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皖律协字[2004]29号
【发布部门】安徽省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4.12.02
【实施日期】2004.12.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徽省律师协会关于召开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的通知
(皖律协字〔2004〕29号)
各市律师协会、省直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定于2004年12月17日在合肥市广玉兰宾馆召开省律协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4年12月17日上午报到,12月17日下午召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