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尼亚税务稽查一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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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尼亚税务稽查一瞥税务稽查——三管齐下罗马尼亚税务稽查总局隶属财政部,负责全国重点纳税人的税务检查工作。税务稽查总局在全国40个县(相当于中国的省)设有分局,这些分局对所在县、市的纳税人进行税务检查。据统计,布加勒斯特目前有3779名税务稽查人员。其他各县税务稽查分局的人员较少,通常每个县有100~200人。在罗马尼亚,任何纳税人都要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检查。税务稽查局对纳税人进行检查,每次都会派出由3人组成的稽查组,其中一人负责审查会计报表,一人审查账簿,一人审查销售发票。为了有效监督稽查组的工作,防止出现错漏,罗财政部还设立了一个名为财务检查大队的机构。它有权对税务稽查人员所做的检查结果进行核查。在首都布加勒斯特设有中央财务检查大队,在各个县也设有县财务检查分队。财务检查大队随时可对纳税人进行抽查,纳税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财务检查。除此之外,罗内务部还设有经济警察。如发生涉税大案、要案,经济警察可随时到现场检查所有的账目、库房、物品,询问包括总经理在内的所有管理人员。检查完毕,经济警察要出示一份书面检查结果并请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在上面签字。必要时,财务检查大队和经济警察同时派人对涉税大案、要案进行检查。据介绍,财务检查大队和经济警察部门在招聘工作人员时要求相当严格:必须是罗马尼亚财政大学的高才生,人品要好,作风正派。被录用到财政部或内务部工作的人员,经过2年培训才能到财务检查大队或经济警察部门工作。稽查重点——大公司国有和私营大中型企业以及外国大公司是罗马尼亚的纳税大户,也是税务当局实施稽查的重点。一家经营木材和家电进出口的中国公司的会计师对记者说,新华社驻布加勒斯特记者周荣子稽查人员每一季度都要对公司进行检查,从账簿到发票,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据介绍,纳税人如对税务机关的稽查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向税务稽查局局长或局长助理报告,申述自己的理由。如稽查局不采纳纳税人的意见,纳税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去年这家中国公司曾要求退税(增值税),但税务局不予办理,于是该公司就到法院打官司。法院根据中方出示的各种文件和材料进行了审议,结果判定中方胜诉。税务稽查局在接到法院判决后很快就把税款退还给了中国公司。事后,吃了官司的稽查局局长见到中国公司的经理时态度仍然友好而热情。税务官员如此“大度”,原因很简单,因为这家中国公司是纳税大户,每月要缴纳数十万美元的税款。相比之下,税务机关对小企业则是睁只眼闭只眼。记者与布加勒斯特一家小百货店老板聊天时了解到,稽查人员很少到他的店里查账,他说:“为了这样的小店,他们兴师动众来一趟不值得,因为首都像这样的小店多如牛毛。不过,税务局对小公司和商店也不是不管,偶尔也要进行抽查。”记者问他:“如果上边有人来查账怎么办?”他说:“我的店开张4年来,稽查人员还没有来过,偶尔有经济警察来,我只要给他们一些钱,就把他们打发走了。”我说:“行贿是违法的。”他哈哈大笑说:“我们这些小商贩就得这么干,不然我的日子就过不下去了。”违法必究执法严格在罗马尼亚,纳税人偷逃税数额在3亿列伊(罗币,32000列伊兑换1美元)以下的,须补缴税款,并缴纳一定数目的罚款和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纳税人偷逃税超过3亿列伊的,除补缴税款、罚款和滞纳金外,还会因经济犯罪而受到起诉,法院根据纳税人的违法事实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