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字尋根作者:吳寒松来源:《移居上海》2016年第06期
《說文》:“书,箸(著)也。”因此書的本義為“著寫”。“画”的本義是劃分界線,古有“芒芒禹跡,畫為九州。”(《左傳·襄公四年》),畫分為九個州。
一本書的“書”字,是一個象形字申骨文的上部是手握著筆,下部的“口”,表示書寫的東西。金文上部“聿”,仍表示“筆”,下部卻變為“者”字,小篆的寫法和形象與金文基本相似。繁體也基本保持這個形象,簡化字“書”,是由草書楷化而成。
《說文》:“書,箸(著)也。”因此書的本義為“著寫”。後來這個字才由“寫”引申為“文字”,如“書畫同源”、“書畫俱佳”等。由“寫”還可以引申為被寫的對象“書籍”,如杜甫詩句:“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
甲骨文“画”字,是一個會意字,上部是一隻右手,左邊表示一支筆,下部兩個像貝殼似的是指描畫的圖形,金文演化成“田”形圖案,小篆又加以整理,形體變得複雜而有條理。楷書的“畫”字,直接取材小篆的結體,基本形象幾乎完全保留,只是稍作簡化,並將曲線變成直線而已。至於目前使用的簡化字,是從小篆下部取出稍加連線而成。“画”的本義是劃分界線,古有“芒芒禹跡,畫為九州。”(《左傳·襄公四年》),畫分為九個州。“畫”還同“划”,有計劃、謀劃或籌劃的意思。後來又引申為“畫押”的意思,就是“簽署”、“署名”的意思了。
“書畫”兩字,雖然一個是象形字,另一個是會意字,但從文字的基本造形看,都用一隻右手,握著一支筆的形象,這從另一個側面說明瞭寫字與畫畫從一開始就用的是同一種工具——毛筆。換句話說,由於使用的都是這支毛筆,加上漢字本身就取材於事物的形象,很難區分甚麼是書寫、甚麼是繪畫。那就從文字學角度也說明中國的書畫本來就是同根同源,難以區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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