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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引导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工作
时间:2020-09-23 下载该word文档
如何正确引导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工作
怎么正确引导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工作
警务公开是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在行使警察权的过程中,经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将有关警务活动的事项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当事人发布公开,使公众可以有效参与警务活动,对警察权实行监督,确保公正执法的基本制度。随着这项制度的推行,警务公开工作日渐显现出强大的活力,日益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但由于警务公开工作的特殊性,此项工作的主动权更多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在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采取怎么样的办法和途径,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警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向前进展,是摆在各级公安机关面前需要仔细考虑和解决的一具重要课题。
一、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
(一能够促使公安机关廉洁、正常和高效地运行。从现代行政的原理上说,别公开的权力运作容易失去监督,失去监督的权力必定导致腐败。警务公开工作假如缺乏人民群众应有的回应和强有力的外部压力,公安机关自身的监督力度就会逐渐减弱,别利于从全然上遏制和消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中存在的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别利于警务公开工作的持续进展。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工作,等于将公安工作全面置于社会群众监督之中,可以强化民警的责任意识,促使民警别断提高法律水平和业务能力。并且,催促公安机关把警察权这种公共权力公开化,进而以公开促廉洁、高效,以公开促公平、公正,使公安机关更好地为社会和公众服务。
(二能够满脚公众的知情权,提高公安机关工作的透明度。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活动是现代民主政治中降实公民、法人、社会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和在相关事务中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体现。警务公开制度的建立和实行有利于促进人民群众与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良性互动:一方面,人民群众经过参与警务活动,经过自己的考虑和实践,能够充分地表达自身的意愿,包括建议和批判,为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良好的社会基础和人力资源;另一方面,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理解、配合、支持与监督,能够催促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别断扩大警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从而进一步增加公安工作的透明度。
(三能够改善警民关系,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客观来说,在警务公开工作中,群众在更大程度上是被动的同意者。公安机关和广阔民警惟独经过广辟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开展便民、为民、利民活动,才更有利于拉近警民之间的距离,增加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信任感。人民群众可以经过参与警务公开工作,知道到公安机关办事的依据标准和操作程序,提高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激发他们参与社会治安治理的积极性,进而对公安工作从别理解到理解,别支持到支持,别配合到主动配合,有效地化解对公安队伍的许多怨言和误会,增强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和依靠感,维护人民警察的整体形象。 二、在引导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咨询题
(一部分民警在认识上的偏差和观念上的误区,落低了警务公开的效能。一些民警,特别是一些领导没有充分认识到警务公开所具有的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有的认为公安机关的措施制度公开的越多,越容易授人以柄,作茧自缚,有可能对公安机关或公安民警造成不行的政治妨碍;有的认为假如警务公开,就有可能对公安机关的某些收费产生负面的妨碍,妨碍部门或个人的经济收入;有的把握不行公开与保密两者之间的关系,人为将隐秘范围扩大化。加上一部分民警的自身素养有待提高,宗旨观念淡薄,业务水平又别能习惯工作的需要,因而产生别想公开、别愿公开的想法,落低了警务公开活动的成效。
(二有的单位警务公开停留在浅层次上,别利于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能公开、真公开、深公开是警务公开的三个层次。一些单位在警务公开这一新的工作机制面前,别是积极主动,富有成效地制造性地开展工作,而是将警务公开停留在浅层次上,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方面表现出随意性和零散性。从总体上看,窗口服务公开的多,深层次执法活动公开的
少;治理部门公开的多,办案部门公开的少;基层单位公开的多,上层机关公开的少;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公开的多,办事结果公开的少;群众应尽的义务公开的多,群众应享的权利公开的少,等等。这样公开,导致了有用主义和形式主义盛行,缩减了警务公开的范围,落低了警务公开的透明度,别利于消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中存在的腐败现象,别利于人民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
(三警务公开的方式单一、降后,使人民群众对警务公开工作的了解别够。警务公开是一具长期的过程,而别是时期性的运动,需要长阶段地经过各种形式向全社会宣传。现行警务公开的手段,多局限于经过印制小册子、制作宣传栏、公布通知、通告等传统方式公开,公开的范围又多局限于公安机关的一些窗口部位。公众如需要猎取警务信息,往往需要前往这些窗口部位,这种做法别利于警务公开的效率。即使强调了上警务的概念和上公开的手段,但上的信息或是更新慢或是时刻短,内容狭窄,随意性大,导致人
民群众仍疑惑公安机关的办事程序和有关纪律,到公安机关办事仍是“托关系、寻熟人”。 (四公安机关对警务公开的监督制约力度别够,落低了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在外部监督方面,尽管各单位大都经过建立警务公开工作群众评议制度、发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设立警营开放日等形式,受理群众的意见、建议、检举和控告,但建议和意见的采用与否最终由公安机关决定,容易流于形式。在内部监督方面,规定了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警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规定了各级机关的纪检、监察、督察、政工、法制等职能部门对警务公开的事情进行检查,但这种内部监督的结果,多是内部处理,群众知之甚少。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诉求得别到明确的答复,监督见别到明显效果,就容易落低人民群众参与警务公开的热情,落低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感和中意度。
三、引导人民群众有序参与警务公开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民警的警务公开意识。每位民警必须要强化警务公开意识,要使民警认识到警务公开是公安民警必须执行的本职工作,而别是什么额外的负担,每个民警必须忠实地履行警务公开要求的各项内容,并时间预备同意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要经过有针对性的执法为民教育,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有打算、有步骤、持之以恒地对民警进行思想教育、素养教育,改变目前队伍中民警素养参差别齐的现象。要仔细降实警务公开的各项措施,开门纳谏,让广阔民警深入社区,深入群众,汇报工作,同意评议,听取意见,借民意这面镜子让广阔民警自省,为警务公开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