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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秋菊”“山杠爷” 杨支柱:且慢。泰坦尼克号上当时发生的事到底怎么样?你以关于此事的文学描写为依据,是否和朱苏力用《秋菊打官司》之类电影作论据发的那些议论一样会招致反驳? 秦晖:泰坦尼克事件的实况如今确有若干不尽相同的说法,这里无法也不必作历史考证,只以人们熟知的“泰坦尼克文学”为讨论对象。因为人们对这种文学的普遍接受体现了一种“理当如此”的判断。这一判断本身就可以用于分析。与朱苏力用“秋菊”、“山杠爷”这类文学描写来论证“西方法治不适应本土文化资源”不同的是:“泰坦尼克文学”包含的上述价值判断是基于普遍性人道常识的无争议判断。人们可以怀疑泰坦尼克号上当时是否真的做到了“妇孺优先”,但似乎没有谁认为那种情况下不应该妇孺优先,也没有谁说妇孺优先只是“西方价值”而中国汉子就主张抛弃妇孺争相逃命。所以这里讲的“泰坦尼克命题”与罗尔斯的“饥荒者吃大户”命题或诺齐克的“球星命题”一样可以脱离具体事件只就判断本身进行讨论。而朱苏力的论证方式就不同了。“秋菊”、“山杠爷”的故事不仅人们在经验上可以举出大量反例,而且从这些故事得出的价值判断(中国人只要“给个说法”,西方人则锱铢必较天生喜讼;中国人离不了“杠爷”的管教,西方人才需要自由、法治,等等)更是缺乏公信力。即使现实中真有秋菊、山杠爷这样的人,他们就能代表中国?就不能代表据说也充满着“牧歌式的和谐”的西方中世纪?
对于传统中国社会,尤其是被视为中国文化之根的传统乡土社会,有两种比较流行的解释模式。第一种解释模式是为过去数十年意识形态支持的租佃关系决定论,这一理论把传统农村视为由土地租佃关系决定的地主佃农两极社会。第二种解释是乡土社会自治论、乡土社会和谐论,认为乡土社会是家族本位的,强调宗法伦理。第一种解释模式之下,号召进行土地革命,中国革命成为消灭地主阶级的民主革命。第二种解释模式之下,既出现了五四时期个人主义的反传统的呼吁,又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文化热之际、随着新儒家学说的引介、后现代思想的传入出现了传统复兴运动。这种复兴运动甚至波及到影视、创作界,如《秋菊打官司》、《被告山杠爷》之类。越是偏僻、封闭、贫瘠的地方,人们似乎反倒可贵得发现了传统文化之根的命脉,并为冰冷的法治化过程造成的悲剧性冲突概叹不已。
这里的危险在于,40年来对于封建租佃学说没有从学术上仔细梳理的同时就兴起了乡土自治论、乡土和谐论。两者甚至结成了同盟,都排斥西化。人们一方面肯定土地革命,另一方面又肯定人民公社和传统村落的亲和性,似乎“温情脉脉的传统村落”之说与关于土地改革的革命理论并不存在。人们对本土资源兴趣不减,对超越西方、克服其工业文明的弊病的雄心不泯。
本人曾指出(秦晖、苏文,1996),第一种解释模式存在严重问题。对于第二种解释模式,从五四运动的个人主义的反传统来看,为什么同出反传统阵营的人士分化如此严重,极端的反传统、个性解放与极端的压迫个人自由竟会并行不悖?而改革开放之后,现实生活一再出现与理论家臆想相悖的现象,如改革大地上所谓西化最严重的地方,即东南沿海商品经济最发达的地方,却是与所谓传统化倾向同时发生的。“文化”爱好者把包含家规族法意义的“习惯法与伦理秩序”设想为原生态的“本土”现象而在闭塞落后的中西部“山”中设计“杠爷”形象,然而现实中的“杠爷”却集中发生在更受“西方”影响的东南沿海地区,内地闭塞的人们反而更懂得“王法”而不知道什么叫村社审判。
“传统”的中国民间社会并不象人们通常想象的那样以宗族为本。中国的传统是“编户齐民”的传统。宗族以外的地缘组织,从秦汉乡亭里、北朝的邻里党直到民国的保甲,都是一种官方对“编户齐民”的编制。但是,如果说农民对村社或“小共同体”的依附的概念不成立,那么是否意味着中国农民更象是“个人主义的理性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