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图书馆读者入馆指南
一、图书馆读者入馆守则
1、本校读者凭本人借阅证入馆借、阅,外校读者凭本人有效证件和单位介绍信经馆长批准后方可入馆借阅。
2、读者入馆时请勿携带污染品,进入借、阅区请勿携带个人图书资料、书包等。着装应整洁文明,衣冠不整恕不接待。
3、读者入各区选书、报、刊均应自觉遵守各区、室规章,未办理借出手续,严禁私自带出书、报、刊。严禁在读物上面涂抹、圈点、抽、扯、撕、割。
4、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在桌椅、门窗、墙壁上涂抹、刻画。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5、提倡文明阅览,馆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馆内吸烟、随地吐痰、乱扔纸屑。
6、违反本守则者按“郑州轻工业学院图书馆管理违章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二、读者借阅证的办理和管理
(一)新证的办理
1、入校新生办理新证,要求:按照规定时间、以班级为单位、持学籍核准名单(纸质、电子文本各一份)、每人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扫描、复印照片无效),集体办理。
2、错过集体办证的本校个别新生(二级学院不再受理个人办证),要求:持已缴清图书资料费收据、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扫描、复印照片无效)、学生证,校本部新生请于每周三到图书馆二楼读者服务部登记办理(新证于登记之日起一周后领取);新校区办理点设在新校区图书馆办公室(新证于登记之日起二周后领取)。
(二)补证的办理
1、办理挂失手续:校本部同学借阅证丢失后,请先清还图书,再到图书馆二楼南区(自然科学借阅区)出纳台填写补证申请表;科学校区同学借阅证丢失后,请先清还图书,再到图书馆科学校区分部办公室填写补证申请表。
2、借阅证挂失15日后未找到丢失借阅证的读者,需持补证申请表、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学生证,每周三校本部读者到图书馆读者服务部办理登记,新校区读者到图书馆西区分部办公室办理登记。
3、按照指定的领证时间(登记受理起14日后)持学生证、领证凭条、5元工本费领取新证。
4、在补证登记后,找到丢失的借阅证(此证已作失效处理,不能借阅),须将此证及时交还图书馆。
5、借阅证严重污损、折断、条形码损毁难识别等情形,参照①—③程序办理。
(三)借阅证的管理
1、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应及时到校本部图书馆或图书馆西区分部流通部门声明丢失并挂失;持该证所借出的图书资料,由该借阅证件本人负责。
2、读者自借阅证挂失之日后15日内找到遗失证件的,可到校本部图书馆读者服务部或图书馆西区分部解除挂失,恢复正常使用;未找到者,可以按照补证程序申请补证。
3、使用他人借阅证借阅图书资料一经发现,暂扣借阅证,批评教育并对借阅证持有人处以10元罚款。
4、凡有涂改、伪造及使用涂改、伪造证件者以及持失效证入馆情况,图书馆除没收此证件外,视违章情况罚款,并通知有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5、谎报丢失而补证者或持用两证者,除没收多余借阅证外,并处以10—100元罚款。
6、领取丢失借阅证者,须持本人学生证或本人所在院系证明,到图书馆相关部门办理领取手续。
三、读者借阅书刊资料的有关规定
(一)图书资料借阅期限及布局
1、读者外借图书资料册数及期限
读者对象 | 限借册数(册) | 借期 |
研究生 | 15 | 3个月 |
本、专科生 | 7(I类图书限借1本) | 2个月 |
注:图书到期后可允许续借1次;图书随书光盘须到图书馆电子阅览室查阅。
2、馆藏书刊资料布局
馆藏书刊资料区分为可供外借和仅供室内阅览两类: 可供外借的文献资料分布在图书馆二、三楼,二楼为:工业技术借阅区、自然科学借阅区,三楼为:社会科学借阅区和语言与文学借阅区。
仅供室内阅览的书刊资料分布在图书馆四、五楼,四楼为报纸、期刊阅览区,五楼为:样本书区、轻院文库、特藏书库等。
(二)图书借阅规则
1、读者须持本人借阅证方可到各借阅区借阅所需图书,借阅证不得转借他人或委托他人代为借书。借阅证如有遗失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到自然科学借阅区办理挂失手续。
2、读者进入借阅区自行取阅图书,每次限取一本,阅毕后不借的图书应随即放回原处或上书车内,由工作人员上架。
3、读者办理借书手续时,应先检查所借图书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毁应向工作人员声明并加盖“流通管理”章。
4、读者对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损毁、丢失、超期等现象,将严格按照《图书馆管理违章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5、为加快图书流通,使更多读者受益。读者所借图书应按时归还,逾期未还者需交罚款,逾期罚款,按0.2元/册·天收取逾期使用金;图书馆规定读者还书日期在学期内的,一律从规定还书日期的第2天计算超期;规定还书日期在寒暑假内的,开学二星期内务必归还,14天后未归还的将累计计算超期时间;图书遗失,应尽快办理遗失手续,若在还书时间内未办理手续的,从规定还书日期后,仍计算超期时间;读者在阅览室所阅览的一切书刊资料必须在闭馆前归还,不得带出馆外;经特殊许可借出的期刊、内部资料、工具书等应按时归还,如有逾期,按2元/册(件)·天收取逾期使用金。
(三)书刊阅览规则:
1、读者进入各阅览区时,须凭本人借阅证在入口处经刷卡验证后,方可进入各阅览区阅览书刊资料。
2、请勿携带书包、个人文献资料及食品、饮料等小吃进入借阅区。
3、凡阅览区开架图书,读者均可自由选取,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1册。选取翻阅过的图书请放置在附近的书车上或放回原处。
4、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阅后按号归架。
5、阅览基藏书刊资料,书刊资料须交由工作人员办理手续后提取,基藏书刊资料须当日归还。
6、查阅书刊不准勾划、批改,禁止将馆内文献带进卫生间;如有偷窃、撕割、圈划、涂写等行为按《图书馆管理违章处罚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处理。
7、复印书刊资料,须办理复印手续(贵重书刊交纳一定的押金),在指定地点复印,复印后请立即归还;如有逾期,按2元/册(件)/天收取逾期使用金。
8、阅览室的各种书刊资料仅供读者室内阅览,一律不外借,未经图书馆工作人员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处理。
9、未经图书馆工作人员许可,不得私自进入工作人员业务工作区。
10、不准在建筑设施、阅览桌上刻画、粘贴、涂写。阅览桌等不准随意挪动,离开座椅时请整理好椅子。
11、非出借书刊、资料、报纸一律不允许出馆。特殊情况需经馆长批准,并办理出借登记手续后方可出馆。
12、自觉遵守《图书馆读者守则》,保持安静、整洁的阅览环境。
四、毕业离校手续
学生毕业一律清还全部所借图书,同时退还借阅证,如果遗失图书或者借阅证,需要缴纳赔偿金及处罚金。
五、以上规定未尽事宜,请参阅“郑州轻工业学院图书馆工作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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