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长期租车协议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以下各条款达成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租赁目标、租期
1、租赁目标:乙方因工作原因所需所有车辆。
2、租 期: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时间及所需车型为乙方提供服务;发车时间、人数,以及是否需要司机,以乙方提前一天通知为准。
二、租金及付款
1、租 金:按不同车型,所需的租金及司机等费用按甲方所提供的报价表为准,加油费、路桥费由甲方承担。
2、付 款:乙方在按季度向甲方交付费用,甲方为乙方提供正规的租车发票及费用清单。
三、甲方职责
1、甲方需保持车辆清洁,车内无异味,车辆各项性能完善,并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2、甲方负责支付由本租赁合同所产生的各项政府税收。
3、如甲方需要占用乙方工作时间进行车辆的维修保养时甲方须提供乙方认可的替换车辆,乙方应予以理解配合。
4、甲方在工作期间,因自身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等而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证件,不影响双方签定的汽车租赁合同的执行,因此造成的车辆及乙方外人员损伤和公安交通部门对甲方的罚款均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承担。
5、发生交通事故时,若甲方带司机,则甲方有义务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乙方概不负责任。
6、甲方所提供车辆必须证照、保险齐全。
7、在合同期内甲方必须保守在工作中知晓的关于乙方的工作机密。
四、乙方职责
1、租赁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法律责任,自行负责,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爱护车辆及其设备,如因使用不当导致损坏应照价赔偿。
3、乙方不得利用包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发生事故时,若乙方自带司机,则乙方有义务承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裁定的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付赔甲方后不足部分的损失和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包括有关部门的罚款。
五、纠纷解决方式
解决争议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六、补充条款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同具法律效力。
2、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提前一天通知对方。
3、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留存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出 租 方:(章) 承 租 方:(章)
法定代表人: 承租代理人:
开 户 行:
帐 号:
电 话:
地 址: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