方针

1.1预防为主

1.2防消结合

二、消防工作的原则

1.1政府统一领导

1.2部门依法监管

1.3单位全面负责

1.4公民积极参与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这是我国做好消防工作的经验总结,也是从无数火灾中得出的教训。实践证明,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消防工作各主体的消防安全责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机制,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有利于调动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

燃烧基础知识

word/media/image2.gif一﹑燃烧一般性化学定义:燃烧是一种发光、发热、剧烈的化学反应。燃烧是可燃物跟助燃物(氧化剂)发生的一种剧烈的、发光、发热的化学反应。燃烧的广义定义:燃烧是指任何发光发热的剧烈的反应,不一定要有氧气参加。比如金属钠(Na)和氯气(Cl2)反应生成氯化钠(NaCl),该反应没有氧气参加,但是是剧烈的发光发热的化学反应。同样属于燃烧范畴。注:核燃料“燃烧”,轻核的聚变和重核的裂变都是发光、发热的“核反应”,而不是化学反应,不属于燃烧范畴。

二﹑燃烧条件

1.1可燃物

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燃烧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可燃物按其物理状态分为气体可燃物、液体可燃物和固体可燃物三种类别。可燃烧物质大多是含碳和氢的化合物,某些金属如镁、铝、钙等在某些条件下也可以燃烧,还有许多物质如肼、臭氧等在高温下可以通过自己的分解而放出光和热。

1.2助燃物

1.3引火源﹝着火源

2种类介绍

闪燃

  闪燃是指易燃或可燃液体挥发出来的蒸气与空气混合后,遇火源发生一闪即灭的燃烧现象。发生闪燃现象的最低温度点称为闪点。在消防管理分类上,把闪点小于28℃的液体划为甲类液体也叫易燃液体,闪点大于28℃小于60℃的称为乙类液体,闪点大于60℃的称为丙类液体,乙、丙两类液体又统称可燃液体。

着火

  着火指可燃物质在空气中受到外界火源或高温的直接作用,开始起火持续燃烧的现象。这个物质开始起火持续燃烧的最低温度点称为燃着火点。

自燃

  自燃物质在缓慢氧化的过程中会产生热量。如果产生的热量不能及时散失就会越积越多,靠热量的积聚达到一定的温度时,不经点火也会引起自发的燃烧而发生的燃烧现象叫做自燃自燃的热能来源:

  a.外部热能的逐步积累,多是物理性的。

  b.物质自身产生热量,多是化学性。

爆炸

  爆炸指物质在瞬间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巨大压力急剧向四周扩散和冲击而发生巨大响声的现象。可燃气体、蒸气或粉末与空气组成的混合物遇火源能发生爆炸的浓度称爆炸极限,其最低浓度称为爆炸下限,最高浓度称为爆炸上限。低于下限的遇明火既不爆炸也不燃烧,高于上限的,虽不爆炸,但可燃烧。

3形式特点

扩散燃烧

  可燃气体和空气分子互相扩散、混合,其混合浓度在爆炸范围以外,遇火源即能着火燃烧。

蒸发燃烧

  可燃性液体,如汽油、酒精等,蒸发产生了蒸气被点燃起火,它放出热量进一步加热液体表面,从而促使液体持续蒸发,使燃烧继续下去。

  萘、硫磺等在常温下虽为固体,但在受热后会升华产生蒸气或熔融后产生蒸气,同样是蒸发燃烧。

分解燃烧

  是指在燃烧过程中可燃物首先遇热分解,分解产物和氧反应产生燃烧,如木材、煤、纸等固体可燃物的燃烧。

表面燃烧

  燃烧在空气和固体表面接触部位进行。例如,木材燃烧,最后分解不出可燃气体,只剩下固体炭,燃烧在空气和固体炭表面接触部分进行,它能产生红热的表面,不产生火焰

混合燃烧

  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在容器内或空间中充分扩散混合,其浓度在爆炸范围内,此时遇火源即会发生燃烧,这种燃烧在混合气所分布的空间中快速进行,所以称之为混合燃烧。

阴燃

  一些固体可燃物在空气不流通,加热温度低或可燃物含水多等条件下发生的只冒烟无火焰的燃烧。

  不同状态物质的燃烧

  自然界里的一切物质,在一定温度和压力下,都以一定状态(固态、液态、气态)存在。固体、液体、气体就是物质的三种状态。这三种状态的物质燃烧过程是不同的。固体和液体发生燃烧,需要经过分解和蒸发,生成气体,然后由这些气体成分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燃烧。气体物质不需要经过蒸发,可以直接燃烧。

  固体物质的燃烧

  固体是有一定形状的物质。它的化学结构比较紧凑,所以在常温下都以固态存在。固体物质的化学组成是不一样的,有的比较简单,如硫、磷、钾等都是由同种元素构成的物质;有的比较复杂,如木材、纸张和煤炭等,是由多种元素构成的化合物。由于固体物质的化学组成不同,燃烧时情况也不一样。有的固体物质可以直接受热分解蒸发,生成气体,进而燃烧。有的固体物质受热后先熔化为液体,然后气化燃烧,如硫、磷、蜡等。 固体物质燃烧

  此外,各种固体物质的熔点和受热分解的温度也不一样,有的低,有的高。熔点和分解温度低的物质,容易发生燃烧。如赛璐珞(硝化纤维素)在80~90℃时就会软化,在100℃时就开始分解,150~180℃时自燃。但是大多数固体物质的分解温度和熔点是比较高的。如木材先是受热蒸发掉水分,析出二氧化碳等不燃气体,然后外层开始分解出可燃的气态产物,同时放出热量,开始剧烈氧化,直到出现火焰。

  另外,固体物质燃烧的速度与其体积和颗粒的大小有关,小则快,大则慢。如散放的木条要比垛成堆的圆木燃烧的快,其原因就是木条与氧的接触面大,燃烧较充分,因此燃烧速度就快。

  液体物质的燃烧

  液体是一种流动性物质,没有一定形状。燃烧时,挥发性强,不少液体在常温下,表面上就漂浮着一定浓度的蒸汽,遇到着火源即可燃烧。

  液体的种类繁多,各自的化学成分不同,燃烧的过程也就不同,如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的化学成分就比较简单,沸点较低,在一般情况下就能挥发,燃烧时,可直接蒸发生成与液体成分相同的气体,与氧化剂作用而燃烧。而有些化学组成比较复杂的液体燃烧时,其过程就比较复杂。如原油(石油)是一种多组分的混合物,燃烧时,原油首先逐一蒸发为各种气体组分,而后再燃烧。原油的燃烧与其他成分单一的液体燃烧不一样,它首先蒸发出沸点较低的组分并燃烧,而后才是沸点较高的组分。

气体燃烧

  易燃与可燃气体的燃烧不需要像固体、液体物质那样经过熔化、蒸发等准备过程,所以气体在燃烧时所需要的热量仅用于氧化或分解气体和将气体加热到燃点,因此容易燃烧,而且燃烧速度快。

  气体燃烧有两种形式,一是扩散燃烧;二是动力燃烧。如果可燃气体与空气边混合边燃烧,这种燃烧就叫扩散燃烧(或称稳定燃烧)。如使用石油液化气罐烧饭就是扩散燃烧。如果可燃气体与空气在燃烧之前就已混合,遇到着火源立即爆炸,形成燃烧,这种燃烧就叫动力燃烧。如石油液化气罐气阀漏气时,漏出的气体与空气形成爆炸 混合物,一遇到着火源,就会以爆炸的形式燃烧,并在漏气处转变为扩散燃烧。

4完全和不完全燃烧

定义

  物质燃烧可分为完全燃烧和不完全燃烧。凡是物质燃烧后产生不能继续燃烧的新物质,就叫做完全燃烧;凡是物质燃烧后,产生还能继续燃烧的新物质,就叫不完全燃烧。

原因

  物质为什么会出现两种不同形式的燃烧呢?主要是因为燃烧物质所处的条件不同。物质燃烧时,如果空气(或其他氧化剂)充足,就会发生完全燃烧,反之就发生不完全燃烧

产物

  物质燃烧后产生的新物质称为燃烧产物。其中,散布于空气中能被人们看到的云雾状燃烧产物,叫做烟雾。物质完全燃烧后的产物叫完全燃烧产物。物质不完全燃烧所生成的新物质叫做不完全燃烧产物。(燃烧时火苗上的黑烟含有颗粒,白烟CO2,在封闭的环境里燃烧时会产生CO。假如闻到篝火燃烧时的白烟含量过多的话会引起CO中毒)

应用

  燃烧产物对火灾扑救工作有很大影响。有利的影响是:

  第一,大量生成完全燃烧产物,可以阻止燃烧的进行。如完全燃烧后生成的水蒸气和二氧化碳能够稀释燃烧区的含氧量,从而中断一般物质的燃烧。

  第二,可以根据烟雾的特征和流动方向,来识别燃烧物质,判断火源位置和火势蔓延方向。

相关词

  燃烧弹:一种能使目标引起燃烧的枪弹炸弹,一般用铝热剂黄磷凝固汽油等作为燃烧剂。也叫烧夷弹。

  火焰喷射器、定向地雷炮弹火箭手榴弹地雷(水雷)、炸弹和其他装有燃烧物质容器

5必要条件

  燃烧,俗称着火,系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发烟现象。燃烧具有三个特征,即化学反应、放热和发光。

  物质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和温度(引火源)。只有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能发生燃烧现象,无论缺少哪一个条件,燃烧都不能发生。但是,并不是上述三个条件同时存在,就一定会发生燃烧现象,还必须这三个因素相互作用才能发生燃烧。

可燃物

  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燃烧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可燃物按其物理状态分为气体可燃物、液体可燃物和固体可燃物三种类别。可燃烧物质大多是含碳和氢的化合物,某些金属如镁、铝、钙等在某些条件下也可以燃烧,还有许多物质如肼、臭氧等在高温下可以通过自己的分解而放出光和热。

  氧化剂或氧气

  帮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烧的物质,即能与可燃物发生氧化反应的物质称为氧化剂。燃烧过程中氧化剂主要是空气中游离的氧,另外如氟、氯等也可以作为燃烧反应的氧化剂。

温度

  是指燃烧的温度达到燃点

链式反应

  有焰燃烧都存在链式反应。当某种可燃物受热,它不仅会汽化,而且该项可燃物的分子会发生热解作用从而产生自由基。自由基是一种高度活泼的化学形态,能与其他的自由基和分子反应,而使燃烧持续进行下去,这就是燃烧的链式反应。

6可燃物种类

  凡是能与空气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剂起燃烧化学反应的物质称为可燃物。

  可燃物种类繁多,不胜枚举。根据化学结构不同,可燃物可分为无机可燃物和有机可燃物两大类。无机可燃物中的无机单质有:钾、钠、钙、镁、磷、硫、硅、氢等;无机化合物有:一氧化碳、氨、硫化氢磷化氢二硫化碳氢氰酸等。有机可燃物可分成低分子的和高分子的,又可分成天然的和合成的。有机物中除了多卤代烃如四氯化碳、二氟-氯一溴甲烷(1211)等不燃且可作灭火剂之外,其它绝大部分有机物都是可燃物。有机可燃物有: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汽油煤油柴油、原油、酒精、豆油、煤、木材、棉、麻、纸以及三大合成材料(合成塑料、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

  根据可燃物的物态和火灾危险特性的不同,参照危险货物的分类方法,取其中有燃烧爆炸危险性的种类,再加上一般的可燃物(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可燃物),可将可燃物分成六大类,即爆炸性物质;自燃性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可燃气体;易燃与可燃液体;易燃、可燃和难燃固体等六大类。危险货物分类中能够燃烧的毒害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根据物态和性质分属于上述六大类可燃物。应指出,氧化剂中的有机过氧化物等,因其自身能够分解并含碳氢元素,所以它们也是可燃的物质。另外,爆炸性物质一类中某些爆炸性化合物如硝化甘油等分子结构中含有氧元素,某些爆炸性混合物黑火药等药剂中含有氧化剂,这些物质在没有氧气存在下也能够燃烧或爆炸,对此应予以注意。

  上述六大类可燃物每一类举例如下:

爆炸性

  点火器材有:导火索、点火绳、点火棒等;

  起爆器材有:导爆索、雷管等;?炸药及爆炸性药品:环三次甲基三硝胺(黑索金)、四硝化戊四醇(泰安)、硝基胍、硝铵炸药(铵梯炸药)、硝化甘油混合炸药(胶质炸药)、硝化纤维素或硝化棉(含氮量在12.5%以上)、高氯酸(浓度超过72%)、黑火药、三硝基甲苯(梯恩梯)、三硝基苯酚(苦味酸)、迭氮钠、重氮甲烷、四硝基甲烷等;

  其它爆炸品有:小口径子弹、猎枪子弹、信号弹、礼花弹、演习用纸壳手榴弹、焰火爆竹等。

自燃性

  一级自燃物质(在空气中易氧化或分解、发热引起自燃)有:黄磷、硝化纤维胶片、铝铁熔剂、三乙基铝三异丁基铝三乙基硼三乙基锑二乙基锌、651除氧催化剂、铝导线焊接药包等。

  二级自燃物质(在空气中能缓慢氧化、发热引起自燃)有:油纸及其制品、油布及其制品、桐油漆布及其制品、油绸及其制品、植物油浸渍的棉、麻、毛、发、丝及野生纤维、粉片柔软云母等。

  第三类:遇水燃烧物质(亦称遇湿易燃物品)。一级遇水燃烧物质(与水或酸反应极快,产生可燃气体,发热,极易引起自行燃烧)有:钾、钠、锂、氢化锂氢化钠、四氢化锂铝、氢化铝钠、磷化钙碳化钙(电石)、碳化铝、钾汞齐、钠汞齐、钾钠合金、镁铝粉、十硼氢、五硼氢等。

  二级遇水燃烧物质(与水或酸反应较慢,产生可燃气体,发热,不易引起自行燃烧)有:石灰氮(氰氨化钙)、保险粉(低亚硫酸钠)、金属钙、锌粉、氢化铝、氢化钡、硼氢化钾、硼氢化钠等。

可燃气体

  甲类可燃气体(爆炸浓度下限<10%=有:氢气、硫化氢、甲烷、乙烷、丙烷、丁烷、乙烯、丙烯、乙炔、氯乙烯、甲醛、甲胺、环氧乙烷、炼焦煤气、水煤气、天然气、油田伴生气、液化石油气等;乙类可燃气体(爆炸浓度下限≥10%)有:氨、一氧化碳、硫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

液体

  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能够燃烧的液体分成甲类液体、乙类液体、丙类液体三类。比照危险货物的分类方法,可将上述甲类和乙类液体划入易燃液体类,把丙类液体划入可燃液体类。甲、乙、丙类液体按闭杯闪点划分。

  甲类液体(闪点<28℃=有:二硫化碳、氰化氢正戊烷、正已烷、正庚烷正辛烷、1-已烯、2-戊烯、1-已炔、环已烷、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氯丁烷、甲醇、乙醇、50度以上的白酒、正丙醇、乙醚乙醛丙酮甲酸甲酯乙酸乙酯、丁酸乙酯、乙腈丙烯腈呋喃吡啶、汽油、石油醚等;

  乙类液体(28℃≤闪点<60℃=有:正壬烷正癸烷、二乙苯、正丙苯、苯乙烯、正丁醇、福尔马林、乙酸、乙二胺、硝基甲烷、吡咯、煤油、松节油、芥籽油、松香水等;

  丙类液体(闪点≥60℃)有:正十二烷、正十四烷、二联苯溴苯、环已醇、乙二醇、丙三醇(甘油)、苯酚、苯甲醛、正丁酸、氯乙酸、苯甲酸乙酯、硫酸二甲酯苯胺、硝基苯、糠醇、机械油、航空润滑油、锭子油、猪油、牛油、鲸油、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桐油、蓖麻油、棉籽油、葵花籽油、亚麻仁油等。

  易燃、可燃与难燃固体

  我国《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将能够燃烧的固体分成甲、乙、丙、丁四类,比照危险货物的分类方法,可将甲类、乙类固体划入易燃固体,丙类固体划入可燃固体,丁类固体划归入难燃固体。

  甲类固体(燃点与自燃点低,易燃,燃烧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有:红磷、三硫化磷、五硫化磷、闪光粉、氨基化钠、硝化纤维素(含氮量>12.5%)、重氮氨基苯、二硝基苯、二硝基苯肼、二硝基萘、对亚硝基酚、2,4-二硝基间苯二酚、2,4-二硝基苯甲醚、2,4-二硝基甲苯、可发性聚苯乙烯珠体等。

  乙类固体(燃烧性能比甲类固体差,燃烧产物毒性也稍小)有:安全火柴、硫磺、镁粉(镁带、镁卷、镁屑)、铝粉、锰粉、钛粉、氨基化锂、氨基化钙、萘、卫生球、2-甲基萘、十八烷基乙酰胺苯磺酰肼(发泡剂BSH)、偶氮二异丁腈(发泡剂N)、樟脑、生松香、三聚甲醛、聚甲醛(低分子量,聚合度8~100)、火补胶(含松香、硫磺、铝粉等)、硝化纤维漆布、硝化纤维胶片、硝化纤维漆纸、赛璐珞板或片等。

  丙类固体(燃点>300℃的高熔点固体及燃点<300℃的天然纤维,燃烧性能比甲、乙类固体差的有:石蜡沥青、木材、木炭、煤、聚乙烯塑料、聚丙烯塑料、有机玻璃(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塑料)、聚苯乙烯塑料、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塑料(ABS)、天然橡胶、顺丁橡胶、聚氨酯泡沫塑料、粘胶纤维、涤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纤维)、尼龙-66(聚已二酰已二胺树脂纤维)、腈纶(聚丙烯腈树脂纤维)、丙纶(聚丙烯树脂纤维)、羊毛、蚕丝、棉、麻、竹、谷物、面粉、纸张、杂草及贮存的鱼和肉等。

  丁类固体(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有自熄性)有:沥青混凝土、经防火处理的木材及纤维织物、水泥刨花板、酚醛塑料、聚氯乙烯塑料、脲甲醛塑料、三聚氰胺塑料等。

防火与灭火的基本原理和措施

根据燃烧基本理论,只要破坏已经形成的燃烧条件,或避免燃烧条件同时存在并相互作用,就可以达到防火的目的。

﹝一﹞控制可燃物 基本原理是限制燃烧的基础或缩小可能燃烧的范围。具体方法是: 
    1、以难燃烧或不燃烧的代替易燃或可燃材料(如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作建筑结构、装修材料);
    2、加强通风,降低可燃汽体、可燃烧或爆炸的物品采取分开存放、隔离等措施;
    3、用防火涂料浸涂可燃材料,改变其燃烧性能;
    4、对性质上相互作用能发生燃烧或爆炸的物品采取分开存放、隔离等措施。 控制助燃物 其原理是限制燃烧的助燃条件,具体方法是:
    5、密闭有易燃、易爆物质的房间、容器和设备,使用易燃易爆物质的生产应在密闭设备管道中进行;
   

﹝二﹞隔绝空气1、对有异常危险的生产采取充装惰性气体(如对乙炔、甲醇氧化、梯恩梯球磨等生产充装氮气保护); 
      2、隔绝空气储存,如将二硫化碳、磷储存于水中,将金属钾、钠存于煤油中。

消除着火源 其原理是消除或控制燃烧的着火源。具体方法是: 
    1、在危险场所,禁止吸烟、动用明火、穿带钉子鞋;
    2、采用防爆电气设备,安避雷针,装接地线;
    3、进行烘烤、熬炼、热处理作业时,严格控制温度,不超过可燃物质的自燃点;
    4、经常润滑机器轴承,防止摩擦产生高温;
    5、用电设备应安装保险器,防止因电线短路或超负荷而起火;
    6、存放化学易燃物品的仓库,应遮挡阳光;
    7、装运化学易燃物品时,铁质装卸、搬运工具应套上胶皮或衬上铜片、铝片;
    8、对火车、汽车、拖拉机的排烟气系统,安装防火帽或火星熄灭器等。

阻止火势蔓延 其原理是不使新的燃烧条件形成,防止或限制火灾扩大。具体方法是:
    1、建、构筑物及贮罐、堆场等之间留足防火间距,设置防火墙,划分防火分区;
    2、在可燃气体管道上安装阻火器及水封等;
    3、在能形成爆炸介质(可燃气体、可燃蒸气和粉尘)的厂房设置泄压门窗、轻质屋盖、轻质墙体等; 
    4、在有压力的容器上安装防爆膜和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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