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萍府办发[2010]16号
【发布部门】萍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27
【实施日期】2010.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萍府办发〔2010〕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七日
萍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民防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萍乡市委、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萍乡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字〔2010〕12号),萍乡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挂萍乡市民防局牌子)维持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和市政府人民防空工作主管部门现状不变。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增加民事防护知识宣传教育和参与承担政府赋予的防灾救灾任务,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和防灾救灾服务职责。
二、主要职责
(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