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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补充协议(加组合贷款)-2.0版

时间:2010-11-15 22:29:59    下载该word文档

委托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补充协议

方(出卖方):

方(买受方):

方: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委托,为《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 》中所涉房产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乙方购买甲方位于北京市 区(县) 之房产,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丙方接受甲、乙双方委托以由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方式,向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心及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购买上述房产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二条 甲、乙、丙三方就付款方式做以下约定:

1、 购房首付款即除贷款申请额之外的剩余房款,由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后 个工作日内,自行支付给甲方(已付定金转为房款)。甲方应向乙方及贷款审核机构出具首付款收到证明。

2、 如乙方为北京市属单位公积金缴存贷的款客户或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公积金缴存的贷款客户,乙方贷款可采取以下 方式办理:

2.1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后,丙方凭契税完税证、产权证受理通知单及相关资料向贷款发放机构提交放款申请手续,贷款发放机构完成后续手续将乙方申请的贷款直接划给甲方。

2.2 在甲、乙双方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丙方凭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及相关资料向贷款发放机构提交贷款放款申请手续,贷款发放机构完成后续手续将乙方申请的贷款直接划给甲方。

3、 如乙方为北京市属单位公积金缴存的贷款客户或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公积金缴存的贷款客户且所购房屋为北京市房屋管理局所属房屋的,则需于甲乙双方办理完过户手续后,丙方凭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受理通知单及其相关资料向贷款发放机构提交放款申请手续,贷款发放机构完成后续手续将乙方申请的贷款直接划给甲方。

4、 如乙方为北京市属单位公积金缴存的贷款客户或中央国家机关在京单位公积金缴存的贷款客户并选择组合贷款方式支付购房款,丙方凭房屋所有权证、它项权利证及相关资料向贷款发放机构提交贷款放款申请手续,贷款发放机构完成后续手续将乙方申请的贷款直接划给甲方。

5、 乙方经审批所获贷款数额不足申请额, 乙方应于贷款中心确认审批贷款额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购房款。

第三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将相关权属变更、贷款等所需全部资料依丙方要求交付丙方并保证向丙方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全部证件、资料真实有效。

2、 甲方应按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亲自到场办理有关贷款审批、权属过户相关事宜。

第四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保证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办法》中所规定的贷款申请资格。

2、 乙方应当在签署本协议之日将相关权属变更、贷款等所需全部资料依丙方要求交付丙方,并保证向丙方提供办理公积金贷款所需全部证件、资料真实有效。

3、 乙方须按公积金贷款中心及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规定,支付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的评估费、担保费等各项相关费用。贷款期间如遇公积金贷款中心政策调整,乙方须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4、 乙方所购房屋所有权证在抵押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前,由丙方交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收押。如乙方未将房屋产权证交付丙方,则丙方有权拒绝办理委托事宜;如给丙方造成损失的,则丙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五条 丙方责任

丙方应积极按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房产权属过户、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抵押登记等相关工作,恪守承诺,正确履行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因甲、乙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协议不能履行,违约方仍应向丙方支付贷款服务费,同时守约方已支付的贷款服务费有权向违约方追索。

2、 甲、乙双方应根据协议约定及政府主管机关、贷款机构的相关规定履行各项应尽事宜。如甲乙双方未能完成相应义务及有关事宜的履行,则丙方为确保合同标的房屋交易及时、有效、合理的完成,有权确定办理该事宜的最终合理期限及方式。如因甲、乙双方未按丙方通知履行相应义务,导致协议履行迟延或无法履行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责任,赔偿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因政府主管机关政策调整等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七条 本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 本协议是《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与《 》的有效补充,如有与上述合同内容不符之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以上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丙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 本协议在乙方所购房产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均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方: 方: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话: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方: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昆泰国际大厦1706

人:

话: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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