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百人报告团招贤启示
大学生百人报告团活动,做为我校“八个百”工程中的精品活动之一,活动已经开展十余年举办了数百场报告,得到了广大师生的广泛认可和一致好评。为进一步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载体,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培养大学生的团结协作意识,积极引导大学生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坚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立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努力成长为对党和国家、对人民有所建树的人,不断提高其理论研讨及实践能力。学生工作部决定在保持原有特色的基础上对“大学生百人报告团活动”进一步完善,进行更高层面的尝试。为适应活动的需要,现面向全校同学招聘辽宁师范大学学生百人报告团成员。
具体要求如下:
1、 具有辽宁师范大学学籍的本科生及研究生(报名采取自主报名和学院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2、 承认并遵守本报告团章程,热爱报告团工作;
3、思想进步,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操行和敬业精神;
4、遵守时间、尊重伙伴和观众,有较强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意识;
5、刻苦努力,做事专注,有一定的专长;
6、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组织能力、写作能力、现场发挥能力、分析应变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有意者请于近期到所在学院辅导室索取报名登记表,于3月20日前填好后,报到各学院辅导室,3月20日各学院辅导室采取报名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将名单统一发送至brbgt@126.com,报名表送至学生处(主楼119室),学生工作部将安排笔试和面试,择优录用。
让我们一起用心做自己喜欢,有益于他人的事!
大学生百人报告团,相信这里有你的位置!
辽宁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
2009年3月15日
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百人报告团章程
第一条 名称: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百人报告团。第二条 性质:校园学术、公益类组织。第三条 宗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第四条 活动形式及内容: (一)专家指导及讲座;
(二)集中学习和研讨,团内合作与交流;
(三)组织对外交流与沟通(三)开展集体联谊活动;
(四)组织报告会;
(五)报告内容根据需要可分为:文学艺术、时事关注类、公益环保、励志自强、校园生活、科技创新、普及服务、专业领域等几类。第五条 申请大学生百人报告团的条件: (一)具有辽宁师范大学学籍的本科生、研究生;
(二)承认并遵守本报告团章程;
(三)思想积极上进,品行兼优;
(四)刻苦努力,做事专注,在学习、生活或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
(五)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包括写作能力、现场发挥能力、分析应变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
第六条 成员加入的程序是: (一)提出加入申请,填写《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百人报告团成员登记表》;
(二)经学院辅导室推荐,通过考核(分笔试和面试);(三)经过试用期考核合格后,颁发统一的聘任证书,取得资格。
第七条 报告团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本报告团的各项活动; (二)得到相应的培训、指导和交流;
(三)团内事务的知情权、团内职务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四)参加报告活动,在毕业综合测评中按参加活动给予相应的加分; (五)在报告团中担任职务的同学,在毕业综合测评中按学生干部相应加分; (六)报告团成员享受参加评比优秀报告员的权利;
第八条 报告团成员如有违反本章程或有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经报告团组织机构会议表决研究通过,予以除名。 第九条 本报告团的组织机构:在学生工作部领导下,在报告团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依照章程开展工作。本报告团设团长、策划部长、联络部长各一名,分别在报告团成员中选举产生。
第十条对本报告团章程的修改,由报告团组织者或主要负责人提出,并举行报告团成员大会审议。
第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百人报告团所有。
辽宁师范大学大学生百人报告团
2009年3月15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