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重大违纪行为的减分规定
(最新修改版)
1、学生请假,家长来到见到班主任再盖章,家长提前和班主任打电话。
2、所有请假,上午11;00之前来到,下午5;30之前来到,特殊情况除外。班主任除了盖章还要签字,私自外出,私自盖章的经核实总分减2分,有病不能陪同,陪同的总分减1分,特殊情况班主任、级部允许的除外。
3、打架根据危害程度总分减5—10分 ,学生会干部参与打架的直接撤职。
4、吸烟喝酒最少总分减5—10分,在校外喝酒也一样。
5、私自外出总分减2分,敲诈勒索总分减2分,数额超过100元,总分减5分。
6、带手机的总分减5分,发现两次及以上减10分,知道他人带手机不检举揭发的总分减2分。
7、带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校园总分减5分,出现事故总分减10分。
8、偷盗或不经他人允许盗刷他人卡的总分减5分。宿舍进大门晚上每迟到1次总分减1分,迟到两次,取消住宿资格。
9、晚自习最后一节课检查人数少一人总分减1分。
10、午休检查少一人总分减1分,应该午休但学生没有午休又没有假条属于旷休。晚上旷宿总分减5分。
11、威胁、恐吓或指使他人威胁、恐吓学生会成员且情况属实的每人次总分扣5分;殴打学生会成员且情况属实的每人次总分扣10分.
本次纪律减分最新规定自2019年9月18日起执行。
**中学六年级级部
2019年9月17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