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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宁围街道中心幼儿园拆复建工程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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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宁围街道中心幼儿园拆复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文件


工程名称:萧山区宁围街道中心幼儿园拆复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宁围街道办事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1811


1



第一卷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总则

1.1项目概况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4投标人资格要求1.6保密1.7语言文字1.8计量单位1.9踏勘现场1.10投标预备会1.11分包1.12偏离2.招标文件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2招标文件的澄清2.3招标文件的修改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3.2投标报价3.3投标有效期3.4投标担保3.5资格审查资料更新
3.6备选投标方案(不采用)3.7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2投标文件的递交5.开标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5.1开标时间和地点5.2开标程序5.3开标异议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6.2评标原则
2


6.3评标6.4重新招标7.中标候选人公示8.定标

9.合同授予9.1履约担保9.2合同签订10.纪律和监督
10.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0.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0.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0.5投诉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2.电子招标投标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的澄清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评标程序3.4询标3.5评标结果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



1.1词语定义



10.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4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6文件的提供和照管1.12文件及信息的保密
1.13采用“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A)”条款2.发包人义务2.3提供施工场地2.5支付合同价款2.7其他义务3.监理人
3.1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4.承包人
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2履约担保4.3分包和不得转包


3


2)分包人资质:
4.4联合体

4.5承包人项目经理4.12进度计划4.13质量保证5.设计



4.11采用“不可预见的物质条件(A”条款
5.1承包人的设计义务5.5竣工文件6材料和工程设备
6.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6.2采用“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B”条款6.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7.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采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B”条款7.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8交通运输9.测量放线


9.1施工控制网11.1开始工作11.2竣工

11.3发包人的工期延误11.5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11.8其它原因迟延12暂停施工12.6其他13工程质量


11.开始工作和竣工
13.1工程质量要求14.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15变更

15.2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15.3变更程序
15.5采用“计日工A”条款16价格调整

16.2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17.合同价格与支付17.1合同价17.2支付方式17.4质量保证金17.5竣工结算17.6最终结清
18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
4


18.9竣工后试验19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19.1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19.7保修责任20保险

20.1设计和工程保险20.4其他保险
20.5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21不可抗力

21.1不可抗力的确认24争议的解决24.1争议的解决方式24.3争议评审25其他约定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二、质量保修期
三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三、质量保修责任四、保修费用五、其他第二卷
第三章发包人要求第四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二)投标函附录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授权委托书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四、投标保证金四、投标保证金五、价格清单(一)价格清单说明(二)价格清单五、设计技术方案
六、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七、资格审查资料

5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五)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九)主要人员简历表九、其他资料

(七)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6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7


一、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详见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
其它项目附网上发布的招标公告

8


本项目已在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凡涉及涂黑部分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宁围街道办事处址:萧山区宁围街道联系人:楼工
话:0571-82864527
称:杭州博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中路819号绿都世贸广场写字楼10F联系人:高艳
话:0571-82373981
萧山区宁围街道中心幼儿园拆复建工程EPC总承包宁围街道自筹
已落实
萧山区宁围街道中心幼儿园拆复建工程EPC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⑪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含基坑维护)设计、涉及本项目的专项设计等;⑫工程采购范围:建筑材料设备及电梯、空调、厨房设备、体育器械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等。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场地平整、主体工程、室内二次装修、弱电工程、附属工程(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停车场等)、专业工程;⑭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本项目要求全过程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一级幼儿园的标准设计、采购、施工及管理。
计划工期:440日历天(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项目通过综合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1.1.2招标人
1.1.3招标代理机构
1.1.41.1.51.2.11.2.2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资金来源及比例资金落实情况
1.3.1招标范围
1.3.2计划工期
1.3.3质量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
9


1.4.21.5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踏勘投标预备会
不补偿
投标单位须自行进行踏勘施工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总报价应基于充分对现场踏勘的基础上进行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程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等申请都将不获批准。不召开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可以于201812081600时前登录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http://115.236.5.251:82/Index.aspx](以下简称招投标网,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项目的招标公告提疑处,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
招标人将在201812131600时前对投标人疑问作出统一解答,并以补充文件形式,在招投标网上的答疑公告中发布。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规定时间后),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招投标网上的重要通知中发布,作为招标文件补充,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投标人的疑问书面提交招标人或传真致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571-82373960
1)本工程允许分包,分包内容及要求需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分包。
2)对分包人的要求:满足分包工程所需要的相应资质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3EPC总承包单位须按萧山区规定完成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备案等手续。
4)施工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相应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无在建工程。
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指标应优于“技术标准和要求”的要求,正偏离。项目可研、红线图、设计任务书201812191030分止/
1)工程费暂按4408万元为基数;
2)其他费按194.595万元为基数(已扣除由甲方支付部分的对应概算)【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含基坑维护)设计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临时用水用电等一切前期相关费用)、建设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工程检测、监测费、施工期间的安全监测费用和相关建设需要的规费等】
最高投标费率为0.90,风险控制价费率为0.82
投标报价(费率)大于最高限价(费率)者,作无效标处理。中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须额外向招
1.9.11.10.1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
止时间
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

1.11.1
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
承担的工作
1.11.2
投标人拟分包的
工作
1.122.12.2.23.1.1
偏离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投标截止时间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
算方法
10


标人提交中标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作为风险担保金(采用现金、汇票或支票),风险保证金至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合格后5内退还。
其他费的费率即为工程费投标费率,即其他费=工程费用的投标费率*194.595万元,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投标报价取整数到元,投标费率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三位(例如:0.8510.855„„„等)
3.2.53.3.13.4.13.53.63.7.33.7.4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方式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
标方案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详见招标文件相应条款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
80万元。提交投标担保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并获取银行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函为准)资格后审不允许
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壹份正本、伍份副本,另加份投标文件正本的电子文件。纸质投标文件一律采用胶装成册。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含正本与副本)、技术标(含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单独包装在二个密封袋内(投标文件电子文件封在商务标内),并在每个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招标人的地址:宁围街道
招标人全称: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宁围街道办事处
工程名称:萧山区宁围街道中心幼儿园拆复建工程EPC总承包(商务/技术标)
201812191030分前不得开启收件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宁围街道办事处
地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2时间:201812191030分止

3.7.5装订要求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4.2.24.2.35.1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振宁路600号)开标二室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检查
开标顺序:按递交投标文件的逆序进行。评标委员会构成:9综合评分法(二)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一名
履约担保的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
履约担保的形式:工程招标投资额在1亿元及以下的项目,履约担保形式为支票或汇票。工程招标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项目,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保单)和支票或汇票的混合担保形式,但支票或汇票形式的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50%
5.26.1.16.37.1
开标程序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标准及方法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7.4.1履约担保
11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接到工作人员电话通知时起3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予以书面确认或澄清或要求投标人到场响应的其它事宜,否则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或响应,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该投标文件。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或响应。本条款:适用于资格后审的项目,但现场有规定时间要求的除外。
地址: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标室。
1、本项目中标价作为EPC总承包项目的暂定合同价。
2由于宁围街道中心幼儿园项目原计划采用施工招标的方式,截止到2018年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萧发改投资2018474号批复)设计扩初、概算审核等工作。
3、本次EPC总承包单位中标后,须对本项目施工图进行设计和优化,配合建设单位完成报批工作。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由中标单位(若中标单位无造价咨询资质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结合投标费率出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必须经审核单位审定及业主认可后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之一。4、最终价款结算:1工程费:最终结算价在此原则结算基础进行且不超过初设批复(概算建安)。结算时单价以预算审核为依据,除约定可调价的以外,一律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结算。
2其他费按工程费用的中标费率计算后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
5、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法。
6、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及到位要求: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24天。以上人员由招标人负责进行考勤。
9.1
投标人澄清、说明、补正或开、评标活动中需投标人应响应时
间的规定
9.2其它要求
10电子招标投标
11
是否适用信用评价
12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本次招标无成果补偿费用。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1.7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偏离

14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0.2项的要求登录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
[http://115.236.5.251:82/Index.aspx],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项目的招标公告提疑处,以不署名的形式提出。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10.3项要求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以补充文件形式,在答疑公告中发布,告诉所有投标人。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规定时间后),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招投标网上的重要通知中发布,作为招标文件补充,在开标前,投标人须随时关注网站的最新信息。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招标人的答复将在网上相应公布栏中发布,投标人可网上下载,也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书面领取,网上下载与书面不一致时以书面资料为准;
2.2.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2.2.3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10天前同时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异议,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15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5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3.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公布,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
2.3.3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招管办备案的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或修改文件为准;招标人的电子招标文件,将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具有同等的效力,发生电子文件内容与书面文件内容不一致时,投标人应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书面解释。
2.3.4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公布给所有投标人。如遇特殊情况在开标截止前招标人可能会有补充答疑在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标、技术标(含资信、资格审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各部分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商务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4)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5)价格清单;6)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技术标
7)承包人建议书和承包人实施计划;
EPC总体项目管理方案;
16


②设计管理与设计方案优化建议;③物资采购管理;④工程施工管理;EPC分包管理;⑥外部协调管理;⑦结算、转资移交;⑧工程竣工验收管理;
⑨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8)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资格后审)
A、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如联合体投标的,此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包括资质等级内容)和安全生产许可证(若变更的包括变更内容,如行业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的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B、项目负责人:附项目负责人有效的,注册执业资格证和B证(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的无需提供B证,若项目负责人B证为电子证书的,请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自行下载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出具且需满足最近连续三个月(连续三个月指:201809月、201810月、201811月)在投标人企业缴纳的时间要求。若项目负责人已退休但仍可执业的,社保证明可凭社保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替代,投标文件中可使用复印件但须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随带原件备查。)未要求使用注册建造师的,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公告要求提供有效的证书和社会保险证明;
C、投标人提供目前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有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工程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
D、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A、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是否有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B、投标人是否存在招标公告中“备注(其他说明)”的情况;
E、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并经审计单位审计的复印件;F、涉及资格审查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人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17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5.1投标报价包含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涉及的专项设计、工程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工程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施工、保修服务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直至移交招标人的所有工作内容和一切费用,以及合同及图纸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费用等。
3.2.5.2中标单位须在原初步设计方案基础上进行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原则上不得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重大修改,若中标人对施工图纸进行完善、调整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不予认可。施工图图审通过后原则上不得对施工图进行修改,若中标人对施工图纸进行完善、调整须经甲方同意,否则不予认可。若因招标人需求改变等因素引起的变更将按实结算。
3.2.5.3本次报价要求投标人报投标费率,工程费最终结合投标费率按实结算;其他费按本次投标价一次性包干,结算时不再调整。所有检测费及监测费已包含在其他费内,包含且不限于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消防检测、沉降观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分户检测、质量实体检测等。
3.2.5.4本次EPC总承包单位中标后,须对本项目施工图进行设计和优化。施工图审查通过后,由中标单位(若中标单位无造价咨询资质的,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结合投标费率出具工程量清单及预算,必须经审核单位审定及业主认可后作为进度款支付的依据。
3.2.5.5投标人按本节3.2.2款规定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价格也不得调整;
3.2.5.6除非招标人规定,投标人自行报价的内容不得以暂定价的形式出现,否则,招标人将视为确定报价,并作为合同价执行。
3.2.5.7“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系统”、民工宿舍“空调设施”等安装费用项目,投标人必须按照萧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考虑计入投标费率。
3.2.5.8涉及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及单项验收(如:消防、防雷、卫生、环保、检测等专项验收)相关的一切检测费用考虑计入投标费率,不再另行计取。
3.2.5.9投标人须自行解决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邻里纠纷,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3.2.5.10若本项目无临设搭设场地,临时设施的搭设位置,由投标人踏勘现场后在投标费率中考虑。3.2.5.11承包人应根据工程的施工需要,充分考虑出入施工场地的专用和临时道路的通行权,由投标人在投标费率中考虑。
3.2.5.1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根据《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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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定[2016]23号)文件。
3.2.5.13规费、民工工伤保险、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和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等不可竞争费用按现行规定的计取。
3.2.5.14临时接水接电工程费用已考虑在其他费用中,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费用不予增加。
3.2.5.15所有涉及前期手续办理、施工手续办理、工程验收竣工档案等。
3.2.5.16海绵城市结合类似项目及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设计,费用考虑计入其他费投标费率,不再另行计取。
3.2.5.17本次其他费用报价不限于上述列明费用。
3.2.5.18招标人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与投标人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其中以超过送审额(含变更)5%以外的核减额、核增额为基数,按5%计算审核追加费,由投标人承担。
3.2.5.19华数、电信、移动、管道煤气等须由招标人委托相关职能单位实施的,需做好配合工作,发生的总包管理配合费用均考虑在投标费率中,今后不得另行收取。相应设计工作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费用由招标人承担。所有竣工资料由中标单位收集归档,如有需要,总包单位需无条件配合职能部门做好管道预埋等相关工作,相关施工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费率考虑。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投标担保
3.4.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前附表规定递交期限的按其期限执行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银行汇票、支票和电汇以实际到帐并获取银行提供的投标保证金递交函为准)。投标保证金交纳和获取投标保证金提交函地点:萧山区宁围街道振宁路600号(区招投标中心一楼银行窗口);收款人名称: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萧山分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市萧山支行;帐号:33001617035053000389。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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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4.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并采用下列投标保证金形式:
(1投标保证金(境内投标单位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入转出)a.银行汇票;b.支票;c.电汇。
3.4.3注册地在萧山区范围内的企业,凡已预缴年度投标保证金的,均视同投标人已经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提供为准。
3.4.4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3.4.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担保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5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应同时退还存入后银行实时挂牌活期存款利息;
3.4.6中标人的投标担保,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7.5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7.4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凭招标人证明3日内予以退还,投标保证金在退还时应同时退还存入后银行实时挂牌活期存款利息。3.4.7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担保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
3.5资格审查资料更新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要求递交所有相关资料,若在邀请书发出后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资格审查资料内,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审查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
3.6备选投标方案(不采用)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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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6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需联合体各成员按相应格式签字、盖章外,其他表格均由牵头人签字、盖章。(本工程不采用)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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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应参加开标会议人员(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随带并现场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授权委托人及其(开标现场)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系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除另有规定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原件。
投标企业应携带企业的有效IC卡(交易证)到场刷卡签到,特殊情况可采用书面签到。未签到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区招管办派员监督。
1)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全部进入评审。投标人的代号以交易中心提供的序号(投标人刷卡顺序(适用于资格后审)或报名顺序(适用于资格预审)为准。
2)由招标人查验[按投标人刷卡(适用于资格后审)或报名(适用于资格预审)先后时间的逆顺序]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5.1款规定;
(3由招标人抽签或通过系统选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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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检查并公证;
4)开标顺序: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按投标单位送标先后时间的逆顺序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由区级或其它依法组建的招投标专家评委库中随机抽取相关8名经济、技术类评标专家和招标人1名共9名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负责人。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和管理。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重新招标
6.4.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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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5中标人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因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7.1.2中标人由招标人依法确定,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的过程中,将对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必要时可以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对资质、资格等存疑的,将提请行业主管部门认证。核查主要内容包括:(一)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是否发生较大变化;(二)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资格、相关证明材料、业绩等投标文件内容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三)中标候选人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认为中标候选人可能存在影响履约能力情形的,将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发现在本次投标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向区招标管提起投诉。
7.2中标候选人公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后,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在区招管办指定的媒体和区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价格、中标工期、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其注册证号、《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以及作为投标合格条件和加分条件的业绩,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于15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提交招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及公示所需资料。
7.3中标通知
7.3.1杭州市萧山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自收到书面报告之日起10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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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2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3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7.3.4评标和定标应当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日前完成。不能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日前完成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有权收回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因延长投标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补偿,但因不可抗力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除外;
7.3.5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7.4履约担保
7.4.1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5%
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招标人应当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因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况,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
8.纪律和监督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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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对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和标记、递交、开标、评标等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是否适用信用评价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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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1.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时前将原件递交至(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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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1.2......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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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二)
1、技术部分(80分)(先评技术部分,再评资信部分
评审项目评审标准
EPC总体项目组织设计、组织机构项目管理项目进度、质量管理与控制1
方案
项目信息、文档管理与控制
12分)
设计管理与设计优8分)
优化设计方案
设计的总体安排与资源配置设计的进度计划控制
设计文件的审查主要内容和程序
一般3.7~3.83.7~3.83.7~3.81.7~1.81.7~1.81.7~1.81.7~1.8
较好3.81~3.93.81~3.93.81~3.91.81~1.91.81~1.91.81~1.91.81~1.93.81~3.93.81~3.93.81~3.93.81~3.93.81~3.93.81~3.93.81~3.93.81~3.91.81~1.91.81~1.91.81~1.91.81~1.93.81~3.92.81~2.92.81~2.9
3.91~43.91~43.91~41.91~21.91~21.91~21.91~23.91~43.91~43.91~43.91~43.91~43.91~43.91~43.91~41.91~21.91~21.91~21.91~23.91~42.91~32.91~3
2
3
4
物资采购
物资采购进度计划控制措施管理
16分)物资采购招标、谈判管理
物资采购过程的质量监督与控制工程施工进度控制和管理
工程施工
工程施工质量的监督与控制
管理
工程施工HSE监督与控制
16分)
关键技术方案
分包工程项目及范围
EPC物资采购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资
3.7~3.8
源配置
3.7~3.83.7~3.83.7~3.83.7~3.83.7~3.83.7~3.83.7~3.81.7~1.81.7~1.81.7~1.81.7~1.83.7~3.82.7~2.82.7~2.8
5
EPC分包分包商确定的方式和招投标管理管理对分包商进度、质量和HSE的管理8分)措施
EPC承包商对分包商的违约处理
外部协调管理4分)
结算、转结算资移交
转资移交
6分)工程竣工验收管理5分)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合理化建议5分)

6
7
84.7~4.84.81~4.94.91~5
94.7~4.84.81~4.9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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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信部分:20分)
1)企业信誉、荣誉(最高得分10分)
1)投标人自201511日以来,企业获得省级及以上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且在有效期内的得4分;市级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授予“守合同、重信用”且在有效期内的得3分,不得累加。本项最高4(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公示网站页面打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2)企业具有经认证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少一个不得分,三者齐全的得3分,单个认证证书中包含工程总承包的每个加1分,最高累计3分;本项最高6分(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业绩(最高得分6分)
1)投标人承接过采用EPC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公共建筑项目(居住建筑除外)201511日以来,中标金额2000万元及以上的,每个得1分,最多得3分;中标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2000万以下的,每个得0.5分,最多得1分;中标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每个得0.25分,最多得0.5分,上述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的,每个加0.75分,最多加1.5分。本项最高6分(以上项目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已竣工项目还需提供竣工验收记录或竣工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本招标文件中所指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不包括:建造-运营-移交(BOT,建造、移交(BT)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以及公私合营模式(PPP)类衍生及所属模式项目,项目发包人及承包人不得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投标人业绩奖项(最高得4分)
1)投标人201511日以来(以奖项证书落款时间为准)采用EPC总承包的(设计一采购一施工总承包)公共建筑项目(房屋建筑类)奖项的: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的得4分,市级优质工程奖的2分,其余不得分,以上奖项不累计,按最高分记取,本项最高4分。(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注: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体系认证证书、信誉证书、业绩证明材料、获奖证明材料等资信分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按无此项不得分处理。
2、以上资料在开标时均须提供原件。原件另装袋,但不需密封,提供盖好单位公章的资格原件明细清单一式2份(一份粘贴在包装袋上,一份放在包装袋内)。原件由招标人递送给评标委员会,评标完成后归还。
3、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原件材料的,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1.评标方法
以投标文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和最高控制价要求,且投标报价最接近中标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综合评估法(二)采用二阶段开标,先开技术标(若涉及资信的,先评技术再评资信)、再开商务标。具体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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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评审通过且投标报价小于等于最高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招标人先对投标人进行应到会代表身份核验和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按签到先后时间的逆顺序),检查通过后先开启技术标,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技术标(含资信)进行打分,公布技术标(含资信)评审结果。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取3家进入商务标评审,评审通过为有效投标。
当有效投标小于等于二家时,若评标委员会界定无竞争性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若评标委员会界定仍有竞争性时,在评审入围标的投标人中按照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替补满3(不足时全部选取)其余步骤同上;递补后当有效投标只有二家时,如评标委员会界定仍有竞争性时,可以推荐中标侯选人;如有效投标小于二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否决所有投标。
1.2中标基准价(费率的确定:中标基准价(费率=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会上从0.900.82的范围内,0.005的间隔设置,共设17个点,随机抽取三个点的算术平均值(可重复抽取,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1.3排序的确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其有效投标报价与中标基准价之差绝对值最小、次小依次进行排序,当出现并列时以得分高者优先,若得分也相同时抽签确定排序(按核验顺序先抽顺序号,再抽排序号)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2.1.2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2.1.3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2.2.2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
3.评标程序
3.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作废标处理,不再进行下一步评审。3.1.1、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或投标人企业资质的承包范围不能满足投标项目或标准规定的承包范围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行业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等条件和标准的;(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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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②企业停止市场活动,③企业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④项目负责人停止市场活动,⑤建造师无安全考核证书(B证)⑥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B证)过期,⑦建造师有在建或其他中标(尚未开工)项目,⑧项目负责人资格不符合要求,⑨注册资格过期,⑩未提供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1.2、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3.1.3、投标人存在招标公告中“备注(其他说明)”的情况的;
3.1.4、投标人有招标公告中“其他公告内容”的情形且被招标人书面拒绝的;3.1.5、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承诺或承诺的内容未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3.1.6、投标人未提供最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3.1.7、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的其他情形。3.2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定,首先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包括三个方面内容: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
投标人不得通过补充、修改或撤消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以后不得提交任何资料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文件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审核认定,作为符合性审查未通过予以废除,不再进行技术和商务的评审: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如更新投标人的资质、人员等条件)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实质性条件;2)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或盖章的(仅限于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投标人不以自己的名义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缺陷而不能接受的;
5)投标函附录中项目负责人不明确或承诺的到位率未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6)投标报价(费率)高于招标文件公布的投标最高限价(费率)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报名时不一致的;8)开标时,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
1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未按招标文件开标要求参加开标的;2)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或无法辨认的,或投标报价大写书写不规范的;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标段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为最终报价的。9)其他不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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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3.2.1技术标评审技术评分
评标委员会专家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记名方式进行各自评分。如发现某个单项的评分超出了评分细则所规定的分值范围的,则该张评分表无效。此项得分为:评标专家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2位;当评标专家人数为9人(含)以上时,去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次高分(最高分并列时去掉两个最高分)去除一个最低分、一个次低分(最低分并列时去掉两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
3.2.2商务评审
评标委员会的商务专家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并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将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合价为准,并调整单价;3)当合价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以投标总价为准,调整相关合价;
4)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调整后的评标价将作为评标依据;5)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任何投标人主动提出的对投标报价及单价、合价的调整;6)投标报价的口径应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由于招标人原因造成投标人的报价口径不一致者,应在评标价中统一;
7)评标时调整的评标价仅作为评标依据,如中标仍以其投标价作为中标合同价。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有效投标文件进入商务评分范围。
3.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询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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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投标人进行询标:
一)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
二)投标报价有严重不平衡报价的;综合单价低于或高于投标算术平均(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综合单价30%(其中安装工程50%)以上的项目,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严重不平衡报价的。(本条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
三)明显低于风险控制价的;
四)相关资质、资格、业绩等证明资料存在疑问的。
当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或者明显低于风险控制价且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或者属不平衡报价的,按投标总报价不变原则修正投标综合单价,如修正累计额超过投标报价2%的,作废标处理。修正累计额按评审入围的投标人的算术平均综合单价与投标综合单价的差乘数量计算(本条适用于电子招标项目)
3.5评标结果
3.5.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推荐之前,必须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若项目负责人处于“锁定”状态或项目负责人个人工程业绩没有“竣工验收备案”或“竣工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信息且投标文件中也未提供实际已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注册编号,并经项目所在地行业管理部门盖章证明,随带原件备查。)的,作废标处理;若无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信息,以投标文件提供的信息为准。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3.5.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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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开标现场查验时使用)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姓名)为我公司参加(工程名称)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以下简称“代理人”委托参加开标会议、签署投标文件等相关内容,在代理范围内产生的民事法律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期限:自日至日止(本委托书应与代理人身份证件一并出示)

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职务: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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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市场公开招投标,双方就本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萧山区宁围街道中心幼儿园拆复建工程EPC总承包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工程立项批准文号资金来源二、工程承包范围:
萧山区宁围街道中心幼儿园拆复建工程EPC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具体为:⑪工程勘察设计范围: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含基坑维护)设计、涉及本项目的专项设计等;⑫工程采购范围:建筑材料设备及电梯、空调、厨房设备、体育器械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设施设备等。⑬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场地平整、主体工程、室内二次装修、弱电工程、附属工程(道路、给排水、景观绿化、停车场等)、专业工程;⑭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本项目要求全过程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一级幼儿园的标准设计、采购、施工及管理。
三、项目实施计划
计划总工期440日历天(以承包人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历天后起算,至项目通过综合验收并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计划施工前设计服务等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起,6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施工图设计、预算及清单报告等工作。
计划施工开工日期:计划工程竣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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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五、合同价款
暂定合同金额(大写)元(人民币)元(人民币)
其中:1)工程费中标费率为2)其他费用包括岩土工程勘察、方案优化、初步设计、
施工图(含基坑维护)设计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临时用水用电等一切前期相关费用)、建设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工程检测、监测费、施工期间的安全监测费用和相关建设需要的规费等)中标价为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组成:招标文件、询标答疑纪要(含其他有关双方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投标书、投标承诺书、中标通知书、本合同(含通用与专用条款)、经双方协商签订的补充协议、业主工作协调会议纪要、工程业主及监理例会纪要、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变更单、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及技术资料、经业主确认的工程造价增减变更单及现场有关造价的施工签证单、工程施工预算和结算;2)顺序:法规及条例→补充合同→本合同→招投标文件→造价增减变更签证→施工签证单、技术变更单和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与技术资料→会议纪要→工程施工预算和结算。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订立时间:十一、合同订立地点: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双方约定合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伍份,承包人执伍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委托代表人: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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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GF-2011-0216)通用部分)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一般规定1.1定义与解释1.1.18项目基础资料
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如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并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负责。
1)项目前期工作文件:包括上级有关文件,立项文件等。
1.1.19现场障碍资料,包括工程设计、现场施工所需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它相关资料,由承包人自行勘测,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1.1.51双方约定的视为不可抗力事件处理的其他情形如下:
(a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战时动员、征用或禁运;(b叛乱、暴乱、军事政变、篡夺政权,或内战;
(c承包人及其分包商雇员以外的人员骚乱、喧闹、罢工或停工;
(d由于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其核部件的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有毒炸药,或其他有害物质所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e征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矿产开发;
(f地震(六级以上)、台风(十级以上)、持续降水24小时且降雨量为100mm以上;(g自然灾害;
(h传染病爆发、火灾等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的事件引发的后果;(i政府行为;(j社会异常事件;(k国家法律法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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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方的经济困难或与其工人的劳资纠纷导致本合同项下服务的延误或停止、设备或材料交付的延误(因不可抗力事件而直接导致的延误除外以及分包商的任何行为,均不属于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1.1.52双方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他定义:/1.3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1.4适用法律
合同双方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区关于工程建设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1.5标准、规范
1.5.1本合同适用的标准、规范(名称、编号)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设计规范、施工规范、验收
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等。
1.5.2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和时间:/1.5.3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
发包人的技术要求及提交时间:/承包人提交实施方法的时间:/
1.6保密事项
双方签订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双方签订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发包人代表的职务:发包人代表的职责:2.3监理人
2.3.1监理单位名称:工程总监姓名:监理的范围:按监理合同执行监理的内容:按监理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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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的权限:按监理合同执行。2.5保安责任
2.5.1现场保安责任的约定。在以下两种中选择2,作为合同双方对现场保安责任的约定。1发包人负责保安的归口管理2委托承包人负责保安管理
2.5.2保安区域责任划分及双方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的约定:保安责任及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承担现场保安工作,并与当地有关治安部门的联系、沟通和协调,并承担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开工后编制相关保安制度、责任制度和报告制度
3承包人
3.1承包人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3.1.3经合同双方商定,承包人应提交的报表类别、名称、内容、报告期、提交的时间和份数: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承包人提供项目管理规划、项目资金使用计划;2)每月25日前提供当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价款表、安全施工措施费清单及价款、施工质量情况、原材料质量及检查情况、现场签证及设计变更情况。对于实际的进度与已批准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不论何种原因,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批复意见的要求在3天内提交一式六份修订后的进度计划重新报送工程师审批。若承包人因其自身原因未能按批准的进度计划按期完工或完成预定的工作,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承包人收到通知后的3天内按经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批准后进度计划编制一式六份赶工措施报告报送工程师审批,承包人应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一切费用。3)每周周报应包括上周计划完成情况、上周实际完成情况、下周计划情况(包括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现场工料机投入,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以上报表报监理审核,审核后报发包人。4)设备材料进场时,提交“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需包含材料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并附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联系电话:项目经理身份证号码:
项目经理职责:1、建立本项目的项目组织;2、制定项目计划;3、拥有本项目的决策权;4、组织计划实施;5、协调内外部的关系;6、建立项目控制系统、实施项目的控制;7、负责项目合同管理;8审查和受理各种报告;9、组织验收,考核,结算;10、组织项目售后服务及项目总结工作。
项目经理权限:代表承包人承担本项目工程总承包的各项权利、义务和责任。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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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兼职其他项目经理的违约约定:项目经理在工程实施期间不得擅自更换或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经理,一经发现扣罚50000/次。若确须更换项目经理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应在更换14天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经审查批准,更换应满足同资历相应人员,并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罚20000/次。
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时间未达到合同约定天数的,每少一天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5000元。3.2.2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位
1)因擅自更换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违约约定: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如因特殊原因承包人需更换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在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后,更改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质需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且每更换一次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须向发包人支付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由发包人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如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则不得进行更换。
2)施工负责人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4天,每少一天支付违约金5000元。3.2.5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姓名: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号:B证证号:施工负责人联系电话:施工负责人身份证号码:3.2.6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姓名:设计负责人联系电话:设计负责人身份证号码:3.2.6.1设计负责人职责
1)领会设计意图,掌握设计标准,做好所承担项目的初步设计、专项设计、施工图设计,解决工程设计中的相关技术问题。参与重大工程技术问题的决策。
2)代表公司接受发包人的管理和指令,参与与相关单位的协调配合工作。3)主持制定本项目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质量计划、进度计划及总体计划。4)深入施工现场,处理矛盾,解决问题。加强与发包人、监理单位的协作与沟通。5)监督各专业设计进度与设计质量,保证设计团队的人员配备到位6)做好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保证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3.2.6.2根据工程需要和发包人要求,发包人在工程施工时,设计人必须指派设计项目负责人或专业设计负责人(根据发包人需要确定)提供现场指导和配合服务。在工程施工中,对设计文件有疑问,发包人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设计人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解决,否则每次扣设计费1元。属于一般设计问题,若无特殊情况,应及时解决。在工程的图纸会审、打试桩、中间验收、竣工验收、工程质量处理等,属于重大设计问题,可在5天内书面提出解决意见,否则每次扣设计费2万元。对设计图纸与现场不符之处,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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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分包3.8.1分包约定
约定的分包工作事项:1)本工程允许分包,分包内容要求:承包人在拟分包工程实施前30天确定分包单位并上报招标人,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接受分包,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且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作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同时符合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相关管理规定,总承包、分包单位须按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规定完成施工单位和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备案等手续。承包人应将发包人专业分包工程的进度、资料纳入承包人统一管理。承包人应明确专业分包工程的完工时间并提交给各专业分包单位进行工期安排(需经发包人、承包人、分包方等各方共同认可),并按时为分包单位提供工作面。承包人应在分包单位提交工程资料后10天内审核、盖章完毕,承包人应做好各分包单位技术上、交叉施工中的管理和配合协调工作。承包人对其发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若因承包人违规分包而造成的后果由承包人全权承担。
2)分包人资质:
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否则不能作为分包人。
承包人有义务对分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财务状况、分包协议均需在发包人备案。3)对分包人的付款:
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无故延误分包人价款的支付。4进度计划、延误和暂停4.1项目进度计划
4.1.1项目进度计划中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由承包人上报,经监理审核,发包人审定为准,若由于非发包人及非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项目节点落后,承包人应做出充分说明,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六份项目总进度计划,每月25日提供六份下月工程进度计划。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项目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4.1.2自费赶上项目进度计划
因承包人原因使工程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项目进度计划时,承包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和纠偏。调整编制被延误工期的赶工措施,否则发包人有权根据分部工程进度进行工期处罚,并责令整改。
4.3采购进度计划
4.3.1采购进度计划提交的份数和时间: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四份项目采购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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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计划,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提供四份采购详细计划,实施采购90天前,向发包人、监理人、跟踪审计单位递交采购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具体品牌型号等。承包人严格按发包人审查明确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等要求进行采购,并提前28天向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和样品,材料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书面签证予以认可后方可采购,进场主要材料经监理验收后方能用于本项目。凡因材料没有达标或不到位而影响施工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则承包人应负全责,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4.3.2采购开始日期:合同签订之日后开始。4.4施工进度计划
4.4.1施工进度计划(以表格或文字表述)
提交关键单项工程施工计划的名称、份数和时间:合同签订7天内内提供(一式六份)施工总进度计划,开工后每月25日前提供(一式六份)施工进度报表(包括形象进度、质量情况、重大事件和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等)及下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对于实际的进度与已批准的进度计划不符时,不论何种原因承包人应按工程师批复意见的要求在3天内提交一式六份修订后的进度计划重新报送工程师审批。若承包人未能按批准的进度计划按期完工或完成预定的工作,工程师应通知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
提交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计划的名称、份数和时间:/4.5延误损害赔偿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天的误期赔偿金额为人民币金额为:每延误1天赔偿1万,累计最高限额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25%
5技术与设计5.2设计
5.2.1发包人的义务
1)提供项目基础资料。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
项目前期工作文件:包括上级有关文件,立项文件等。
2)提供现场障碍资料。发包人提供的现场障碍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发包人提供的勘察测量成果文件深度达不到要求的,投标人需自行进行地质补勘并充分预计各种困难,并将相应费用考虑在投标报价费率中。
5.2.2承包人的义务
1经合同双方商定,发包人提供的项目基础资料、现场障碍资料的如下部分,可按本款中约定的如下时间期限,提出进一步要求/
2)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提交相关阶段的设计文件、或提交的相关设计文件不符合相关审核阶段的设计深度要求时在7日内向发包人提出补充资料的要求,造成设计审查会议延误的,由承包人自费采取措施赶上;造成关键路径延误,或给发包人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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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审核会议准备费用的,由承包人承担。
5.2.4操作维修手册
发包人提交的操作指南、分析手册的份数和提交期限:/承包人提交的操作维修手册的份数和最终提交期限: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5.2.5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规划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初步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提供完整6技术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提供完整15份。5.2.6设计缺陷的自费修复,自费赶上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设计文件在发包人审核后仍存在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的,承包人应自费修复、弥补、纠正和完善。造成设计进度延误时,应自费采取措施赶上。并提交可行性赶工报告报甲方审核。
5.3设计阶段审查
5.3.1设计审查阶段及审查会议时间
本工程的设计审查阶段(名称)施工图审查等,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设计审查阶段及其审查会议的时间安排:满足工程建设需要。6工程物资6.1工程物资的提供6.1.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
1)工程物资的类别、估算数量:/6.1.2承包人提供的工程物资1)工程物资的类别、估算数量:
1除行政监督部门规定必须报送与封存的材料设备外,对直接影响工程品质和外观效果的材料、设备,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认可后才能大面积使用。
2)承包人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技术要求、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期限:在材料和工程设备采购前90天将采购计划提交监理人审核并同时向发包人、跟踪审计单位递交采购内容,主要技术指标,具体品牌型号等。承包人严格按发包人审查明确的品牌、规格、质量等级等要求进行采购,并提前28天向发包人提供主要材料、设备采购计划和样品,材料必须经发包人和监理书面签证予以认可后方可采购,进场主要材料经监理验收后方能用于本项目。
3)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对其供应的材料进行质量和材质的检测和复验。不合格的,其费用(包括材料更换)由承包人承担;合格的,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复检及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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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和(或)清单:满足工程建设需要。6.2检验
6.2.1工厂检验与报告
1报告提交日期、报告内容和提交份数:承包人负责对工程物资的强制性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供相关报告。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检验或试验,并向发包人提交检验或试验报告,承包人对所提供的报告真实性负责。
(2发包人有权参与相关加工制造阶段的检查、检验、监测和试验,如有必要,可委托有经验的第三方代表参检。
6.2.4现场清点与检查
(1承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程物资运抵现场前5日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监理人与承包人(或包括其分包人按每批货物的提货单据清点箱件数量及进行外观检查,并根据装箱单清点箱内数量、出厂合格证、图纸、文件资料等,并进行外观检查。经检查清点后双方人员签署交接清单。
经现场检查清点发现箱件短缺,箱件内的物资数量、图纸、资料短缺,或有外观缺陷的,工程物资在缺陷未能修复之前不得用于工程。因此造成的费用增加、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6.2.5质量监督部门及消防、环保等部门的参检
承包人随时接受质量监督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行业等专业检查人员对制造、安装及试验过程的现场检查,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因上述部门在参检中提出的修改、更换等意见所增加的相关费用,因此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的,责任方为承包人时,竣工日期不予延长。
6.6工程物资保管与剩余6.6.1工程物资保管
委托承包人保管的工程物资的类别和估算数量:承包人应按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对工程物资进行保管、维护、保养,防止变形、变质、污染和对人身造成伤害。保管维护方案应包括:工程物资分类和保管、保养、保安、领用制度,以及库房、特殊保管库房、堆场、道路、照明、消防、设施、器具等规划。保管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格内。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承包人提交的各设备、各分项的维保时间不得低于现行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且以最高标准为维保时间。
由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及设备:/7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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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发包人的义务
7.1.2审查总体施工组织设计
发包人在接到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后一周内提出建议和要求。发包人的建议和要求,并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责任。发包人未能在一周内提出任何建议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按提交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7.1.3进场条件和进场日期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永久征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用地;
2)承包人的进场条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由发包人负责完成场地三通一平及基本围护搭建后的场地,同时发包人将临时用水用电接口提供至红线范围内,由承包人自行接入,水电费用按表计量和支付,损耗按比例分摊,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承包人做好施工场地与周边环境的围护工作,涉及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如施工用水用电负荷不能满足承包人要求,由承包人自行解决。承包人接到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后安排人员、设备进场组织施工。项目开标前,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对场地标高进行测量,承包人需无条件接受,今后不再复测。
7.1.4临时用水电等提供和节点铺设
发包人提供的临时用水、用电等类别、取费单价:发包人按7.1.3款的约定,在承包人进场前完成临时用水用电的开户申请并将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等接至项目红线范围内,承包人自行缴纳施工用水、用电的费用。
7.1.5办理开工等批准手续
发包人应在施工开工日期前,完成本项目前期的所有报批报建工作,取得开工批准文件或施工许可证等许可、证件或批文,完成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手续的办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进场时间延误的,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7.1.10由发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7.2承包人的义务7.2.2施工组织设计
提交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份数和时间:合同签订后7天内提供(一式六份)总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外加工计划)。逾期不提交,并因此影响工程施工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合同双方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主要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10)会议讨论。
需要提交的主要单项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名称、份数和时间:相应工程开工前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主要单项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八份。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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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
7.2.4提供临时用水电等资料
承包人需要水电等品质、正常用量、高峰量和使用时间: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发包人能够满足施工临时用水、电等类别和数量:满足工程建设需要。水电等节点位置资料的提交时间:满足工程建设需要。7.2.7提供施工障碍资料
承包人需采取措施保护已知地下管网线,费用由承包人负责,如工程施工损坏已知地下管线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交工程地质和已知地下管网线资料不全的,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如发现施工场地周围可能存在资料中未反映的地下管网线的,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向发包人及相关单位书面报告,待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否则,因施工损坏已知地下管网线的,由承包人承担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7.2.8新发现的施工障碍
承包人应对在施工过程中新发现的场地周围及临近影响施工的建筑物、构筑物、文物建筑、古树、名水,以及地下管线、线缆、构筑物、文物、化石和坟墓等,暂停施工及时通知发包人,并采取保护措施,工期相应顺延。
7.2.13由承包人履行的其他义务:1)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承办施工临时居住证手续以及计划生育手续,施工现场的夜间照明线路必须单独敷设。承包人必须按合同及投标书进行施工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承包人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承包人应教育其职工进行文明施工,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承包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和设备(包括发包人的人员和设备)以及工程的安全负责,应负责做好其所辖人员的工作场所和居住区的日常治安管理和安全保护工作,设置必要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备。承包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用电安全负责。施工现场用电必须遵照施工现场用电管理条例执行。在工地现场做好警戒告示牌和围护,提醒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注意,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质安监、排污、夜间施工等手续,费用自理。
3)承包人负责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已探明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未探明的情况根据实际物探成果,另行协商确定,如因施工不慎造成第三方人员或房屋、设备等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工程未正式办理交付手续前,成品保护由承包人完全负责(包括所需费用),如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须自费予以修复,直至发包人满意为止。交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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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清后,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损坏由承包人完全负责。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前。发包人对已完工程保护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发包人要求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所有材料、设施设备、已完工程、成品、半成品被盗或损毁的,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包括直接的和间接的)
5)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主要建筑、安装材料(设备)须按双方约定的品牌、系列、规格并经工程师和发包人书面同意封样后方可订货。否则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6)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浙江省标化工地管理的有关要求、规定执行,并承担公共部位的清洁和因施工被损坏的绿化恢复费用。施工现场及办公区域实施信息化集成监控管理,建立信息化监控室。工程交接前应清除掉现场内所有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承包人的设备和多余材料、生活垃圾和废物,并修复因施工损坏的绿化,达到工程师满意的状态。如承包人交工3天后仍不清除、修复,发包人可自行完成,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合同履约期间承包人应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法令、法规,包括交通、治安、绿化、噪音、渣土管理、污水排放、外来民工登记等规定。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行政处罚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须教育职工和民工遵纪守法,严禁打架、斗殴、赌博等违法行为发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8)承包人应处理好与周边人员与居民的关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与办公活动: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纠纷的,承包人应全权负责赔偿与善后事宜。
10)承包人的项目经理应按时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工作会议。施工期间应积极配合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在投标时必须予以充分考虑,今后不作调整。
11)承包人应按期支付工人(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于工人工资支付的发放。并有权按劳动仲裁部门的意见支付相应工资款项。
12)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由承包人提供,且不另行计取费用。
13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免费提供办公用房2间、生活用房1(包括空调、办公设施、桌椅、网络等)
14)承包人有责任为发包人、监理单位、质监单位等进行工程检查时免费提供安全保护用具和各种设施的方便。
15)关于修建临时设施的约定: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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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报监理人批准。
16)承包人进场前,需提交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经发包人的认可或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修改后,方可进行施工现场布置。企业形象设计图牌、安全警示图牌、临时用电、安全防护、临时宿舍等安全文明施工必须达到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临时围墙的形象设计需发包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17)承包人应考虑自备发电设备和临时蓄水池,以防止施工过程中电力、供水供应不足及临时停电和停水对工程进度和质量等的影响,特别是基坑及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期间必须配置发电机,费用自理。
(18各分项工程必须样板先行,经发包人书面确认后方可施工(以下内容除提供材料小样外,必须提供实体样板包括但不限于:楼梯支模、外涂料及内墙粉刷样板、防水涂料施工样板、砌体样板、外保温、铝合金门窗、进户门、消防门、公共部位装修及交付样板)7.4人力和机具资源
7.4.1人力资源计划一览表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6份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电子材料)
人力资源实际进场的报表格式、份数和报告期:内容至少包含姓名、年龄、身份证号码、工种、进场时间等。
7.4.2提交主要机具计划一览表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6份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电子材料)
主要机具实际进场的报表格式、份数和报告期:内容至少包含主要机具名称、规格型号、品牌、计量单位、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并附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等。
7.5质量与检验7.5.1质量与检验
(1承包人及其分包人应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人所进行的安全、质量的监督和检查。承包人应为此类监督、检查提供方便。
(2由发包人委托各类第三方检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消防检测、环境检测、节能检测等)
(3承包人委托第三方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检验和试验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4承包人应遵守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负有对其操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图纸交底、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交底、安全程序交底和质量标准交底,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
(5承包人应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标准和合同约定,负责编写施工试验方案,对工程物资(包括建筑构配件进行检查、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并有义务自费修复和(更换不合格的工程物资,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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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6承包人的施工应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评定以合同中约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施工部位,承包人应自费修复、返工、更换等。因此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由承包人负责。
7.5.2质检部位与参检方
三方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规范要求。两方参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规范要求。第三方检查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规范要求。承包人自检的部位、标准及表格形式:按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试验、检测单位资质条件约定:按有关规定和监理人要求执行。
试验、检测单位选择约定:试验单位由承包人选择单位后报监理人、发包人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确定试验单位;检测单位由发包人委托。
试验、检测费用约定:工程有关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有关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7.6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7.6.1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需要质检的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部位的分类、部位、质检内容、标准、表格和参检方的约定: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人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人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人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发包人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7.8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7.8.1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
2)提交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管理实施计划的份数和时间: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4份书面材料(同时提供电子材料)
7.8.6其他约定7.8.6.1安全文明施工
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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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天内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治安事件的紧急预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暴乱、爆炸等恐怖事件,以及群殴、械斗等群体性突发治安事件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积极协助当地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8.6.2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1)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安全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减小尘土和噪音污染,需要进行夜间作业时应经有关部门批准。其他:
a.承包人应在进驻场地前3天根据本款规定制定工地规则并报工程师批准,并采取有效之方式告示全体工作人员在工程施工中切实遵守。上述工地规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安全保卫制度;2)工程安全制度;3)用电安全制度;4)环境卫生制度;5)防火制度;6)周围及邻近环境保护制度。
b.承包人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杭州市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保证采取一切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以防止承包人的雇员、发包人和工程师的职员及其他人员因承包人的不当操作而受到伤害。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承包人原因而发生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及其它一切事故,其责任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现有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发包人有权提出整改,承包人必须整改到位。
c.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浙江省级标化工地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随时接受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发包人在进行巡查时发现工程质量或环境保护、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达不到要求,第一次发现给予承包人警告并责令整改,二次发现承包人应立即整改并向发包人支付50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三次及以上发现或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者,每次承包人按人民币100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扣除相应的措施费。
d.承包人应对进度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持证上岗,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保证工程的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
e.发生的费用承包人已在投标报价中包干,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及时上报发包人,发包人有义务为此项抢救提供必要条件。承包人应维护好现场并采取防止事故蔓延的相应措施,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f.承包人应注意保护施工现场已完建筑物的安全。如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且向发包人支付30000元违约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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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按《通用条款》及投标承诺执行4)上述手续办理费用约定如下:由承包人承担。
7.8.6.3施工现场必须达到浙江省级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8竣工试验
本合同工程,包含竣工试验阶段。8.1竣工试验的义务8.1.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竣工试验方案
提交竣工试验方案的份数和时间:按建筑法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规定由承包人完成并承担费用。
9工程接收9.1工程接收
9.1.1按单项工程和(或)按工程接收
按以下两种情况中选择1,作为双方对工程接收的约定。
1由承包人负责指导发包人进行单项工程和(或)工程竣工后试验,并承担试运行考核责任的,接收单项工程的先后顺序及时间安排,或接收工程的时间安排如下:符合国家规范及档案馆存档要求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竣工技术资料,编制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等。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数:六套(二正四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达到萧山区城建档案馆存档要求。
2由发包人负责单项工程和(或)工程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责任的,接收单项工程的先后顺序及时间安排,或接收工程的时间安排如下:
9.1.2接收工程提交的资料
提交竣工试验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时间:10竣工后试验
本合同不包含承包人指导竣工后试验。10.1权利和义务
10.1.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6其他义务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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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竣工后试验方案的份数和完成时间:/7其他义务和工作:/10.2竣工后试验程序10.2.5竣工后试验日期的通知
单项工程和(或)工程竣工后试验开始日期的约定:/10.3竣工后试验及试运行考核10.3.3试运行考核
3)试运行考核周期:/小时(或天、周、月、年)10.6未能通过考核
1)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的赔偿
1)承包人提供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的赔偿根据工程情况,在以下方式中选择第/项,作为双方的考核赔偿约定,a各单项工程的赔偿金额(或赔偿公式)分别为:b工程的赔偿金额(或赔偿公式)2)发包人提供生产工艺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未能通过试运行考核的赔偿其中,
承包人应承担相关责任的赔偿金额(或赔偿公式)分别为/10.7考核验收证书
10.7.1在以下方式中选择/,作为颁发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的约定。1按工程颁发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
2按单项工程和工程颁发竣工后试验及考核验收证书。
11质量保修责任11.2缺陷责任保修金11.2.1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
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为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结算审定价的:2.5%11.2.2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的暂扣缺陷责任保修金金额的暂扣方式:
在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在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支付20%,满两年后支付40%,保修期满五年后结清余款。
本项目约定的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项目质量保修期为五年,从工程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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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有权组织一次复验工作,发现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暂扣保修金,并责令承包人马上整改,待承包人整改后并经发包人确认合格的,退还保修金。
12工程竣工验收
12.1竣工验收报告及完整的竣工资料12.1.1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竣工验收报告的格式、份数和提交时间:当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监理人报送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格式、份数满足竣工验收要求。
完整的竣工资料的格式、份数和提交时间:满足工程建设需要和发包人要求。13变更和合同价格调整13.2变更范围
变更范围:1)发包人要求发生变化,提出规模、功能和标准的变动;
2)国家政策发生的变化。
13.2.6其他变更
双方根据本工程特点,商定的变更范围:
1)因发包人提出规模性、功能性或标准的重大工程变更,双方另行协商。2)施工图审之后,如发包人书面要求的工程变更(以甲方通过监理工程师发出的规模性、功能性或标准的工程变更联系单为准,按本合同审查通过的施工图为参照)导致本项目实际费用发生变化,则按投标总下浮率相应下浮计算。
13.5变更价款确定
单价:1)经审定的预算中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按预算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单价乘以投标费率作为变更项目的单价。
2)工程变更经审核同意后按实调整,变更费用根据《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萧政办发(201087]文件规定执行。
13.6建议变更的利益分享建议变更的利益分享的约定:
因发包人批准采用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使工程降低了合同价格、缩短了工期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酌情考虑利益分享。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招标人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变更。如因发包人提出的变更导致工程量减少,同样给予承包人索赔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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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的权利。
承包人提出的变更均须报监理单位、发包人确认后执行,所有变更均不得降低工程品质,承包人以偷工减料为目的出具的变更,发包人不予以接受,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修改返工。
14合同总价和付款14.1合同总价和付款14.1.1合同总价
14.1.1.1签约合同价详见合同协议书部分。14.1.1.2合同价款的确定
1)合同价=估算建安工程费×中标费率+其他费×中标费率。2)概算建安工程费:本项目经区财政审核核准的概算建安费。
3)其他费用按中标价中的其他费×中标费率一次性包干。其中勘察设计费为元,总包管理费为元。
4)项目预算、就算编制口径:
a.采用浙江省建设工程2010版定额、浙江省造价站、杭州市造价站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补充文件和政策规定、2013版国标清单,取费按相应类别中值,材料价格按投标截止日当月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正刊信息价计取,优先套用杭州市(萧山)信息价(正刊)、杭州市(萧山)信息价(正刊)中没有的套用杭州市(市区)信息价(正刊),杭州市(市区)没有套用浙江省信息价(正刊);无价材料、设备价格由承包人提供相关依据,经监理及发包人审核后签定,最终以签证价计入结算,不再优惠;机械台班单价按照《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进行编制,仅对以下价格进行调整:机上人工、汽油、柴油;未能按《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计取的机械台班价格,按签证价计入,不再优惠。市场价签证由招标人、跟踪审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定,不参与投标下浮。
b.人工单价按投标截止日当月的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正刊信息价计取。
c.设备采购计价:大型设备由总承包单位组织采购,设备采购价不得高于业主单位2017年度公开招标价格。
d.综合费用费率根据项目特征综合考虑省、市、区相关规定,按费率中值计取;组织措施费及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市区临街工程)、工程定位复测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费,费率按《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及省、市、区相关规定相关文件规定,费率按中值计取;规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及投标前政府或造价站发布的最新相关文件执行;税金、民工工伤保险等不可竞争费用按当地政府或造价站的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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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规定计取。
e创标化工地增加费按《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中的市区临街工程计取。
f项目措施费包括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技术措施费按实际发生的进行计量计价,施工组织措施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及省、市、区相关文件规定,费率按中值计取;“施工现场在线监测系统”、民工宿舍“空调设施”等费用也均含在施工组织措施费以内,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的组成范围按《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第一节建设工程费用组成的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萧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文件的设置要求或标准规定考虑计入投标费率。
建安工程费施工图预算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浙江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10版)【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0版)】及《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关于水利建设基金暂停征收后调整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税金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54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8[104]等工程所在地现行的有关工程造价方面规定编制。
14.1.1.3合同价款调整与结算: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1)本工程按照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文件规定执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项目,区财政局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2)本工程除主要材料(钢材、水泥、预拌砂浆、商品砼、电线、电缆)及人工采用风险承担和价差调整方式进行结算外,其余实行[固定综合单价]形式,施工期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市场材料价格发生变化等,本工程均不予调整,由投标人在投标费率中自行考虑风险因素。本工程无价材料不下浮。
3)主要材料及人工风险承担和价差调整方式根据《关于对政府投资项目材料和人工价格实行动态管理的实施意见》[萧政办发(2012202]文件执行,本工程主要材料和人工承担风险幅度为6%,调整价差方式按文件第(1)种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编制期信息价为(201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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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材料为:钢材、水泥、预拌砂浆、商品砼、电线、电缆。主材调差节点:竣工验收后调差一次。
4)主要材料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品牌要求采购,如甲方提供的品牌无法采购,承包人向甲方推荐,由甲方选取。
14.1.2付款
2)承包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14.2担保14.2.1履约保函
在以下方式中选择2,作为双方对履约保函的约定。1)承包人不提交履约保函。
2)提交履约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合同签订后14日内提交暂定合同总价的5%履约担保,形式50%采用支票或汇票,其余50%采用银行保函。
14.2.3预付款保函
在以下方式中选择1,作为双方对预付款保函的约定。1)承包人不提交预付款保函。
2)提交预付款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14.3预付款14.3.1预付款金额:
合同签订生效并提交履约担保后30天内支付其暂定合同价的10%作为工程预付款。14.3.3预付款扣回:不扣回。
14.3.4、变更价款的支付:工程变更部分按工程进度款同比例支付。14.4工程款支付14.4.1工程进度款
预算审核通过且开工后(承包人已向发包人支付履约保证金)7日内支付预算审核价的10%作为预付款;待完成至±0.00后支付至预算审核的25%待主体结构完成通过验收支付至预算审核的50%待完成所有装饰及安装工作支付至预算审核的65%,待竣工验收通过支付至预算审核的80%;竣工决算审计后一个月内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5%如有违约相应扣除。余下的2.5%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结清余款。(不计息)
14.4.2其他费支付:
在施工图审查合格后15天内支付其他费用总额的25%,地下室结构完成后支付其他费用总额的15%主体工程工程结顶后支付其他费用总额的25%,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其他费用总额的15%,其他费在完成备案后一次性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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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缺陷责任保修金的暂扣与支付14.5.2缺陷责任保修金的支付
2)缺陷责任保修金保函的格式、金额和时间:剩余2.5%留作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一年后支付20%,满两年后支付40%,项目质量保修期为五年,保修期满五年后结清余款。
14.6按月工程进度申请付款
按月付款申请报告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1日至当月20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各3份)
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应在收到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报送发包人。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应在收到监理人上报的承包人进度付款申请单以及相关资料后7天内完成审查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后20天内。
承包人必须提供正规、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凭发票进行付款。发包人在取得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才支付款项。
如承包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承包人要赔偿责任,并不能免除其开具合法发票的义务。
14.12竣工结算
14.12.1提交竣工结算资料1)竣工付款申请单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份数和期限:竣工验收完成后三个月内将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和结算资料一式六份(包括电子文档)送至发包人。
2)工程竣工价款结算
竣工结算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设计变更、变更签证和现场签证、竣工图纸、工程结算书(含电子文档)、工程量计算底稿等以及经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其他与工程价款有关的有效文件。
该工程为政府性投资项目,发包人根据国家造价管理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与承包人办理最终价款结算手续,其中超过送审额5%以外部分的核减费用及核增费用净减额由承包人承担。
本合同工程竣工审查时限:发包人在收到完整的结算资料之日起六个月内出具结算审核初审稿。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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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承包人的投保
15.1.1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承包人负责投保的保险,承包人需足额缴纳。16违约、索赔和争议16.1.1发包人的违约责任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发包人未能按13条的约定调整合同价格,未能按14条有关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约定的款项类别、金额、承包人指定的账户和时间支付相应款项;
发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因其违约行为造成工程关键路径延误时,竣工日期顺延;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6.1.2承包人的违约责任
1)承包人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及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等精心组织设计、施工,严格把好每道工序的质量关,确保工程竣工验收达到合格等级。经验收,如有不合格工程,承包人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的补救、修复措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对此将不予延长工期。
2)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工作,或监理人认为承包人工作进度不能满足合同工期要求的,承包人应采取措施加快进度,并承担加快进度所增加的费用。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1天赔偿1万元,最高不超过履约保证金的25%。若所有工期履约保证金全部罚没,发包人有权提出超额工期赔偿及其他相关赔偿,并有权终止合同,清退承包人出场。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不免除承包人完成工作及修补缺陷的义务。
3)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1)没收履约保证金中相应的质量部分;2)工程质量如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人现场代表或监理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承包人承担返工费用;3)工程质量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人的一切损失。4)除发包人认可外任何情况下,承包人均不得擅自停工,如擅自停工,则按每日总工程价款万分之二计违约金(发包人拖延支付工程一个月以上除外)
4)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能达到目标管理要求的,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扣除部分直至全部安全、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
5)竣工时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料清、障清,如未在竣工后一个月内做到工完场清,发包方有权指定其他单位清理,其费用在工程款中扣除。
6)承包人未按投标承诺投入施工所需的机械设备、材料和人员,影响工程正常进度和工程施工质量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扣除部分履约保证金。
7)承包人应特别注意安全生产,被相关机构安全检查通报批评一次罚款10万元,发生重伤事故每人次罚款20万元,发生一人死亡的事故罚款30万元,死亡二人的将扣除全部安全文明履约保证金(占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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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保证金的25%。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包括经济、民事、刑事等所有责任)。如承包人出现①严重质量不合格、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③严重拖延工期等造成发包人严重损失的情况,则可视作承包人无法履行施工合同,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6.1.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承包人有下列行为的,发包人有权调整承包人的工作内容直至解除本合同,发包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并赔偿:
A、项目管理人员如果未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许可,擅自离岗的,作违约论处。承包人不能按承诺要求到位的,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发包人有权扣除全部到位率保证金。上述人员到位率每周例会通报一次,且在监理月报中反映,承包人的上述人员在发包人发送到岗书面催告单三次以上不及时到岗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如提出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骨干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更换的项目经理在资历和业绩方面不得低于原项目经理;
B、本工程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另行发包。禁止承包人任何转包或挂靠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将承包人清退出场,终止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经济、法律责任;
C、承包人延期开工达7日;
D、承包人无正当理由全部停工达3日或部分停工达15天;E、承包人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
F、承包人施工进度比预定计划严重滞后,显然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如期完成;G、有其它违约行为造成无法履约的。
承包人如因上述情况之一而遭发包人解除合同时,应立即停工,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承包人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承包人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承包人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不能退还的货款由承包人承担,并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继续配合做好已完工程结算工作。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16.3争议和裁决16.3.1争议的解决程序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目内,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向本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3.2争议不应影响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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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争议后,须继续履行其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持工程继续实施。除非出现下列情况,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实施,
(1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议停止实施;(2仲裁机构或法院责令停止实施。17条不可抗力
17.1不可抗力发生时的义务
在本条中,“不可抗力”系指发包方和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当日对其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对其后果不能克服,且影响合同一方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客观事件。
17.1.1通知义务
觉察或发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一方,有义务立即通知另一方。根据本合同约定,承包人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应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全力协助并采取措施。因不可抗力需暂停实施的施工或工作,立即停止。
17.1.2通报义务
工程现场发生不可抗力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48小时内,承包人须向发包人通报受害和损失情况。当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时,承包人每周应向发包人和工程总监报告受害情况。对报告周期另有约定时除外。
17.2不可抗力的后果不可抗力包括下列情况:
(a战争、敌对行动(不论宣战与否、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战时动员、征用或禁运;(b叛乱、暴乱、军事政变、篡夺政权,或内战;
(c承包人及其分包商雇员以外的人员骚乱、喧闹、罢工或停工;
(d由于任何爆炸性核装置或其核部件的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烧后的核废物、放射性有毒炸药,或其他有害物质所引起的放射性污染;
(e征地范围内的考古发掘、矿产开发;
(f地震(六级以上)、台风(十级以上)、持续降水24小时且降雨量为100以上;(g自然灾害;
(h传染病爆发、火灾等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的事件引发的后果;(i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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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社会异常事件;(k国家法律法规变化。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损失、损害、伤害所发生的费用及延误的竣工日期,按如下约定处理:(1永久性工程和工程物资等的损失、损害,由发包人承担;(2受雇人员的伤害,分别按照各自的雇用合同关系负责处理;
(3承包人的机具、设备、财产和临时工程的损失、损害,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的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5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约定的保护义务导致的延续损失、损害,由迟延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其损失;
(6发包人通知恢复建设时,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0日内、或双方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清理、修复的方案及其估算,以及进度计划安排的资料和报告,经发包人确认后,所需的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恢复建设的,竣工日期合理顺延。
19合同生效与合同终止19.2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肆份。补充条款
合同签订后如承包人无故停工或中途退场,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收取合同价的10%的违约金,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双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双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
注:以上合同空白部分实际中标后必须根据当前萧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予以完善,对涉及费用增加的被认为均已包括在合同总价范围内。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杭州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讨价实施细则》《关于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装视频远程监控系统的通知》萧建设建〔201120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投资类项目工程民工宿舍安装空调事宜的通知》杭建工发〔2011237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变更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萧政办发[2010]87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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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萧政办发[2012]131号)《关于发布营改增后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费率的通知》(浙建站定[2016]23号)《关于增值税调整后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有关增值税税率及计价系数调整的通知》(建建发2018[104]
注:若合同条款与现有文件有矛盾时,可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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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合同附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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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工程质量保修协议

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人:(简称乙方)
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缺陷的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三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三方约定的其它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三方约定如下:
保修内容为: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二、质量保修期
三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与结构部分为设计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园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承包人同意接到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通知后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内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承包人如在接到书面通知后未在期限内派人到现场维修的,视为承包人未履行维修义务。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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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保修期内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承包人除承担保修责任外,因工程质量给发包人和业主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先行代承包人向业主赔偿损失,所需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中扣除。
4.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包人需制定专门的维修负责人在现场负责维修工作,并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将维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地址、传真等信息报发包人和物业管理公司记录,该工程维修负责人代表承包人全权处理现场维修工作。
6.承包人派人到现场进行维修的时间:
a.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承包人须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12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
b.其他一般情况,承包人须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维修,48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c.对于一时无法彻底修复的大修问题,承包人应在3天内以书面形式明确维修方案及维修期限,报发包人代表审核同意后次日起实施。
7.在承包人人员到达之前,发包人可采取适当的应急措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8遇下列特殊情况的,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业主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可以对一定金额(材料安装类5000元,土建市政类100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进行应急处理,先行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a.紧急抢修事故时,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b.直接影响到业主正常生活或威胁业主人身财产及公司财产安全时;
9.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认为需召开维保工作协调会时,承包人应当准时参加,会议上提出的问题必须当场确定解决方案,承包人对其派出与会人员的签字确认负全部责任,并应当执行会议决定。否则,视作承包人未履行维修义务。
10.承包人未在指定期限派人维修或发生其他视为承包人未履行维修义务情形的,发包人或相关主管部门管理有权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所产生相关费用包括维修费、对业主补偿金等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在工程保修金中扣除。
11.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工程维修费用或对第三人赔偿损失的,发包人通知承包人应承担的费用或损失金额,承包人收到通知后7日内不提出具体异议的,视为承包人认可并同意承担通知书中确定的金额。12、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工程移交给相关单位管理,并从移交日起,接管单位有权代为行使发包方在本协议中关于保修养护事宜的权利和责任,即接管单位可直接通知乙方履行保修养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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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承包人负责保修的质量,工程保修项目完成后须经业主或发包人代表验收签字方可。五、其他
三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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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廉政责任书格式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发包人的义务
(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发包人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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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工程建筑市场的处罚。第五条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立即生效。第八条
发包人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发包人监督单位(盖章)乙方监督单位(盖章)
本合同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双方监督单位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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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第一条甲方职责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四)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五)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第二条乙方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条款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施工人员的1%3%配备安全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四)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五)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六)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七)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八)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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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九)所有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十)乙方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三条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二)施工现场出现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八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址:址:话:话: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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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第三章发包人要求
使
项目名称材料品牌

型号及规格备注材料环保等级要求EO
汽车坡道墙

12
建筑部分室外台阶、平台干挂花岗岩
装饰所用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为A

三宝红三宝红
40mm25mm
3毛面花岗岩防滑地砖、抛光砖、瓷片洗脸盆台板
三宝红
20mm厚(磨双室外平台,边)30mm50mm台阶、坡道、
室外楼梯等规格按设计

4冠珠、萨米特、意利宝吉祥ZMW、宝丽石、蒙特利、洗脸
盆台板用25mm厚彩色石英石(含侧板),不锈钢,颜色甲方指定
5
600mm*600mm板厚0.7,下板0.6,上托板70*70,厚3.0下托板90*902螺管壁厚0.8,横梁壁厚1150mm高成
品木踢脚天棚60吊顶50系列,100系列
公共卫生间
6钢质防静电地板赛欧、科恒、雪雁
78
轻钢龙骨轻钢龙骨
杰科、可耐福、龙牌得地(原大地)、杰科、龙牌

9铝合金门窗、栏杆
南华、金鹏、兴发1.4mm以上彩
色铝合金窗、成套配件
根据设计要求部分采用
食堂区域均带纱
断热型铝合

72


10钢板门、防盗门将军、盼盼、王力
11实木地板明成、升佳、兔宝宝、富绅
12强化地板升佳、兔宝宝、富绅千年舟、大王椰、兔宝宝杭州新欣门业、杭州锦锈前程、
富阳永泰
13细木工板、木饰板
空腹钢板门,双
面钢板厚度不小0.8mm,门锁为配套保德安锁、灌浆,门框板厚度不小于1.5mm(节能保温
型)基层90*6050*50龙骨,成品硬木企口地板面层(含防潮层)带木踢脚线12mm厚带防潮纸,成品木踢脚木工板18mm厚、木饰板3mm以上

表面须磷化处理、静电粉末喷涂,180度开启,带门吸、气窗玻璃
舞蹈教室
EO设计标准、耐火极限不小于3小时
14防火卷帘门
1516171819202122232425
将军、盼盼、王力、钱江防火门、
钢质防火门
金迪、绍兴宝业防火门
塑钢型材扣板华之杰、海创、中远公共卫生间中空玻璃、玻璃杭玻、中力、蓝天5+9(空气)+5内墙乳胶漆、防霉多乐士、上海立邦、传化、三棵

涂料
外墙高弹氟碳涂多乐士、上海立邦、传化、三棵

水泥、成品砂浆佳力、新宝、赤龙、上峰国标
国标,达到
混凝土高运、坚锋、建宏、潮洪
设计标号
保温材料宏光、建特、明敏
防火多孔木质吸
吸音板松星、踏普、迪赛音
音板15mm按照设计和规范
钢材沙钢、永钢、线材中天
要求
食堂操作间
铝板吊顶上海吉祥、巴迪期、鼎尚美氟碳2.0

防火门
厚度2.5-3.0mm或以上,同质透心无方向商用弹性塑胶地板,含
自流平
26地面地胶丽杰、德嘉、LG、洁福
73


27卫生成品隔断抗耐特板、抗倍特板
282930
成品门五金件防水卷材
金迪、盼盼、梦天、金鹭天奴、雅洁、顶固、美标大明牌SBS、金屋、中琼
柳安木镀锌喷塑方管
31
楼梯扶手
柳安木硬木扶手
热镀锌静电喷涂金属栏杆
33软木板
纸面石膏板、防水34
石膏板
35透光灯膜3236373839
“日新”卫生间成品304不锈钢板厚2cm
配件
带门套、门锁及门上定制观门吸等五金配件察窗按照设计和规范

要求4柳安木抛光面漆,栏杆采用方
其中楼梯第
管热镀锌静电喷
一档设
涂,高度按图
140*140
柳安木抛光面
柱弯头
漆,木栏杆,高度及形式按图304不锈钢配件

中奇、金汤、科成唯康、欣博佳、格物、耐适佳
404142
43
44454647
10mm厚浮雕12mm厚、9.5mm
杰科、龙牌、可耐福

创美时、歌宾斯、MTI、欧饰雅成品定制安装
环保要求必须有
创艺板富美家、普丽、千思板GREENGUARD
书认证
铝塑板上海吉祥、华美、天虹4mm铝格栅欧斯龙、普基、博朗
200*1侣扣板集
铝塑扣板帅康、和帝、名族成吊顶,成品定
制安装
长河、长诺、东海、杰锐、爱上
聚脲地坪2mm
体育
塑胶胶水长河、长诺、汇宇塑胶颗粒华同、丹源、美力飞
厚度≥13mm,面
层厚度≥2mm主材价不得
广州同欣、华东康体、天津纽威
预制型卷材塑胶面纹路荔枝纹,低于380

幅宽≥1.22/环保型预制塑胶电动装置及音乐
电动一体旗杆无锡蓝天9
控制播放器
PU长河、长诺、爱上体育成品岗亭金镂、百兴带隔热层
安固土、瑞吉隆、中科太华、杰
抗震支架

74


123456789101112
安装部分吊扇灯具电线、电缆UPVC电线管、排
水管KBG开关、插座桥架消防栓配电箱消防设备及报警配电箱内元器件
水泵

组合型无级调速
美的、格力、乘风
器(一一对应)
TCL、鸿雁、正泰、北京松下成套
永通、万马、上上
中财、上塑、顺达武陵源、鹏创、萧通TCL、鸿雁、正泰、北京松下
远大、迈讯、浩翔
嘉宝、宏达、平安
萧通牌、红申、圣力、正泰马达松江、利达、海湾施耐德、ABB、西门子
上海凯旋、山东双轮、上海熊猫、
连诚


接线盒配86
鸿雁(壁厚度1.2mm及以上)


1400mm


PP-R给水管、HDPE
中财、伟星、鸿雁、顺达、公元、
13给水管、UPVC
金盾、白蝶、永亨
筋排水管、UPVC14
无缝钢管镀锌钢管、钢塑复15
合管
16阀门17
水笼头、三角阀、
软管等配件
包钢、鞍钢、常钢
上海银河牌劳动管、金洲管、欣

春江、桐江、龙珠惠达、特瓷或朝阳、卡兰苏

配件山东产或“迈克”牌

除洗衣房水笼头均采用冷热水嘴
瓷芯拖把池参照HD4型号;成人蹲便器参照HD19号;幼儿蹲便器参照CL-1899
小便斗CL-1768-2XXX(感应式)、坐
便器
CL-1253GRE;感应器为同品牌配

国标铜芯
18卫生洁具
箭牌、浪鲸、九牧、卡兰苏儿童
卫浴

192021风机复合井盖球墨管上丰,聚英、明新、之江永锦、首业、金盟晨晖、兴新、泫氏
75


弱电部分KBG电线管同土建安装桥架同土建安装PE电线管萧通、超达、萧星线缆鸿雁、天诚、大唐光缆、光纤中天、大唐、天诚同轴电缆爱谱、西贝、天诚地插、有线电视插7鸿雁、易蒙、绿奇

分支分配器、放大8万隆、杰士美

面板、模块、配线9康普、西蒙、大唐

注:承包人应使施工及选用的设备和材料符合最新版本的国家标准、规范,电梯技术参数和单价今后须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共同协商确定。
123456


76



第四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二)项目红线图
(三)设计任务书

77



(三)设计任务书
为完善该宁围街道学前教育配套设施,满足周边适龄儿童享受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促进宁围街道教育事业的发展,按照萧发改投资【2018474号文件精神,特提出萧山区宁围街道中心幼儿园拆复建工程EPC总承包设计任务书。一、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位于宁围街道,总建筑面积12070平方米,其中幼儿园主楼约7116平方米,传达室5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900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幼儿园的主体楼房、活动及辅助用房、办公及附属用房、生活用房、地下停车场、室外活动设施、道路、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本工程按照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15个班规模设计,平均每班30人。
二、设计依据(本次投标方案设计以最新地形图结合本次设计任务书指标进行,同时本设计任务书仅供评标参考使用,最终以主管部门批复通过的选址论证报告后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任务书为准)
1)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2)容积率:按不大于1.0容积率控制。3)建筑密度:30%以下(含)4)建筑限高:不大于18米(含)5)绿地率:不小于30%三、设计原则
1、设计要以科学、合理、实用、方便、节约为重,有较高的起点,较新的立意,符合幼儿园的教育条件,建筑造型新颖,色调明快、活泼、美观,符合幼儿园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并具有一定的艺术风格;
2、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地形地貌,统筹全局,留有余地;3、充分考虑学校的地理位置,兼顾校园多个角度的视觉效果;4、能满足教学现代化的需要,能提供更多的活动空间;
5、建筑间距:按照《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0版)
78


6、日照要求:教育建筑应按照《杭州市建筑工程日照分析技术管理规则》四、规划设计建议
1.建筑建议
1.建筑总体布局除满足建筑、消防、绿化、环保、卫生、交通、安保等要求外,应充分考虑周边环境的整体协调。
2.建筑风格、造型、色彩、体量等与周边环境协调。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设计施工中落实建筑节能。围墙应空透美观,。其中主入口处加大门卫后退和围墙后退用地界线不小于8米,并形成疏散小广场。
3.地下室须设置尽可能多的车位数,同时满足消防、通电、通水等各功能需要(同时考虑人防建设)
4.变配电室设置面积、位置需符合当地供电部门规划要求。2.交通组织与流线安排
1)机动车主出入口设在地块西侧。
2)停车采用地下车库和地面车位相结合的方式予以解决。机动车停车位按《杭州市城市建设工程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151号)的要求配置;非机动车按《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划和配建标准》(建设发(2013252号)的要求配置。五、指标原则
1.各项指标符合国家及杭州市规划管理规定;2.建筑间距符合消防、日照、卫生要求;3.其余参照地块规划设计条件;4.设计导则。
5.按照《杭州市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建设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低影响开发雨水工程设计,年径流总量控制率≥75%




79


第三卷


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80





(项目名称)招标



投标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81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三、联合体协议书四、投标保证金五、价格清单六、投标人诚信承诺书七、设计技术方案
八、承包人建议书与承包人实施方案
九、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82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投
标价:【暂定工程费为(大写)元(RMB:¥元),投标费率为;其他费为(大写)元(RMB:¥元),工期日历天,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实施和竣工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实现工程目的。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4.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6(其他补充说明)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83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1
条款名称项目负责人
合同条款号1.1.2.4
约定内容
备注
到位率:每月不少
姓名:

2质量13.1.1

3工期1.1.4.3
天数:日历天


84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成立时间: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85


三、联合体协议书(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86



四、投标保证金

我方于日参加(项目名称)的投标,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交规定履约担保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址:邮政编码:





(招标人名称)
话:





87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附投标保证金递交函
88


五、价格清单
(一)价格清单说明
1.1本价格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要求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本价格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工程费的说明
1.4其他费用的说明:1)除工程费外其他投标人认为会发生的费用均计入“其他费用”中。2)其他费用:包括初步设计之后施工图设计及设计优化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三通一平、地下障碍物清理、临时用水用电通信、场外临时道路、临时围墙施工等一切前期相关费用)、建设管理费、工程保险费、工程检测、监测费、施工期间其他相关建设需要的规费等”


89


(二)价格清单

分项报价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基数(万元)
投标费率
投标报价(万元


2
其他费



备注
1工程费
注:1、表中投标费率由投标人自行填写。投标报价取整数到元;投标费率小数点后最多保留三位。
2、表中位置不够可以另行附页。

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90


六、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招标人:XXX
我单位在参加组织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中,郑重承诺如下:1、我方申报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提供虚假材料;2、我方无资质挂靠或参与串标、围标及抬标情形;
3、我方不存在招标公告备注(其他说明)中影响招投标公开、公平、公正的情形;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其他中标(尚未开工)、无在建工程,也无被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限制期内或暂停执业;
5、我方没有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项目所在地投标且在限制期内;6、我方没有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等采用非法手段谋取中标;7、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
8、若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报价、质量、工期、投标方案、项目班组等内容组织实施;
若我方违反上述承诺,隐瞒、提供虚假资料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组织实施或参与串标围标等行为,被贵方发现或被他人举报查实,无条件接受招标人、行政监督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中标资格。对造成的损失,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完全由我方负责。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91



七、设计技术方案
说明:对应评标标准编制,格式自拟。

八、承包人建议书及实施计划
说明:对应评标标准编制,格式自拟。
九、资格审查资料

92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成立时间企业资质等级营业执照号注册资金开户银行账号
姓名姓名

其中

技术职称技术职称


员工总人数:项目经理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人员初级职称人员
技工

电话电话






邮政编码

经营范围
备注
93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合同价格开工日期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94


(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发包人名称发包人地址发包人电话签约合同价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承担的工作工程质量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五)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95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型号
序号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产地年份

kW
能力
工部位

国别制造
额定功率
生产
用于施
备注
96



(七)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仪器设备
序号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产地年份

时数


国别制造
已使用台
用途
备注
97



(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职务姓名职称
证书名称级别证号专业







养老保险

备注
98


(九)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执业资格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设计、施工、采购负责人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养老保险复印件,以及设计、施工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养老保险复印件。

毕业学校主要工作经历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学历拟在本合同任职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九、其他资料


99

  • 29.8

    ¥45 每天只需1.0元
    1个月 推荐
  • 9.9

    ¥15
    1天
  • 59.8

    ¥90
    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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