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银行会破产吗作者:孙晓兵来源:《新财经》2014年第03期
中国商业银行永不破产的现实或将发生改变。
春节前召开的2014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指出,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与此同时,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前不久在“北大经济国富论坛”上也表示,银监会正在酝酿加快推出银行破产条例。
2014年1月8日,银监会发文,要求系统重要性银行订立“生前遗嘱”。按照这一规定,五大国有银行和8家股份制银行均需拟订并提交“恢复与处置计划”,即当其陷入实质性财务困境或经营失败时快速有序的处置方案。
这意味着,中国的银行如果经营不善,也可能破产。
就在2013年年底,央行副行长刘士余预测,存款保险制度落地的时间“不在今年冬天,或许就在明年春天”。据了解,央行目前已就存款保险制度最终方案向各商业银行高管征求意见,业界呼吁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有望于2014年年初推出。
存款保险制度是指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按照一定比例标准向特定机构缴纳一定保险金,当发生危机时,由存款保险机构通过资金援助等方式来保障其清偿能力的一项制度。这一机制也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措施之一,即一旦银行发生破产倒闭事件,存款人放在银行的存款也不会受到损失。
从某种意义上说,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正是银行破产制度的前奏。
中国的银行也可以破产?
在中国,企业可以破产,但银行似乎永不破产。事实上,中国早在1986年就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自1988年11月正式试行。该法中的“企业”包括银行,但第三条第一款中规定,有下述情形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如果以保守态度看这一条款,这就成了银行不破产的条款;若以改革态度来对待,这就是银行可以破产的条款,但政府应该承担相应债务赔付责任。现在看来,政府之后一直采取了保守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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