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自治区经济系列工业经济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发文字号】新经信人事[2014]38号
【发布部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4.10.16
【实施日期】2014.1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4年度自治区经济系列工业经济专业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新经信人事〔2014〕3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经信委、人社局,各地、州、市经信委(经委)、人社(事)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大专院校及有关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
为认真做好2014年度工业经济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求,现将2014年度自治区工业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自治区企事业单位从事宏观经济管理及研究、工业企业管理、工业经济项目管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条件
职称申报人员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经信委《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工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新人社发〔2012〕166号)执行。
三、申报方式
(一)采用网上填报和现场审核的报送方式。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系列工业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要求,凡符合相应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请登陆http://www.xjzcsq.com进行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报送,网上报送流程和有关要求请在评审系统内查询“帮助中心”。
(二)参加职称评审人员在进行网上申报的同时,须将纸质材料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和推荐部门或地州(主管单位)进行审核,经审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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