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加盟经销商供货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双方经过协商就海南市场 供货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 合作产品:
1、 乙方为 产品的 (生产商;经销商),并提供相应的证件(营业执照;产品经销授权书)。
2、 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供应继续开发或引进的后续产品,以保障双方长远的合作伙伴关系。
二 供货价格:
1、 甲、乙双方商定:甲方在海南市场代替业主采购乙方产品时,乙方按该产品甲方销售价 与甲方供货结算。乙方提供的所有销售价格表为本合同附件。
2、 甲、乙双方商定,在协议有效期内,由于厂家或市场需求需要调整价格时,乙方应在价格调整前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意,并将最新价格表提供甲方,甲方签字后生效。
三 订货确定:
1、 甲方向顾客推荐乙方产品后,甲方负责将顾客订货单传真或通知乙方。
2、 乙方接到通知后,如选定的产品型号有误,乙方应及时回复甲方,以便甲方客户及时调换并在24小时内与甲方或甲方的顾客联系,确认订货情况及供货时间及地点,并按要求将产品送达。
3、 若遇乙方某些型号的产品海南市场缺货或已停止生产,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调整所选产品。
四 供货时间及方式:
1、 甲乙方按照统一订单格式依据协商价格开具统一供货订单,并在指定的供货日期,将订货产品送至指定车能够到达的供货地点就地卸货。
2、 同一施工地点,乙方提供送货,补货,退货叁次免费运输服务。
五 货款结算方式:
1、 货到所指定的现场,甲方的客户或甲方客户的委托人进行现场验收,经确认无误后,由甲方的客户或甲方客户的委托人在乙方提供的销售单上签字确认完成验收工作,付清合同货物所有余款,乙方方可安装,此订单视为双方交易的有效凭证。
2、 甲方的客户确定方案后,签订合同时或是下单生产前付合同总款的50%定金,乙方方可下单生产。
3、 客户所需的实际铺装量超出协议约定量的部分,如甲方在订货单上注明需现场收款时,乙方根据甲方的定价在现场向客户收款,并于对帐目进行核对。所有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