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行政诉讼法全文对照表-
时间: 下载该word文档
新旧行政诉讼法全文对照表 上网找新行政诉讼法的全文,不得,只得自己动手。
1989年行政诉讼法 2014年行政诉讼法 (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自201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第三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第四条 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人民法院设行政审判庭,审理行政案件。 案件。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1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终审制度。 第七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八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第八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第九条 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行政诉讼的权利。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共同居住的地区,人民法院应当用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审理和发布法律文书。
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人民法院应当对不通晓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提供翻译。 译。 第九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有权进行辩论。
第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第二章 受案范围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政处罚不服的; 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服的; 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的经营自主权的; 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