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保安员培训记录
校园保安员培训记录
日期 | 2016-9-1 | 培训者 | 校园保安 |
培训目的 | 提高保安人员的防卫意识,做好校园安保工作 | ||
培训内容 | 校园保安员职责任务及禁止性规定 | ||
培 训 记 录 | 一、校园保安员的职责任务 校园保安员的主要任务是:在县公安机关校园安全保卫部门指导下,在指定的服务区域内开展门卫、巡逻、安全检查、报警监控等安全防范服务,确保学生、幼儿及教职员工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维护学校、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生活秩序。对发生的案件、事件、事故,在迅速报警的同时,能够进行快速有效的初期处置。 二、校园保安员可以采取的措施 (一)查验出入幼儿园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幼儿园内进行巡逻、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三)对进入幼儿园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 (四)协助幼儿园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有效落实幼儿园内的防火、防盗、防爆炸、防破坏等治安防范措施; (五)及时发现和制止发生在幼儿园内及周边的违法犯罪行为,并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扭送至辖区派出所。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告校园民警并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三、校园保安员的禁止性规定 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校园保安员严格禁止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学校(幼儿园)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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