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化为载体,让社会充满关爱作者:郭创永来源:《文艺生活·文艺理论》2013年第07期
摘 要:文化部门以文化为载体,成立“文化志愿者”,用自己的特长去帮助人,去感染人,力求使社会各个阶层的人都充满关爱,给力社会公益事业。
关键词:文化志愿者;组织赈灾义演;义教;社区探访
中图分类号:G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3)20-0218-01
当今社会,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物质生活的日益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反而显得单调、贫乏。特别是现阶段,物价不稳,房价又高,人们的生活压力也明显加大,继而影响人们的精神追求。一些社会问题也逐渐显现,成为文明社会的不和谐音符。社会现实使一部份人(甚至一大部份人)的精神世界变得空虚、有的人甚至把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都丢掉。有的人追求的是在社会上“得到什么?”,而不是想要为社会“做点什么?”。这和当今提倡社会和谐显然有些相违背。此时,开展文化义工活动就显得更为重要。
本人身为潮州市文化馆的音乐辅导干部。想为文化义工工作做点事,并已有些做法和经验。群众艺术馆作为文化事业单位,担负着以文艺形式紧密配合党政部门各项中心工作,开展各项法规、政策宣传,组织文艺上山乡下活动;组织和辅导群众业余文化活动的职能。在开展文化义工活动方面,根据本人以往的一些做法、经验和对今后工作的探索,本人认为:
第一,可以依托本单位与“中国红十字志愿者”联合,成立“文化志愿者”。
文化馆的文化志愿者工作是文化馆公益性与志愿者精神的完美结合,它既是和谐社会发展所需,更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对文化馆发展的要求。志愿者走进文化馆是基于爱心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其行为实质是回馈社会,为社会提供服务,用实际行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志愿者不图物质上的回报,但非常在乎精神层面的满足,如为了实现自我、增长学识、锻炼提高、广泛交友、增加与社会的交流与融合等。要维系志愿者的工作热情,最重要的就是要充分满足他们这些需要,激发他们内心深处的荣誉感和责任心,使志愿者在尽义务的同时也享受到相应的精神层面的满足让更多的志愿者走进文化馆,成为“文化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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