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8号——银行间债券市场第三方回购交易
【法规类别】银行类金融机构
【发文字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18号
【发布部门】中国人民银行
【发布日期】2018.10.09
【实施日期】2018.10.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2018〕第18号)
为更好地满足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流动性管理需求,加强风险防范,根据《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0〕第2号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发布)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银行间债券市场三方回购交易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三方回购交易是指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自愿委托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作为第三方(以下简称第三方机构),对担保品进行选取、估值、替换、调整等集中管理的回购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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