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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白酒行业塑化剂事件之“标准”

时间:2012-12-03 09:40:52    下载该word文档

小议白酒行业塑化剂事件之“标准”

(一)塑化剂事件经过:

1119日,媒体报道酒鬼酒塑化剂含量超标260%,并称中酒协早知白酒基本都含有超标的塑化剂成份。

1119日,中酒协发表声明,批评媒体的断章取义,说明酿造过程不会产生塑化剂,主要可能是迁移来的,确实有塑化剂,但规模以上白酒企业都很规范,到目前并没有相关的健康问题的案例出现。

1120日,湘西自治州质监局对酒鬼酒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截至11201730,没有发现人为添加塑化剂行为。

1121日,湖南省质监局向质检总局报告,50度酒鬼酒样品DBP最高检出值为1.04mg/kg。部分超市酒鬼酒下架。

塑化剂危机已让整个白酒业感到了危机。

1124日,在一个财富高层论坛上,泸州老窖总裁张良拿着一份国家检测报告,高调宣布泸州老窖的白酒没有质量问题,“泸州老窖所有酒都是检测合格的,绝对没有塑化剂。” 泸州老窖并没有透露所谓的“国家检测报告”的具体来源。但一个客观的事实是,国标缺失以及中酒协在塑化剂问题上讳莫如深的态度,则加剧了消费者的不满。

在塑化剂超标被曝光之前,白酒业质检是如何进行的?一些白酒企业在质量检测方面是否有着“特殊待遇”?又有哪些机构在负责这些检测?

江苏一家酒企的高层人士说,“目前,白酒业的质监管理存在着一个执法上的真空地带。多头管理,有时候就等于没人管。所以,具体质监管理上存在着交叉和模糊的领域。”

一位接近国家质检总局的人士则透露,“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已经启动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标准限定标准的制定,很可能在明年出台,而DBP最大残留量的限值有可能掐在0.6mg/kg。”

(二)国内外关于塑化剂的各种标准:

台湾自去年6月的塑化剂风波后参照欧洲标准,提出了可容忍摄取量的标准,在范围内的塑化剂摄取可通过正常的新陈代谢排出体外,对人体无危害。根据此标准,一天喝一斤50度的酒鬼酒对60KG体重的成年人来讲是安全的。

也有资料显示,依据包括英国,美国,瑞典,日本,韩国及台湾相关研究与调查结果,显示每日自食物摄入DEHP的的量约为1.029毫克。

我国仅仅规定了食品容器、包装材料中塑化剂最大残留量的标准,也是媒体记者引用的标准,但注意此标准并非是食品中塑化剂含量的标准。

其余提及塑化剂的多为检出限值,意即高于此值的量才能被检测出来。

(三)“重叠”的两套标准

目前,中国的食品安全监管是典型的分段监管模式,生产环节由质监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负责,餐饮环节则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就同一食品而言,根据食品卫生法,有食品卫生标准,主管部门是卫生部。根据产品质量法,有产品质量标准,主管部门是国家质检总局。

2008年,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GB/T21911-2008(《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于当年111日实施。

20084月,中国酒业协会委托国家相关检测机构用的检测方法是GB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该标准由卫生部和国家标准委发布,于200961日开始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是质检系统还是中国酒业协会用的两套标准,都不是为白酒“量身定做”。由此,白酒的塑化剂检测,一直在用食品参照物的标杆。

“这两套标准都有效,具有同等效力。”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营养与食品卫生教研室主任、FDA保健食品评审专家厉曙光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这两套标准都具有国家强制性,其间矛盾显而易见,企业苦不堪言。因为不是一个部门制定的,互相不通气,在安全指标这一共同指标上,比如,同一食品测定铅含量,若按这个标准是合格,按那个标准就不合格了。”

据中国食品工业协会秘书长马勇透露,中国食品工业协会早就委托相关部门启动白酒产品塑化剂含量标准限定标准的制定。但目前,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尚未公布进展情况。

(四)新标准或明年出台

目前,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我国及其他国家均未制定酒类中塑化剂类物质的限量标准。

一位常年制定标准的专家告诉记者,标准的制定和出台,其实是一个妥协的过程。小企业希望把标准定得越低越好,大企业需要把标准提得高一些,以便有更大的市场份额。

江南大学副校长、中国第一个白酒博士徐岩认为,目前国家没有针对酒类的标准来规定塑化剂的指标限和检测的标准方法,都是采用针对食品的摄入量进行推算其安全量,加上检测方法准确性和可比性的难度,应该客观、理性地分析出现的问题。

根据中国酒业协会820日发布的一份名为《关于白酒产品塑化剂有关问题的说明》中显示,通过对全国白酒产品大量全面的测定,白酒产品中基本上都含有塑化剂成分,最高2.32mg/kg,最低0.495mg/kg,平均0.537mg/kg。这意味着,质检总局检测出酒鬼酒的DBP成分为1.04mg/kg,并非为所有白酒企业中的最高值。

“目前,全国有5000多家第三方的质检机构,其中大约60家是具备国家资质的质检机构。”一位接近国家质检总局的人士告诉时代周报,目前,国家食品安全评估中心正在做相关的检测,在2013年有可能出台有关白酒的塑化剂最大残留量的相关标准。该人士坦言,让国家食品风险评估中心颇为头疼的一件事,就是评估结果如何与社会沟通。作为权威的专业机构,发布的结果是有说服力的,但食品安全领域复杂而专业的知识构成,如果不能准确、有效地传递,就容易造成社会误解。

到底塑化剂含量的线掐在哪里适合?目前台湾地区内部试行的含量标准是0.6mg/kg。我们也可能把线掐在0.6mg/kg,这样80%以上的白酒企业应该都能达标。”该人士说。

该人士认为,具体标准仍会听取白酒行业的意见。今年7月,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君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起草某些标准需要企业参与,因为企业不仅最了解生产情况,也是标准的执行者。

“如果一套标准出台后,超过50%的样品不合格,那这套标准还有何意义?在整个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企业只参加起草,并不参与评审和最后的卫生部行政审查。”陈君石称。

(五)全行业整改

在酒鬼酒被勒令整改的同时,质检总局已要求对全国白酒企业进行排查。

1126日,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召集四川主要白酒生产企业,专题调研白酒塑化剂问题。四川省酿酒研究所一位负责人表示,四川中国白酒金三角酒业协会有一个设想,由政府和协会旗下的企业出资,由白酒技术研究所牵头,做白酒前沿课题的公共研究,包括质检分析、酿酒工艺监控等,最终共享。“从技术的角度,尽量让酒不接触塑料。”

河南省质监局日前则发布《强化白酒生产企业监管措施说明》。该说明显示,目前各级质检部门已在该省范围内开启对白酒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其中,排查内容覆盖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原辅料、添加剂、接触材料及可能对产品造成污染的各个重点环节,“是否添加非食用物质”成原则线。

山西省商务厅称,1120日至1231日,山西省11地市的商务局已组成4个检查组,通过异地抽查的形式,对山西的酒类市场进行集中检查。

江苏一家酒厂的人士称,自酒鬼酒出事后,该酒企就立刻把旗下的几个重要品牌送到质检总局复检。“过去,塑化剂一直不是质检部门的工作重点,以后不得不充分重视了。”

酒鬼酒塑化剂事件发生后,上海市质监局近日对本市生产的酒类产品进行了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检测。共检测了3家白酒企业的7批次产品。除白酒外,质监部门还分别对5家生产企业共计10批次崇明老白酒,以及10家黄酒生产企业14批次产品的塑化剂含量进行了检测。检查结果显示,本市生产酒类均符合国家卫生部的要求,不存在塑化剂超限。据悉,去年台湾塑化剂事件发生后,上海质监局就进一步加强了各类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潜在风险检测。白酒中塑化剂的检测,已纳入市质监局日常风险监测范围。上海能够做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检测的机构已有13家。

青岛白酒企业未现“塑化剂”。青岛食安办协调组织监管部门突击检查了青岛寺后酿酒有限公司等白酒企业,检查中未发现白酒企业有违规添加塑化剂现象。青岛食安办协调督察处处长张祖光向表示:“‘酒鬼’酒检出塑化剂超标可能是由该厂包装线上的小塑料管、塑料酒瓶塞和曾临时使用的塑料输酒管造成的,这次重点检查了青岛酒类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有没有使用塑料工具,从目前的突击检查情况来看,未发现有产生塑化剂超标的因素。”

(六)结论

白酒中塑化剂绝非人为添加,而可能来自输酒管道和接酒塑料桶、存酒的塑料布在使用中的微量迁移。有部分投资者怀疑,塑化剂可作为增稠剂起到白酒挂杯效果,可能人为添加,我们认为这是站不住脚的。塑化剂主要用于提高柔软性,有少许增稠性能,但从此次检出塑化剂的含量值来看,1mg/kg 的量远远无法起到增稠挂杯的效果,即使增稠性能很好的黄原胶等绝大部分合格增稠剂,其添加量也需要在0.1%-1%的范围,即约1g/kg 以上的添加量,即1000 倍以上,因此用塑化剂作增稠剂的推测是完全不可靠的。这么微量的检出值,只能来自生产所用的塑料制品微量迁移。

白酒行业包括国外的酒类目前确实没有行业专门的塑化剂限量值标准,目前行业执行的是卫生部去年6 月下发的函中限量标准。有消费者把国内塑化剂的检测标准《GB-T21911-2008 食品中邻苯二甲酸酯的测定》中的检测限误认为限量标准,其检出限为油脂类样品1.5mg/kg,非油脂类样品0.05mg/kg,以为酒类属于非油脂样品,所以限量值为0.05PPM。实际上“检出限”是指产生一个能可靠地被检出的分析信号所需要的某元素的最小浓度或含量,该塑化剂须在样品中最低有这个量,才能采用该种分析方法测出塑化剂的含量。切不可把检测方法的最低量条件,误解成最大残留量标准。所以行业协会文件中参考的卫生部标准并没有错误,三种塑化剂成分的最大残留量标准是1.5mg/kg9.0mg/kg 0.3mg/kg。当然,白酒业短期内确实没有专门的塑化剂限量标准,而前面的食品中塑化剂的测定方法是否一定使用于酒类中的检测,欧盟的测定方法是对酒样作一定的前处理后仍采用国标中的GC-MS 方法。

塑化剂已成为国内外普遍关注的问题,对塑料制品的出厂前检测更为重要,欧美在儿童用品和食品中已有相关标准,安全性测试显示目前白酒中的含量对人体无害。毕竟现代生产过程几乎没有企业不会触及到塑料制品,就连粮食和水土中因为塑料地膜等的广泛使用和塑料垃圾的填埋燃烧等,也无法避免塑化剂的迁入,关键在于限量保证对人身无害。

欧盟下属机构 JRC的报告(Methods for the determination of phthalates in food)显示,食品饮料中,塑化剂成分DEHP 是被检测到最多的,其次是DBP。而不同食品检测出塑化剂的频率,以脂肪、油、蛋黄酱类食品、酒精饮料、肉类产品、软饮料出现次数最多。美国也是在05 年后开始重视塑化剂的危害和检测。在07-08 年是欧美制定相关限量值标准的主要时间。全球各国首先是在儿童玩具、服装及其他易被儿童口含的用品中禁止含有塑化剂或限量在0.1%以内。随后欧盟《官方公报》于2007 3 31 日发布第2007/19/EC 号指令,对食品包装材料中7 种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的溶出量做了规定,并要求成员国于2008 4 月前将这些限制转换为国法。我国卫生部去年6 月发布的函正是参考此欧盟标 准制定。

世界卫生组织、美国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欧盟分别认为,以60kg 体重的成人来讲,终身每天摄入1.52.43.0mg DEHP 是安全的,主要原因是相对容易代谢,在人体内蓄积量少,因此以检测出的含量看,每天喝1 斤的酒鬼酒对人体无害。从中医角度,酒为百药之长,是药三分毒,讲究的是扶正怯邪,中庸平衡之道,讲究适量饮酒,对人体便无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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