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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决算(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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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部门决算(2017年)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2017年度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锦州市信访局概况
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推动全市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承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交办给我市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和市领导的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上访的群众,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对重大的信访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请示、报告。
三、向有关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对市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市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跟踪处理群众集体赿级去省、进京上访;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
五、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报

告工作,提出有关政策建议。
六、宣传信访工作,引导群众正当行使民主权利,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普遍性问题配合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制定措施、统筹解决,总结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途径和经验。
七、搞好全市信访工作的宏观指导,开展目标管理考核,建章立制;负责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总结推广交流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中共锦州市委锦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锦州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锦州市信访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23.5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23.59万元;全年支出总计4257.45万元,上年度转入本年度283.02万元,本年度转入下年度49.16万元。
二、锦州市信访局2017年度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锦州市信访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7.4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般公共服务支出4140.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3万元,医疗保障支出31.05万元。2016年的1078.59万元,增加了3178.8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130.34,信访救助资金增加了3048.52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0.0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592.4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16万元,信访事务3504.98万元,事业运行32.52万元。比2016年的941.19增加3198.8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增加了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130多万,信访救助增加了3000多万。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3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67.81万元,抚恤金支18.52万元。比2016年的107.82万元减少了221.49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退休人员退休费由养老保险支出。
3、医疗卫生支出31.05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8.5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2.48元。比2016年的29.58万元增加了1.47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的变动。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96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6.96万元,年末车辆保有量2辆。比2016年的13.34万元减少了6.3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车改后严格控制了车辆的使用。
四、年末结转49.16万元
主要是中央和省下拨的救济金所救助的案件,个别没有办结,所以结转下年度。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锦州市信访局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5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2.31万元,项目支出3515.14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257.4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0.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3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1.05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40.07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592.41万元,主要是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支出和维护机关正常运行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16万元,主要是机关办公楼水、电费支出。
3)信访事务3504.98万元,信访人救济金等支出。
4)事业运行32.52万元,主要是事业编人员工资和机关正常运行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3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其他费用。
3.医疗卫生支出31.05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28.57万元,主要是行政编制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
2)事业单位医疗2.4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编制人员的保险支出。
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5.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0.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8.26万元,下降54%主要是车改后严格控制车辆的使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6.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6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锦州市信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21万元,2016年增加了60.19万元,要原因是由于进京信访人员较多,租车费支出较大,造成了公用经费较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信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9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2017年锦州市信访局办公用房3694平访米,价值1160.00元,占固定资产总值1350.46万元的85.9%保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价值33.28万元,占固定资产总值1350.46万元的2.46%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17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预算支出项目7个,资金3573.86万元,其中:重点项目3个,1、疑难信访案件救助,资金3443.78万元;2、驻京控访经费,资金60万元,3、三级两会及各重要时期控访经费,资29.2万元,所有项目全部纳入绩效管理,圆满完成了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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