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涉及文件的公证认证需要董事在场签字吗?
香港公证处从2012年7月5日开始,涉及到董事会决议的,董事必须去香港公证人面前面签。唯一董事不能过去签字,可以增加一名可以去香港签字的董事就可以了,到时候由可以过去签字的董事把文件带到香港去就可以了。
国内打官司需要公证的文件有:注册证书、商业登记证、AR1文件、董事会决议、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就可以,签字之后7个工作日就可以办理完成。
由于香港属于海牙组织成员,所以办理的流程比起其他国家的公证认证就方便很多,而且香港离大陆也很近,时效性就便捷了不少。
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1、中国委托公证人公证
2、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加章专递。
中国没有加入海牙组织成员国,所以就没有其他人所说的要到领事馆进行认证。认证完成后直接去法院提供资料就可以具有法律效力了。
来源于:http://www.51rz.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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