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2012-09-29 |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湘建价〔2012〕237 号
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邵阳市建工局、株洲市招标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各市州对近期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进行了调查与测算,同时征求了建设各方意见,现予发布(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规定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三、《湖南省建设工程消耗量标准》(基期基价)、《长株潭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位估价表》及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取费基价,其人工工资单仍按30元计算,超过取费基价部分按价差考虑,计取相应规费与税金。 二O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
附件:
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地 区 | 最低工资单价 | 综合工资单价 | ||
建安工程 | 装饰工程 | 建安工程 | 装饰工程 | |
长沙、株洲、湘潭市 | 60.00 | 70.00 | 75.00 | 91.00 |
衡阳、岳阳、益阳、常德、郴州、娄底、怀化、邵阳、永州、张家界市、自治州 | 55.00 | 65.00 | 70.00 | 86.00 |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