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北京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总承包部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向乙方采购 北京市丰台区 项目的施工五金件
及部分建材,为确保双方的利益和职责,确保工程按期保质保量的完成,特签定 以下条款,共同遵守实行。
一、 供应流程
乙方收到甲方材料计划单后满足以下所有条件视为有效:
1需在两日内报价并回复甲方(若无回复则视为取消该批采购单);
2、甲方认可价格及厂家并通知送货。
此批次材料计划单视为有效采购单, 若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两点,则此批材料计划 单不视为采购单。
二、 收货标准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按照有效采购单要求将货送到甲方指定的区域 ,
由甲方收料员 宇和春负责收货验货。甲方在乙方货到之日,须凭有效采购单当 场签收,材料卸货由乙方负责,甲方可给与一定配合。乙方所供材料需与有效采 购单上所列的材料属性(外观特征、数量、材质、品牌等)一致。由乙方造成材 料属性不一致,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无理由拒绝。
三、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应于当月20日凭有效采购单及入库单与收料员、宇和春 进行对账,确认无误后签字,双方各执一份,材料员进行财务欠款登记,月底付
至欠款的50%,上欠不累加。年终根据甲方财务状况,付至本年度欠款的 80%,
工程结束后且不再供货甲方付清尾款。
四、 责任
如若甲方对乙方货物有特殊要求(例如:需通过相关检测等应提前告知乙 方),乙方所提供货物通过检测的,检测费用甲方承担,若没通过检测费用由乙 方自行承担。若有要求,乙方需对进场材料提供相关资料(合格证,检测报告, 厂家资质等),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引起工的程质量问题, 乙方需付一定责
任。乙方负担材料运费,乙方报价为不含税价格,甲方要求开票,额外给付税 款。
五、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