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承租人住房及婚姻现状证明
深圳市住房保障署:
兹有我单位员工 ,现到贵署办理 区
小区 栋 号(室)公共租赁住房续签手续。
现就该同志住房及婚姻现状证明如下:
一、住房情况
□我单位没有为其提供任何住房。
□我单位已为其提供了住房。
二、婚姻状况:
□未婚(身份证原件和复印)
□离异(离婚证、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
□已婚(结婚证、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备注:1、家庭成员非深户的应补充提交居住证。
2、上述材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3、本证明自出具之日起1个月内有效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