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资源税【发文字号】冀政发[2016]34号【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7.01【实施日期】2016.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冀政发〔2016〕3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现将《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2016年7月1日河北省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1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