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办法(试行)为充分体现优劳优酬,遴选高质量的教学梯队,更好地发挥教学骨干教师在教学中的导向示范作用,全面提高我校教师教学水平,特制定本办法。一、评选范围在评选学年内在编并在岗、承担校内本科生理论课教学任务的具备主讲资格的教师。二、评选条件1.达到《大连工业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及酬金发放办法》中教师为本科生讲授理论课基本要求。2.服从教学统筹安排,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教学工作量标准定额。3.参评前一学年中两个学期的学生测评成绩均≥85分,且无教学事故。三、组织机构1.学校成立评优领导小组,下设评优办公室及专家组。2.评优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成员由教务处处长和各院(部)分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组成。3.评优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评优活动组织工作。四、评选办法1.课堂教学质量优秀奖的评选每三个学年为一个循环周期,每年受理一次。在当年的7月申报,9月开始进行跟踪评价,次年公布评选结果。2.教务处根据当年各教学单位的教师人数确定推荐候选名额,具备评选条件的教师自愿申报,填写《大连工业大学课堂教学质量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