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审批表
单位名称(公章): 经济(单位)类型: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 隶属关系:
1. 此表由用人单位填报一式三份;
2. 外埠进京人员需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
3. “视同缴费年限”不包括2005年3月31日前的医疗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4. 户籍进京职工缴费不满五年的,医保转移接续人员缴费不满十年的,需补缴后方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5. 医保转移接续人员视同缴费年限和外埠实际缴费年限重合的,计算视同缴费年限时,不重复计算。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