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及要求
1.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1.严格保证定额、费率、单价、工程量的准确性。
2.不同的承包方式应采用相应的单位计算标价。
3.投标书中各条款具有法律效力,一经报出即不能撤回。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表达格式。
2.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只有一份,副本则提供数据,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主。
3.投标文件应打印清楚、整洁、美观。
4.应核对报价数据,清除计算错误。
5.应核对报价数据,清除计算错误。
6.全套投标文件应当没有涂改和行间插字。
7.投标人不宜过早开具投标保证金。
8.投标人必须考虑开标后如果成为评标对象而在评标过程中应采取的对策。
9.投标文件中每项要求填写的空格都必须填写,不得留空。
10.填报文件应反复校核,保证分项和汇总计算准确无误。
11.最好打印填写投标文件,或用钢笔正楷书写。
12.所有投标文件的装帧应美观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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