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申请书
我单位施工的云霄县粗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按施工合同完成合同工程内容,施工质量符合合同要求,该工程已竣工,我单位在该工程施工中,至今无拖欠工程分包款、农民工工资。现申请退还本工程履约保证金 元(附缴交单据复印件)。
如本工程发生拖欠分包款、农民工工资纠纷投拆的,由本施工单位负责在五日内妥善解决,并向县水利局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施工单位(签单) 项目经理(签单)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监理单位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建设单位意见
(法人代表签字)
工程监督小组意见: 日期:
工程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意见:
证 明
致:云霄县会计中心
云霄县粗坑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现同意退还给福建省东海水电建设有限公司,请贵单位给予办理为盼。
云霄县小(2)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建设部
2013年7月21日
¥29.8
¥9.9
¥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